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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9533025086361308A-/2020-1023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0-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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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43001000

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保办字〔2019〕12号)、《中共昌宁县委 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宁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发〔2019〕1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政务服务、强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负责牵头研究制定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的政策、制度、办法、标准,并组织实施。

2.在昌宁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领导下,牵头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重点组织清理全县行政审批事项以及其他政务服务事项,推进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整合和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全县电子政务服务平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并指导全县各级政务服务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系统建设,做好县级政务服务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系统的建设、管理、运行及维护工作,有效推进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和“一部手机办事通”信息化平台建设。

4.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全县政府自身建设有关工作、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工作,重点对县直部门(单位)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窗口,集中受理、办理行政审批事项以及其他政务服务事项和县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进行统筹协调、组织推进、监督管理。

5.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两个中心”)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相关考核评价机制和管理工作制度。负责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部门(单位)窗口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和日常管理工作。统筹推进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投资项目中介超市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

6.负责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的建设及管理。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实施综合监督。接受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负责招投标行业管理方面的相关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委托,受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相关投诉和举报,按职责转送各行业主管部门处理。

7.负责昌宁县“12345”政府热线平台的建设、管理、运行和协调工作。负责对“12345”政府热线反映问题进行交办、转办,并负责跟踪和督查。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服务保障,切实推进政务服务高效便利。一是以搬迁入驻佳阳写字楼为契机,高起点规划、集约化设计、便利化配置,按照不低于6000平方米的政务服务办公场地(含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满足全县政务服务工作、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正常开展需要,真正实现群众和企业办事“只进一扇门”,加快推进县级政务服务场所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工作。二是增强保障能力建设,确保政务服务及公共资源交易运行经费及智能化信息化配套项目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范围。三是合力提升“一中心两超市一平台”的政务服务工作质量水平,落实“两集中、两到位”,规范中介服务超市管理运行,真正把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成“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惠民帮扶、中介服务、代理收费、效能监察”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四是有力推进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实体服务阵地线上线下为一体的政务服务新模式,力争90%以上的审批服务事项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打造政务服务“一张网”,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的目标。五是全面推进政务服务平台与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综合服务平台和“6995”信息平台有机融合,切实增强基层站点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2.改进服务方式,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水平。扎实做好“12345”政府热线服务平台建设和整合工作,增强政府服务多层级互联互通。二是狠抓“放管服”改革“六个一”行动落实,确保年内实现面向群众和企业可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服务比率达90%以上,承诺办结时限在法定办结时限的基础上压缩50%以上,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办理的事项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现“只跑一次是惯例、多次办理是例外”的目标。三是围绕“网上全公开、网下无交易”的工作目标,严格执行交易法律法规制度,规范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管理运行,有效推进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开评标及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四是加大“一部手机办事通”APP推广应用力度,真正实现“掌上办、指尖办”的政务服务目标。

3.强化服务监督,健全政务服务管理机制。一是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规范化服务工作要求,切实提升政务服务工作效能和规范化服务水平。二是积极协同配合纪检监察和政府督查部门通过强有力的督查,督促进驻各级服务中心的部门严格按照“应进必进、进必授权”和“四进中心”的要求抓好落实,真正实现“一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从机制体制上杜绝“两头受理”、“体外循环”、“只挂号、不看病”等现象。三是督促和协调有关窗口服务部门严格按要求选优配强窗口工作人员,不断优化人员结构,定期对窗口工作人员履行各项服务规范情况进行检查,严肃查纠各种违纪违规行为。四是切实加强对乡(镇)、村(社区)为民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的指导、帮助和服务,全面提升乡村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2723295.1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23295.1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468908.99元,增长20.80%,主要原因分析: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306702.36元(其中:行政运行增加310669.66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增加6212.30元、事业运行减少91000.00元、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增加5000.00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75820.40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3241.53元;

(三)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48965.10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增加98487.9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50477.2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2718295.12元。其中:基本支出2474385.74元,占总支出的91.03%;项目支出243909.38元,占总支出的8.9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463908.99元,增长20.59%,主要原因分析: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301702.36元(其中:行政运行增加310669.66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增加6212.30元、事业运行减少91000.00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75820.4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3241.53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48965.10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增加98487.9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50477.2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74385.7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81876.29元,增长18%,主要原因分析: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219669.66元(其中:行政运行增加310669.66元、事业运行减少91000.0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3241.53元;

3.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48965.10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增加98487.9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50477.20元)。

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93768.71元(其中:行政运行2037768.71元、事业运行560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1651.93元;卫生健康支出148965.10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98487.9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0477.20元)。

以上支出中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2.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7.05%,人均费用23440.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3909.3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2032.70元,增长50.68%,主要原因分析: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82032.70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18295.1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上年对比增加463908.99元,增长20.59%,主要原因分析: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301702.36元(其中:行政运行增加310669.66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增加6212.30元、事业运行减少91000.00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75820.4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3241.53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48965.10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增加98487.9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50477.2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37678.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00%。主要用于2010301行政运行2037768.71元、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68088.98元、事业运行56000.00元、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820.4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1651.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2%。主要用于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6129.92元、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22.01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8965.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8%。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98487.90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50477.2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000.00元,支出决算为7496.00元,完成预算的62.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496.00元,完成预算的62.4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照厉行节约规定,减少了公务接待次数及费用。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2033.00元,下降21.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33.00元,21.3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按照厉行节约规定,减少了公务接待次数及费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7496.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持平。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49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49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政务服务工作。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与上年持平。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1919.9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5698.16元,增长71.36%,其中:行政单位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1919.9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5698.16元,增长71.36%,主要原因分析:办公费增加9265.56元、手续费增加383.00元、水费增加1705.50元、差旅费增加31157.00元、劳务费增加126879.37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19750.00元。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办公费9265.56元、手续费560.00元、水费2007.90元、电费8552.44元、差旅费56887.00元、会议费1120.00元、公务接待费7496.00元、劳务费222259.39元、工会经费23671.65元、其他交通费用901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2556058.50元,其中,流动资产467908.44元,固定资产2088150.0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1015.53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0495.53元,固定资产增加1052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556058.5

467908.44

2088150.06




2088150.06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52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5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公开09表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详见附表公开10表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详见附表公开11表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公开12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43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