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9533025086361308A/20241107-0000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 发布日期 | 2024-11-07 |
文号 | 浏览量 |
昌自然告字〔2024〕0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昌宁县人民政府批准,昌宁县自然资源局将网上公开拍卖出让田园镇城北湿地公园西侧、二环北路北侧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简介
宗地编号 | 地块位置 | 面积 (m2) | 出让 方式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 (万元/宗) | 增价 幅度 (万元/宗/次) |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530524101004GB00532 | 昌宁县田园镇城北湿地公园西侧、二环北路北侧 | 59799 | 拍卖出让 | 住宅兼容商服用地 | 住宅70年商服40年 | 1≤R<1.8 | <40% | ≥35% | 8969.85 | 30 | 1800 |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竞买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三、拍卖出让文件的获得
本次网上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拍卖出让文件,有意竞买者可于2024年11月7日9:00至2024年11月28日17:00止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保山市)”浏览下载网上拍卖出让公告、网上拍卖出让须知及其它相关网上拍卖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加竞买。
四、竞买申请的办理
参加网上交易的竞买者应于2024年11月7日9:00至2024年11月28日17:00止报名截止时前,办理CA认证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并成功取得竞买资格,方可参加拍卖出让报价。
网上拍卖报价时间:2024年11月29日16:00。
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网上拍卖会开始后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保山市)”,系统将在拍卖开始时自动进入网上拍卖报价程序。在报价期内,竞买人可根据情况多次报价,符合条件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予以接受,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并即时公布。
五、竞得人的确定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申请人须注册取得CA数字证书方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保山市)”申请竞买。数字证书的办理程序和申请资料要求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保山市)”网操作说明。办理CA可拨打数字证书运维服务客服热线:400-6727-666(工作日联系电话:0871-65385613)咨询办理。网上报名可拨打客服热线010-86483801咨询办理(办理CA可到永昌传媒大厦2号楼A座4楼现场办理,并携带身份证、银行卡) 。
(二)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网上拍卖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网上拍卖出让地块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即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不接受书面、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四)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报名参与拍卖的竞买者不足2家,终止拍卖。
(五)按宗地现状利用条件进行出让。建设中如遇地下污水处理和电路管网等地下隐性设施迁建问题,由出让方负责协调解决。
(六)严格按《保山市昌宁县国有土地使用权供地方案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2023)05号要求进行开发建设,且建筑风格、造型、色彩应符合片区风貌规划控制要求,房屋建设面积、高度、层数、外观立面等可咨询昌宁县自然资源局空间规划股。各宗地设计方案需经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且经规划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遵循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宗地不得用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规定的限制和禁止类项目建设。买受人自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3年内完成竣工验收。
(七)报名人员、缴纳保证金人员和成交人员三者应保持一致。
七、查询网址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保山市)”,或搜索“中国土地市场网”等相关网页进行查询。
联系地址:昌宁县自然资源局(昌宁县滨河西路8号)
联系电话:0875-7121227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