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316C-/2019-0311003 | 发布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昌宁县税务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发布日期 | 2019-03-11 |
文号 | 浏览量 |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让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懂、信得过、能监督,国家税务总局昌宁县税务局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明确解读范围。国家税务总局昌宁县税务局报请县人民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机关出台的重要文件等,一般均要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新闻媒体等载体进行科学解读,让社会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改革措施。
二、规范解读程序。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重要政策由起草单位负责解读。
三、创新解读形式。将政策解读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四、建立解读队伍。根据工作需要,在做好自行解读工作的基础上,积极组建政策解读的专家队伍,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人民群众“听得懂”、“信得过”。
五、健全解读机制。国家税务总局昌宁县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牵头政策解读工作,协调、督促及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各税务分局、机关各部门是政策解读的主体,新闻发言人要根据要求,精心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拓展解读内涵,提升解读效率,回应社会关切。
国家税务总局昌宁县税务局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