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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9533025086361308A/20231013-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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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430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保办字〔2019〕12

号)、《中共昌宁县委 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宁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发〔2019〕1号)精神,主要职能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政务服务、强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负责牵头研究制定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的政策、制度、办法、标准,并组织实施。

2.在昌宁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领导下,牵头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重点组织清理全县行政审批事项以及其他政务服务事项,推进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整合和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全县电子政务服务平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并指导全县各级政务服务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系统建设,做好县级政务服务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系统的建设、管理、运行及维护工作,有效推进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和“一部手机办事通”信息化平台建设。

4.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全县政府自身建设有关工作、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工作,重点对县直部门(单位)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窗口,集中受理、办理行政审批事项以及其他政务服务事项和县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进行统筹协调、组织推进、监督管理。

5.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两个中心”)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相关考核评价机制和管理工作制度。负责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部门(单位)窗口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和日常管理工作。统筹推进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投资项目中介超市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

6.负责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的建设及管理。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实施综合监督。接受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负责招投标行业管理方面的相关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委托,受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相关投诉和举报,按职责转送各行业部门处理。

7.负责昌宁县“12345”政府热线平台的建设、管理、运行和协调工作。负责对“12345”政府热线反映问题进行交办、转办,负责跟踪和督查。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聚焦企业需求,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参与由县营商办组织相关部门针对市场主体在市场准入、经营、退出等环节存在的困难问题开展了专题调研,调研以座谈、走访、问卷等形式开展,共深入134户企业进行调查研究。负责牵头汇总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存在的困难问题,起草《昌宁县优化营商环境调查报告》。结合前期调研工作梳理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草拟了《昌宁县大抓优化营商环境行动实施意见》,对比市级方案,县级方案仅参考并优化使用了其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保障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等五条措施,其余23条都是结合昌宁实际制定。

2.打通网上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为全面推行智慧政务建设,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将网上大厅业务办理系统部署到124个行政村(社区),并配备与之配套的办公专用硬件设备,在全市率先实现软件和硬件同时配备到村,打通网上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3.一张小纸片便民又利民。县政务服务局牵头组织涉及的17个部门,对317项行政许可事项逐一制定“一次性告知单”,统一印制《行政许可一次性告知单》摆放在相应服务窗口,提供给前来办事的群众取用。同时,窗口工作人员采取“口头告知”和“书面告知”相结合的告知方式,向办事企业和群众告知规定的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和要求提供的书面材料。

4.着力服务窗口优化升级,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度。随着“数字政府”建设和政务服务改革的不断推进,我县政务服务质效得到进一步提升。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预约服务窗口和“办不成事”反映窗口,针对办事群众、企业多次来大厅未能解决问题的情况,通过问题导向,解决企业和群众到服务大厅办不成的事或者是企业和群众在办不成事过程中遇到的堵点和难点问题,从而提升服务事项办理成效、缩短办理时限、提升办理效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理念。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行政审批改革股、政务服务管理股、信息技术股、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股,所属股所级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不独立核算);

2.昌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财务不独立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1.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3,478,738.7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78,738.7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922,275.12元,增长36.0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22,275.12元,增长36.0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1.2022年度工资增加月绩效,补发2021年9-12月绩效,补缴2021年6-12月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养老保险,人员经费收入增加;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570692.05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263474.60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88108.47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3,499,674.75元。其中:基本支出3,171,484.20元,占总支出的90.62%;项目支出328,190.55元,占总支出的9.3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919,659.85元,增长35.6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19,579.64元,增长29.35%;项目支出增加200,080.21元,增长156.1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1.2022年度工资增加月绩效,补发2021年9-12月绩效,补缴2021年6-12月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养老保险,人员经费支出增加;2.人员基本工资支出增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591,628.04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239,923.34元、卫生健康支出88,108.47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71,484.2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910,538.62元,占基本支出的91.7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60,945.58元,占基本支出的8.23%。人均费用11,861.1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8,190.5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政务服务中心全年运转专项经费支出170,417.20元,用于保障全县政务中心日常办公、网络、水电等正常运转;昌宁县政务服务便民服务终端建设项目调整专项经费支出40,000.00元,用于保障全县124个村(社区)便民服务终端网络服务费;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往来工作经费支出20,935.99元,用于支付电费;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及远程异地评标专项经费支出81,685.16元,用于保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常办公、网络等运行;中央就业补助资金公益人员岗位补贴15,152.20元,用于支付公益人员工资、保险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78,738.7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0%。与上年相比增加898,723.86元,增长34.83%,主要原因分析:1.2022年度工资增加月绩效,补发2021年9-12月绩效,补缴2021年6-12月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养老保险,人员经费支出增加;2.人员基本工资支出增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591,628.04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239,923.34元、卫生健康支出88,108.47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11,721.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83%。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701,795.33元、组织事务支出109,925.78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1,272.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1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406,120.48元、就业补助15,152.2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45,744.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45,744.97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元,支出决算为2,05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51.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05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元,支出决算为2,05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5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3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批次减少5次和人数减少25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609.00元,下降22.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09.00元,下降22.8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批次减少1次和人数减少5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0,945.58元,比上年减少112,804.30元,下降30.18%,主要原因分析财政压缩支出政务中心办公费、机关差旅费、临时人员工资及保险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8,318.00元、水费2,000.00元、差旅费8,204.00元、培训费2,730.00元、公务接待费2,051.00元、劳务费119,243.58元、工会经费13,999.00元、其他交通费用104,4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2,642,464.61元,其中,流动资产512,175.55元,固定资产2,130,289.0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865.8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51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7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7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78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43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