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9533025086361308A-/2021-0730004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1-07-30 |
文号 | 浏览量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保办字〔2019〕12号)、《中共昌宁县委 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宁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发〔2019〕1号)精神,部门主要职能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政务服务、强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负责牵头研究制定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的政策、制度、办法、标准,并组织实施。
(2)在昌宁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领导下,牵头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重点组织清理全县行政审批事项以及其他政务服务事项,推进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整合和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全县电子政务服务平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并指导全县各级政务服务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系统建设,做好县级政务服务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系统的建设、管理、运行及维护工作,有效推进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和“一部手机办事通”信息化平台建设。
(4)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全县政府自身建设有关工作、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工作,重点对县直部门(单位)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窗口,集中受理、办理行政审批事项以及其他政务服务事项和县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进行统筹协调、组织推进、监督管理。
(5)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两个中心”)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相关考核评价机制和管理工作制度。负责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部门(单位)窗口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和日常管理工作。统筹推进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投资项目中介超市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
(6)负责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的建设及管理。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实施综合监督。接受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负责招投标行业管理方面的相关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委托,受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相关投诉和举报,按职责转送各行业主管部门处理。
(7)负责昌宁县“12345”政府热线平台的建设、管理、运行和协调工作。负责对“12345”政府热线反映问题进行交办、转办,并负责跟踪和督查。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情况
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是昌宁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昌宁县行政审批局、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牌子。内设综合办公室、政务服务管理股、行政审批改革股、信息技术股、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股5个机构。行政编制9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局长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副局长4名(其中,1名兼任县行政审批局局长、1名兼任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局长)。股所级领导职数5名。
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所属股所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挂昌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牌子)。核定事业编制7名,事业周转编2名。其中,股所级领导职数1名:主任1名。内设办公室、交易服务股、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管理服务股、中介超市管理股4个股室。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障昌宁县政务服务中心、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昌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正常运转。建设公开透明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制度科学完善,服务热情周到、办事高效快捷的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运行了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保证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依法依规在阳光下运行。提高行政效能和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度年内收入290.56万元,其中:年内财政拨款收入290.5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年内支出285.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29.59万元,占总支出的80.72%;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0.87万元,占总支出的14.352%;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20.60万元,占总支出的7.09%。年末结余5.63万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制定《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预算管理制度》、《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财务制度》等资金管理使用制度。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我局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实行了先有预算、后有执行、“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新常态。在支出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项目支出制定了方案,严格按方案组织实施,并加强了监督,完成了年初招商引资目标任务。部门整体支出评价的内容包括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个方面(详见《附件1: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昌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昌财发﹝2020﹞61号)文件要求,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成立了分管领导任组长,办公室主任、会计、出纳、信息技术股负责人为成员的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评价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标对表,通过查账目、检查系统运行情况等方式,认真对照绩效自评表,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全方位自查和自评,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投入指标二级指标两个,分别为目标设定和预算配置。目标设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预算配置科学合理。个别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够科学合理,需结合实际进行再优化;在职人数大于编制数,需进一步优化人员。设定分值15分,自评得分13.6分。
(二)过程情况分析
过程指标二级指标三个,分别为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2020年的预算完成率为100%,资金基本能按预算要求及时支付,建立了相应的预算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对本单位的预算和财务工作进行规范,按相关要求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预、决算公开,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资产管理规范。仍存在人员增加,预算调整数增加;中央就业资金结余等情况;“三公经费”控制率为102.7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为,2019年部分公务接待费用在2020年支付。过程设定分值30分,自评得分27.08分。
(三)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设定二级指标为职责履行,2020年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认真履职尽责,已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相关工作,未完成整体搬迁佳阳写字楼。设定分值30分,自评得分27分。
(四)效果情况分析
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以来通过规范运行县乡两级服务中心、有效开展投资项目集中审批、稳固抓好网上服务大厅管理运行、着力推进公共资源阳光交易,稳步推进中介超市运行管理、全面梳理录入政务服务事项、认真开展为民办事“一次办结”试点工作、全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试点建设、稳步开展群众诉求受理工作、抓好抓实领导入驻工作等,有效提高行政效能和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设定分值25分,自评得分25分。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问题
绩效目标不够清晰细化。
(二)整改情况
财务人员加强学习,向专业人员请教,设定清晰细化的绩效目标,制定科学完善的财务制度。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绩效结果应用,既是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基本前提,又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增强资金绩效理念、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为使绩效评价结果得到合理应用,将此次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建设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评价结果可公开。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1.完善管理机制,明确责任。项目实施完成后,加大对项目建设的保护工作和重视,构建职责分明、科学规范、实施有效的管理长效机制。
2.拓宽资金来源,积极向上级争取财政拨款资金,发挥政府导向作用,提高行政职能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其他需说明的情况:无。
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0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