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9533025086361308A/20230629-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3-06-29 |
文号 | 浏览量 |
一是窗口设置规范化。统一业务归口,有效整合部门资源,改变“部门窗口各自受理、按专业类别受理”的业务承办格局,将各部门、各类别业务事项进行整合,探索推进“综窗”改革。设立个体户服务窗口、企业开办综合服务窗口、水电综合服务窗口、投资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工程建设综合服务窗口、社会事务综合服务窗口和无差别综合服务窗口,有效压缩空窗,减少冷窗现象,政务服务事项从“物理汇聚”到“化学聚合”,实现“一门式”到“一窗式”转变。
二是审批服务规范化。严格按照政务服务“五级十二同”标准完善发布政务服务事项;严格按照事项办事指南依法依规提供办事服务,不额外增加或变相增加办理环节和申请材料;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不断规范审批服务行为,提高窗口服务质量。2023年1月截至目前,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共办理服务办件11.5万件,按时办结率100%。
三是网上服务规范化。除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全省政务服务平台管理,常态化推进全省政务服务平台事项认领、完善、发布、更新,事项认领率、完善率、发布率100%。加大办事环节精简和流程再造力度,拓展网上办事深度和广度,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和减少办理材料,承诺办结时限在法定办结时限上压缩8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100%,全程网办率达85.36%,零跑动率达91.5%。
四是线上线下融合规范化。合理配置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资源,完善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电子联网的政务服务体系,除涉密事项外,政务服务事项100%进驻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加强实体大厅政务服务事项运行管理,提升线下办事能力,对已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同步提供线下窗口办事服务,由企业和群众自主选择办理渠道。
五是服务评价规范化。加快推进“好差评”制度落实和评价结果应用,依托全省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积极引导办事企业和群众按自主真实意愿参与评价,有效收集群众对服务需求和满意度的意见建议,推动政务服务绩效真正由企业和群众来评判。强化服务差评整改,做好差评回访整改情况记录。1-5月产生“好差评”评价39275条,好评率100%,主动评价率9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