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索引号 19533025086361308A-/2022-1230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公开目录 其他 发布日期 2022-12-30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我县抓实“四举措”着力深化行政审批改革

一是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2022年9月完成《昌宁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的编制并向社会公布,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机关与本清单不一致的,以本清单为准,严格落实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要求。清单层级为县级(乡级不编制清单,包含在县级清单中),内容包括承接中央层面设定的需在昌宁县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240项和省级设定的需在昌宁县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2项,共242项,进驻率100%。

二是严格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按“清单之外无审批”的原则,对照权责清单,抓好各类事项的办理及服务工作,确保政府机关“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用制度的落实保障改革为人民群众带来真正的“福利”。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结合《昌宁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和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监管事项,组织乡(镇)、县政府部门调整权责清单。目前,已完成清单调整并公布,将政务服务事项与(公共服务事项除外)实施清单中权力清单进行衔接关联。

三是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编制《昌宁县县级及以下政务服务事项》,并向社会公布,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等领域依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事项范围。

四是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昌宁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其中:直接取消中介服务的事项4项,改由申请人自主决定是否委托中介机构完成的事项(9项),保留由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共27项,保留由审批部门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技术性服务事项目录共27项。对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规范,破除利益关联,坚决整治“红顶中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