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02-2/20230221-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3-0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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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400143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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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保办字〔2019〕12号)、《中共昌宁县委 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宁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发〔2019〕1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政务服务、强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负责牵头研究制定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的政策、制度、办法、标准,并组织实施。
2.在昌宁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领导下,牵头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重点组织清理全县行政审批事项以及其他政务服务事项,推进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整合和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全县电子政务服务平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并指导全县各级政务服务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系统建设,做好县级政务服务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系统的建设、管理、运行及维护工作,有效推进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和“一部手机办事通”信息化平台建设。
4.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全县政府自身建设有关工作、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工作,重点对县直部门(单位)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窗口,集中受理、办理行政审批事项以及其他政务服务事项和县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进行统筹协调、组织推进、监督管理。
5.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两个中心”)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相关考核评价机制和管理工作制度。负责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部门(单位)窗口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和日常管理工作。统筹推进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投资项目中介超市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
6.负责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的建设及管理。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实施综合监督。接受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负责招投标行业管理方面的相关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委托,受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相关投诉和举报,按职责转送各行业主管部门处理。
7.负责昌宁县“12345”政府热线平台的建设、管理、运行和协调工作。负责对“12345”政府热线反映问题进行交办、转办,并负责跟踪和督查。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是昌宁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昌宁县行政审批局、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牌子。内设综合办公室、政务服务管理股、行政审批改革股、信息技术股、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股5个机构。行政编制9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局长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副局长4名(其中,1名兼任县行政审批局局长、1名兼任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局长)。股所级领导职数5名。
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所属股所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挂昌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牌子)。核定事业编制7名,事业周转编3名。其中,股所级领导职数1名:主任1名。内设办公室、交易服务股、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管理服务股、中介超市管理股4个股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立足实际,持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持续加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组织各行政许可实施机关依照省级公布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编制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组织各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将办事指南汇集至行政许可管理系统,并在有关业务办理系统、政务服务大厅等平台和场所更新办事指南,确保线上线下内容一致。牵头做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与权责清单的协同联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调整的,权责清单及时作出相应调整。
2.统筹推进,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一是推进线上“一网通办”。依托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完善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电子联网的政务服务体系,事项进驻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理率达到100%。全县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全程网办率分别达98%和80%以上。二是拓展政务服务移动应用。推动政务服务向“两微一端”等延伸拓展,为群众提供多样性、多渠道、便利化服务。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提升服务水平。
3.健全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含大厅、中心、站点、窗口等)、各类政务服务平台(含业务系统、热线电话平台、移动服务端、自助服务端等)全部开展“好差评”,线上线下全面融合,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评价对象全覆盖、服务渠道全覆盖。强化服务差评整改,做好差评回访整改情况记录,实名差评回访整改率要达到100%。全县政务服务事项主动评价好评率和实名“差评”回访整改率分别达到 99%和100%。
4.持续推进公共资源阳光交易。一是健全完善县公共资源交易联系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召开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联席会议,通过联席会议完成部门工作沟通,法律、法规、工作制度及规则的学习,存在困难和问题讨论、协商、认领并及时处理。
二是推进评审专家及评审专家库优化管理工作。针对交易项目开标、评标中暴露出来的专家不专、开标流程及规则不熟、业务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商请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加强对评审专家管理培训的工作,以提升评标专家的业务素质和评审效率。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在职实有21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386477.0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986477.07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40000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少234782.46元,同比下降5.08%,主要是总体预算项目减少1个,为电子评标室系统维护维修专项经费50000元;项目金额预算总体减少611816元,分别为昌宁县政务服务便民服务终端建设项目专项经费减少70816元、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器采购项目专项经费减少491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986477.07元,其中:本年收入3986477.07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86477.0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加36033.54元,同比增长0.91%,主要是2023年新增政府基础绩效奖预算,行政运行收入17744.38元、养老保险缴费收入增加56445.76元。
(三)非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非财政拨款收入400000元,其中: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400000元,上年结转0元。
与上年持平,主要是均为其他收入,为单位往来工作经费预算收入。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386477.0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986477.07元,其中:基本支出2956477.07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加377033.54元,同比增长14.62%,主要是行政人员工资支出增加60555元、事业人员工资支出增加34831元、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56445.76元、公务员基础绩效奖支出增加149400元;项目支出1430000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少611816元,同比下降29.94%,主要是总体预算项目减少1个,为电子评标室系统维护维修专项经费50000元;项目金额预算总体减少611816元,分别为昌宁县政务服务便民服务终端建设项目专项经费减少70816元、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器采购项目专项经费减少491000元。
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00000元,与上年持平,均为单位往来工作经费预算支出。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其他支出400000元;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办公费150000元、电费50000元、邮电费50000元、劳务费15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2956477.07元,其中:人员经费2762622.44元;公用经费193854.63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6个项目,资金共计14300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专项业务类项目5个,资金共计103000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1个,资金共计400000元。
3.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主要用于:基本支出2956477.07元,项目支出1030000元。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基本支出主要用于:2010301行政运行2275491.33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771960元、津贴补贴606000元、奖金201130元、绩效工资419256.36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674.04元、办公费30949元、水费2000元、培训费5000元、差旅费10000元、公务接待费2051元、工会经费35070.93元、其他交通费用9540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0000元;2013201行政运行120168.7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37692元、津贴补贴53352元、奖金15741元、办公费2500元、工会经费1883.7元、其他交通费用9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36821.02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91245.11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55146.2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73909.25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695.46元。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2010301行政运行1030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430000元、差旅费50000元、电费20000元、劳务费70000元、维修(护)费150000元、邮电费110000元、租赁费200000元;2299999其他支出400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150000元、电费50000元、邮电费50000、劳务费150000元。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0元,其中:人员经费0元;公用经费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1个项目,资金共计40000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1个,资金共计40000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5868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868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051元,较上年减少4949元,下降70.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人次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51元,较上年减少4949元,下降70.7%,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控制在3次以内,共计接待20人次以内。下降原因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厉行节约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将公务接待批次减少12次,人次减少55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项目名称
昌宁县政务服务便民服务终端建设项目专项经费
(二)立项依据
关于印发《2021年高质量推进城市生态化全面建设滇西辐射中心工作方案》等6个方案的通知(保办发〔2021〕7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按照《2021年高质量推进数字化全面建设滇西数字新高地工作方案》中明确的“推进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政务服务便民服务终端建设,打通网上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将网上大厅业务办理系统部署到村(社区),实现‘一网通办’。通过“云桌面”方式开通村(社区)电子政务外网,项目三年为一个服务周期。
(五)项目实施内容
推进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政务服务便民服务终端建设,打通网上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
(六)资金安排情况
办公费20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2023年200000元。
(八)项目实施成效
将网上大厅业务办理系统部署到村(社区),实现‘一网通办’。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3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193854.63元,比上年预算减少58045.37元,同比减少23.04%,占基本支出的6.56%,主要是公务接待减少4949元、2023年度临聘人员劳务费经济类科目变更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不再核算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90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资产总额2642464.61元,其中,流动资产512175.55元,固定资产原值2130289.0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416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51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第二部分 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及编制说明20230221041720014.doc】
附件【附件.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30221041736909.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