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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9533025086361308A-/2019-0619006 发布机构 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19-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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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根据《中共昌宁县委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昌宁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昌发〔2015〕23号),设立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为县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正科级。昌宁县县级政务服务体系架构设置为“两局三中心”,即在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加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局,下设县政务服务中心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挂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1、主要职能。

一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贯彻执行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二是贯彻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决定和要求,做好行政审批制度工作机制和运行方式改革创新等具体工作,规范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水平;三是贯彻落实政府自身建设和政务公开相关要求;协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做好政府门户网站等政务公开相关网络平台体系的建设和督查;四是负责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情况进行协调、监督和考评;会同监察机关适时进行监督检查;五是负责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相关的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相关部门设立服务窗口,并对派驻中心的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考核;负责受理和配合调解服务窗口工作中的纠纷和投诉;六是协调和监督集中受理、办理的审批服务事项,组织开展投资项目集中审批工作,组织并联审批或者指定部门(机构)牵头组织并联审批。七是搞好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协调、督查县属分中心相关工作;负责指导和规范乡(镇)、村(社区)为民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的各种信息数据上报工作;八是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拟定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制度和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草案;负责对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昌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进行管理,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实施综合监督;接受县人民政府及县有关部门委托,负责招投标行业管理相关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委托,受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相关投诉和举报,按职责转送各行业主管部门处理;负责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对全县各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相关工作进行指导;九是组织调查研究,及时准确地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反映全县政务服务管理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十是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人员情况。

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内设5个机构,即:办公室、督查股、信息技术股、审批管理服务股、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股。编制总数9名,其中行政编制4名、暂定编制数3名、工勤编制2名。

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的副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8名。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障昌宁县政务服务中心、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昌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正常运转。建设公开透明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制度科学完善,服务热情周到、办事高效快捷的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运行了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保证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依法依规在阳光下运行。提高行政效能和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度年内收入225.44万元,其中:年内财政拨款收入225.4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2)年内支出225.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84.63万元,占总支出的81.90%;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4.62万元,占总支出的10.92%;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16.19万元,占总支出的7.18%。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制定《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预算管理制度》、《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财务制度》等资金管理使用制度。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预决算编制工作、财政财务基础工作,严肃财经纪律,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合规合法,提升项目和资金的整体效益,最终完成部门的履职目标。

(二)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投入(15分)

目标设定(7分)

绩效目标是否设立

绩效目标准确性

预算配置(8分)

在职人员控制率

“三公经费”变动率

重点支出安排率

预算安排是否符合履职目标

过程(30分)

预算执行(15分)

预算完成率

支出进度

资金结余

三公经费控制率

预算管理(12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

资金使用合规性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整性

资产管理(3)

管理制度健全性

资产管理安全性

固定资产利用率

产出(30分)

职责履行(30分)

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效果(25分)

履职效益(25分)

社会效益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三)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昌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昌财发﹝2019﹞91号)文件要求,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成立了分管领导任组长,办公室主任、会计、出纳、信息技术股负责人为成员的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评价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文件要求,通过查账目、检查系统运行情况等方式,认真对照项目绩效自评表,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全方位自查和自评,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2018年度投入项目2个,投入资金16.19万元,投入二级指标两个,分别为目标设定和预算配置。目标设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预算配置科学合理。设定分值15分,自评得分15分。

(二)过程情况分析

过程二级指标三个,分别为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在预算执行上,2018年的预算完成率为100%,对资产进行合法、合规、合理的管理和使用,资产利用率较高。过程设定分值30分,自评得分29分。

(三)产出情况分析

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认真履职尽责,已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所有工作。自评价分为30分。

(四)效果情况分析

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以来通过规范运行县乡两级服务中心、有效开展投资项目集中审批、稳固抓好网上服务大厅管理运行、着力推进公共资源阳光交易,稳步推进中介超市运行管理、全面梳理录入政务服务事项、认真开展为民办事“一次办结”试点工作、全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试点建设、稳步开展群众诉求受理工作、抓好抓实领导入驻工作等,有效提高行政效能和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自评价分为24分。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问题

1、绩效目标不够清晰细化。

2、财务制度内容不够完善。

(二)整改情况

1、财务人员加强学习,向专业人员请教,设定清晰细化的绩效目标,制定科学完善的财务制度。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绩效结果应用,既是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基本前提,又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增强资金绩效理念、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为使绩效评价结果得到合理应用,应将此次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建设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评价结果可公开。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1.完善管理机制,明确责任。项目实施完成后,加大对项目建设的保护工作和重视,构建职责分明、科学规范、实施有效的管理长效机制。

2.拓宽资金来源,积极向上级争取财政拨款资金,发挥政府导向作用,提高行政职能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其他需说明的情况:无。

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