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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9533025086361308A-02_H/2018-0313021 发布机构 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公开目录 计划总结 发布日期 2018-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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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昌宁县“十三五”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规划

根据《中共昌宁县委办公室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昌政办发〔2014〕95号)文件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基本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为民服务为宗旨,以方便群众为目的,坚持县、乡(镇)政务(为民)服务中心建设与转变政府职能相结合、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结合、与创建公共资源交易有形市场相结合、与电子政务建设相结合,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全面推进、统筹协调、分类指导的原则,坚持高起点建设、高水平管理、高质量服务、高效能运转的方针,以场地建设为突破口,以窗口建设为重点,以创建形象为抓手,以队伍建设为保障,全力推进昌宁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二、总体目标

(一)两“中心”场地建设全面达标。县、乡(镇)政务(为民)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地建设全面达标。到2020年,县级两“中心”办公面积达到1.6万平方米以上,乡(镇)两“中心”办公面积达0.5万平方米以上。

(二)政务服务网络体系基本形成。按照依法、规范、便民、高效和改善发展环境,服务经济建设的要求,推进县、乡(镇)政务(为民)服务中心建设,推进村为民服务代办员制度和为民服务站建设。实现100%乡(镇)建立为民服务中心,100%村(社区)建立为民服务代办员制度和为民服务站,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县、乡(镇)、村(社区)、组的政务服务网络体系。

(三)政务服务体系运转规范高效。根据新的要求,科学合理确定机构性质和级别,设置机构编制,划定职能职责。把政务(为民)服务中心建成集政务公开、行政审批、电子政务、信息发布、群众诉求受理、公共资源交易、投资项目集中审批、社会公共服务等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实现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在政务(为民)服务中心“乡村联动、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票制收费、一条龙服务、限时办结”。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县乡“中心”场地建设。一是全面推行县级两“中心”标准化建设,2017年,极力向上争取资金投入政务服务中心场地建设,抓好县政务服务中心立项手续报批,2018年启动工程建设,用3年时间建成并规范运作。建设规模为:占地30亩,建筑面积约1.6万平方米。一局“两个中心”综合楼为局部8层框架结构。其中,地下一层为人防和地下停车场;地上第1层至3层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大厅;第4层为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区及窗口单位资料中转室;第5层至6层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区和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视频会议室;第7层为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县红十字会、县婚姻登记中心。二是突出抓好乡(镇)两“中心”场地标准化建设。2020年,已建成为民服务中心的田园镇、柯街镇、卡斯镇、湾甸乡、勐统镇、珠街乡要统筹推进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临时性建成为民服务中心的鸡飞镇、大田坝镇、翁堵镇、更戛乡、温泉镇、漭水镇、耉街乡,要以乡(镇)为主,结合各乡(镇)实际,想方设法整合项目资金建成为民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完善县乡“中心”服务功能。结合县编办行政审批权力清单公布,适时清理和公布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项目,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抓住机构改革和机关作风评议契机,督促部门整合审批职能,按照“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向一个科室集中、行政审批服务科室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事项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审批职能归并到位、审批职能授权到位、网上审批到位”“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做到具有行政(非行政)审批权的部门进厅100%,部门行政(非行政)审批项目进厅100%,且授权到位,做到人进、事进、权进中心,实现“两集中、两到位”和“四进中心”目标。完善重点建设项目“一站式审批”、“一票制收费”的联审联批制。将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纳入中心统一运作管理,政府采购中心、产权交易中心、土地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投标中心建成并正常运行。

(三)创新县乡“中心”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实现窗口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围绕“创先争优”活动和“流动红旗”评比活动等,优化服务环境,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树立良好形象。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强化政治和业务学习,提高整体素质。以人为本,关心窗口人员的工作和生活。建立健全管理、监督、评价和责任追究体系,积极探索和创新管理体制,利用目标考核等手段,进一步规范政务(为民)服务中心运作,确保管理规范、运转有序、公开透明、高效廉洁。通过设立电子监察和效能考核系统、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新闻媒体的监督,强化监管,确保阳光运行。

(四)加强政务服务电子平台建设。按照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分步实施的要求,将政务(为民)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纳入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充分利用现有政府信息化资源平台,建立健全网络系统,逐步实现网上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和县、乡(镇)信息资源共享,政务(为民)服务中心网络与各级政府网络平台与各部门局域网的联网,逐步完善网上公告、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审批和网上监管功能,逐步实现通过网络办理审批、交费、咨询、办证等事项,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快捷、方便的服务。

(五)拓展行政审批服务功能建设。一是建成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围绕打造规范、高效、便捷的网上审批服务平台,创新行政审批方式,推行各类行政审批事项网上集中,实现行政事项网上咨询、申报、预审、办理、查询、反馈和监督管理,构建横向到部门,纵向到省、市、县三级的网上审批服务平台。二是强化行政审批提速增效。紧紧围绕“一口受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的运行机制,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抓好已经出台的关键改革事项,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改革推向深入。三是抓实投资项目集中审批。依照“就近申报集中受理,同步审查,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全程监督”的原则,对同一行政审批事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要建立高效的内部协调机制,实行联合办理或并联审批,通过政务服务中心的实体平台和云南省投资项目电子审批系统网络平台,实现省、市、县三级联动审批。全面推进审批事项授权办理制、重点项目并联审批制、企业重大项目代办制、三级联动审批工作制四项制度的落实。

(六)规范运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公开交易、交易规范运作、运作统一管理”的模式,把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项目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和管理,形成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有形市场,实现公共资源交易的透明化、运作的规范化、效益的最大化,转变服务理念,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七)切实抓好群众诉求受理工作。在县、乡(镇)、村(社区)三级为民服务机构分设群众诉求受理窗口和接待室。实现县、乡、村群众诉求网点全覆盖,诉求渠道全畅通。

附件:昌宁县县级政务服务综合楼建设项目集群规划表

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201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