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9533025086361308A-/2022-1021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2-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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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400143001000
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保办字〔2019〕12号)、《中共昌宁县委 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宁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发〔2019〕1号)精神,主要职能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政务服务、强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负责牵头研究制定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的政策、制度、办法、标准,并组织实施。
2.在昌宁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领导下,牵头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重点组织清理全县行政审批事项以及其他政务服务事项,推进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整合和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全县电子政务服务平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并指导全县各级政务服务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系统建设,做好县级政务服务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系统的建设、管理、运行及维护工作,有效推进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和“一部手机办事通”信息化平台建设。
4.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全县政府自身建设有关工作、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工作,重点对县直部门(单位)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窗口,集中受理、办理行政审批事项以及其他政务服务事项和县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进行统筹协调、组织推进、监督管理。
5.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两个中心”)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相关考核评价机制和管理工作制度。负责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部门(单位)窗口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和日常管理工作。统筹推进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投资项目中介超市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
6.负责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的建设及管理。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实施综合监督。接受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负责招投标行业管理方面的相关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委托,受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相关投诉和举报,按职责转送各行业主管部门处理。
7.负责昌宁县“12345”政府热线平台的建设、管理、运行和协调工作。负责对“12345”政府热线反映问题进行交办、转办,并负责跟踪和督查。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着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落实好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认真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制度,对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动态管理。
2.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一是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按照省市安排部署,有序推进各部门业务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统一申办入口,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异地办”。二是推进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事项100%实现“最多跑一次”,基本实现“只跑一次是惯例、多次办理是例外”的目标。
3.着力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请办事企业和群众通过扫描二维码、登陆“办事通”以及手机短信的方式,对办事人员的服务做出评价,以评促改,以评优服。
4.着力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和“跨省通办”。积极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从方便企业和群众“办成一件事”角度出发,在政务服务管理平台进行“一件事一次办”事项配置,实现“一件事一次告知、一次办成”。
5.着力开展“互联网+监管”工作。依托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云南省“互联网+监管+督查”系统,强化对地方和部门监管工作的监督,实现对监管的“监管”,并通过归集共享各类相关数据,及早发现防范苗头性和跨行业跨区域风险。
6.着力抓实保山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建设及运行工作。整合“96128”政务服务热线、“12345”政府热线,统一入口受理群众诉求,优化流程、畅通渠道、健全机制,确保企业和群众反映问题与合理诉求及时得到处置办理。
7.着力推进公共资源阳光交易。推进县、乡两级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建设,持续强化县级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运行管理,推进交易档案电子化管理工作,确保招标采购的整个操作过程在制度框架下规范运作、阳光交易。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是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2556463.6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56463.6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349158.58元,下降12.02%,主要原因分析:公务员减少1人,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社保、医保预算减少,科目减少明细: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39129.61元(其中:行政运行减少109278.46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250091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减少131527.17元、就业补助减少118563.83元);
(三)卫生健康支出减少59937.97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2580014.9元。其中:基本支出2451904.56元,占总支出的95%;项目支出128110.34元,占总支出的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274324.57元,下降9.61%,主要原因分析:公务员减少1人,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社保、医保支出减少,科目减少明细: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44129.61元(其中:群众团体事务减少5000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57961.49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170256.99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减少131527.17元、就业补助减少38729.82元);
3.卫生健康支出减少59937.97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51904.5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52763.53元,下降9.35%,主要原因分析:公务员减少1人,工资福利支出减少214080.16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61834.68元,占基本支出的79.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91730.22元,占基本支出的19.06%,人均费用23415.7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全年项目为政务服务中心全年运转专项经费1个,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128110.3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561.04元,下降14.41%,主要原因分析: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57961.49元、就业补助减少82200.89元。政务服务中心全年运转专项经费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办公费支出110055.64元、水费支出474.7元、差旅费支出7450元、医疗费补助支出1013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80014.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349158.58元,下降12.02%,主要原因分析: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39129.61元(其中:行政运行减少109278.46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250091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减少131527.17元、就业补助减少118563.83元);
3.卫生健康支出减少59937.97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41029.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主要用于行政运行2112918.72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8110.34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
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1349.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37878.27元、就业补助43471.07。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763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000元,支出决算为2660元,完成预算的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60元,完成预算的3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为,2021年公务接待预算接待15批次、75人次,实际接待5批次、33人次,接待次数减少10批次、42人次。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4756元,下降64.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756元,下降64.1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公务接待减少8批次、45人次。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266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与上年持平。
3.公务接待费支出266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66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提升工作调研、政务服务工作督查调研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与上年持平。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1730.2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2946.97元,增长20%,主要原因分析为增加政务服务中心全年运转经费。办公费增加138975.88元、手续费增加560元、水费808.4元、差旅费9065元、工会经费2413.56元。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40738.04元、手续费560元、808.4元、差旅费32562元、公务接待费2660元、劳务费173393.25元、工会经费36608.53元、其他交通费用1044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资产总额2645330.41元,其中,流动资产527551.35元,固定资产2117779.0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112.38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6992.38元,固定资产增加1488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645330.41 | 527551.35 | 2117779.06 | 2117779.06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GK10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GK11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GK12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43001111
附件【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20221021104007910.docx】
附件【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2022102110401730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