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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316C-/2018-1108001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昌宁县税务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18-11-08
文号 2018年第3号 浏览量
主题词
国家税务总局昌宁县税务局关于具有执法资格主体的派出机构相关事项的公告

2018年第3号

 

国家税务总局昌宁县税务局关于具有执法

资格主体的派出机构相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保山市税务局对《国家税务总局昌宁县税务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的批复,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昌宁县税务局七个具有执法资格主体的派出机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昌宁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主要职责:负责昌宁辖区内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直接征收和服务工作。

办公地址:田园镇文昌路与福惠路交叉处

办公电话:0875-7130840

二、 国家税务总局昌宁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负责县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等工作。

办公地址:田园镇文昌路与福惠路交叉处

办公电话:0875-7130292

三、 国家税务总局昌宁县税务局田园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实行“税费统管”,负责辖区内(田园镇、温泉镇、翁堵镇)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就近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服务,支持地方发展。

办公地址:田园镇右甸南路3号

办公电话:0875-7131147

四、 国家税务总局昌宁县税务局柯街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实行“税费统管”,负责辖区内(柯街镇、大田坝镇)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就近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服务,支持地方发展。

办公地址:柯街镇利源大街南1号

办公电话:0875-7830269

五、 国家税务总局昌宁县税务局卡斯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实行“税费统管”,负责辖区内(卡斯镇、鸡飞镇、湾甸乡)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就近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服务,支持地方发展。

办公地址:昌宁县卡斯镇宁祥路

办公电话:0875-7838162

六、 国家税务总局昌宁县税务局勐统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实行“税费统管”,负责辖区内(勐统镇、更戛乡)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就近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服务,支持地方发展。

办公地址:昌宁县勐统镇勐统街16号附1号

办公电话:0875-7870250

七、 国家税务总局昌宁县税务局耈街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实行“税费统管”,负责辖区内(耈街乡、漭水镇、珠街乡)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就近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服务,支持地方发展。

办公地址:昌宁县耈街街11号附3号

办公电话:0875-7814768

以上机构挂牌后,以新机构名称开展工作,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相关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新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昌宁县税务局

                             2018年10月30日

 

 

 

 

 

 

 

 

 

 

 

 

 

 

 

 

 

 

 

 

 

 

 

分送:国家税务总局保山市税务局、县政府法制办。

国家税务总局昌宁县税务局法制股承办

办公室2018年10月30日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