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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9533025086361308A-/2020-0710003 发布机构 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公开目录 计划总结 发布日期 2020-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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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昌政办发〔2020〕32号)要求,为全面提升我单位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0初步建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持续健全完善,组织保障更加坚强有力。2021年,规范政务公开载体和渠道,提升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政策解读回应、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水平。2022年,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提高公开内容质量、正确及时解读回应、规范公开平台。2023年,基本建成政务服务全流程的全县统一的政务公开标准体系。

二、工作任务

(一)推动政务公开事项标准化

1.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对照上级制定的“公共资源交易”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政务服务各个环节产生的政府信息,逐项认定公开属性,明确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形成“公共资源交易”试点领域的政务公开事项清单。事项梳理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除有法律、法规、规章等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事项外,其余事项均应列入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并做到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

2.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依据政务公开事项清单梳理情况,结合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参照上级编制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进一步细化、完善,形成本单位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3.规范标准目录审核工作。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坚持先审后发,重点审查公开事项覆盖度、标准目录规范度。审核“公共资源交易”试点领域标准目录并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对“公共资源交易”试点领域的标准目录落地实施提出具体工作要求,指导相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完成“公共资源交易”试点领域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编制目录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既要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又要体现本单位本行业本领域特点,避免公开事项及标准“一刀切”。依据法律法规、上级规定和本单位权责变化情况,对标准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更新。

(二)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

1.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发布等各项制度,实现政府信息全链条、全生命周期规范管理。健全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在公文拟定时明确“主动公开、删减后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在公文印发时明确标识“此件公开发布”、“此件删减后公开”、“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公开”。健全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机制,每年度对未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信息要及时予以公开。

2.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扎实做好政府网站发布信息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切实加强日常监测及信息发布前的检测,发现错误信息要第一时间处理。在政府网站发布的所有信息需经单位信息拟稿人、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4人层层签字审批同意后才能公开,并填写《昌宁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按月度汇总报县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股备案。

3.健全政策文件解读制度。建立健全政策解读机制,严格实行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做到解读材料于政策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明确政策解读责任,以政府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上报代拟稿时应将经主要负责人审定的解读方案或解读材料一并报送;自行印发的政策性文件,报批时应当将解读方案或解读材料一并报部门负责人审签。主动通过政府网站提高政策解读实效,真正让群众听得懂、好理解。

4.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严格履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职责,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完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办理流程,规范答复口径、推行标准文本。畅通信函、传真、当面提交、互联网等多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主动公开受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及时更新。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依法依规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推动依申请公开答复标准化、规范化。

5.健全政务舆情回应工作机制。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报送、处置、回应和督办机制。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正确引导、凝聚共识。针对重大政务舆情,要建立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有关新闻媒体和网站的沟通联系,着力提高回应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6.健全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的年度综合考评指标。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重要信息不发布、重大政策不解读、热点回应不及时的股室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欺骗公众,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股室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

7.健全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结合职责权限和工作实际,制定公众参与政府行政决策的工作制度,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参与方式、参与渠道,并向社会公开。完善民意汇集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要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政策实施、项目推进中要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对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进行解释说明。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增进人民群众对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三)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

统筹推进实体政务大厅、政府网站、云南政务服务网线上线下联通和数据互联共享,多渠道全面准确发布办事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办理进度、办理结果和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推行办事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精准推送等工作方式,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认真梳理各类相关联的办事服务事项,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成立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职责任务,切实抓好贯彻落实。认真履行指导责任,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和乡镇做好“公共资源交易”试点领域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积极对“公共资源交易”试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

(二)加强队伍建设。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负责协调、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