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9533025086361308A-04_A/2018-031300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三公经费 | 发布日期 | 2018-03-13 |
文号 | 浏览量 |
部门: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年初预算数 | 上年年初预算数 | 本年预算比上年增减情况 | |
增减额 | 增减幅度 | |||
合计 | 5.5 | 6 | -0.5 | -8.33% |
1.因公出国(境)费 | ||||
2.公务接待费 | 5.5 | 6 | -0.5 | -8.33%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 ||||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 ||||
(2)公务用车运行费 | ||||
注: 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加强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各级会议精神执行力度,厉行节约、规范公务接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