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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9533025086361308A/20240725-00004 发布机构 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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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办成一件事(残疾人服务“一件事”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和《云南省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要求,指导全省各地加快残疾人服务“一件事”,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聚焦残联、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服务残疾人业务办理场景,将残疾人证办理、残疾人“两项补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高校残疾人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等相关政务服务事项,按照“循序渐进、先易后难”原则,精简办事材料,优化并表申报、并联审批等流程,形成残疾人服务“一件事”联办表,与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实现残疾人证相关办理结果跨部门共享应用,个人身份信息、户籍信息、婚姻信息、低保信息等数据跨部门共享调用,切实减轻残疾人办事负担,提高办事效率,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

(一)规范事项清单。实现联办事项清单化管理,联办事项要素按照各自申请表汇集全省统一的后台集成总表单,各事项主管单位、事项名称、办理层级、办理时限以及设定依据等要素保持原办理方式不变,将残疾人服务“一件事”联办申请表和后台集成总表单逐步完善,形成统一的办事指南,确保所有事项在不同地域、不同层级无差别受理、分部门同时办理。

(二)优化材料清单。梳理残疾人服务“一件事”所列具体事项的材料清单,优化申请材料,明确申请材料的名称、份数、来源、类型、形式、标准和提供材料的依据。对公民基本信息、残疾等级验证、低保户验证等个人信息,通过共享电子证照库、调用部门数据等方式予以匹配验证,实现个人基本信息等材料不需重复提交,非必要材料不提交。

(三)整合申请表单。按照实现“并表申报、一表申请”的要求,对残疾人服务“一件事”具体事项涉及的申请表单进行整合,形成一张残疾人服务“一件事”联办申请表,推行共享数据自动调用、个性信息自行填报、各部门申请表单系统自动分发到各联办单位,进一步简化填报程序。

(四)优化办理流程。按照“高效办成一件事”的要求,优化残疾人服务“一件事”流程。除明确规定有前后置关系的事项外,原则上所有事项按照“统一受理、信息共享、后台流转、并行办理”的要求,合理调整具体事项的前后置关系,缩短办理时限,形成残疾人服务“一件事”标准化流程。

(五)编制办事指南。对残疾人服务“一件事”设定和实施依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结时限、办事流程、办理结果等要素进行明确,编制残疾人服务“一件事”办事指南模板,通过云南政务服务平台发布,实现“一件事”办事指南线上线下同源发布、同标办理、同步更新。

(六)统一受理方式。残疾人服务“一件事”所涉及的5个具体事项,入驻事项对应受理层级的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开展线下办理。在云南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设立残疾人服务“一件事”线上主题业务模块受理端口,实现申请一次填报、后台自动流转、数据共享应用、结果自动生成等,确保“一件事”服务模块有效运行。

(七)强化系统支撑。对残疾人服务“一件事”所涉及的具体事项办理系统与所需数据进行全面摸底,开发建设残疾人服务“一件事”主题业务模块,对接联通现有业务系统,并与云南政务服平台实现页面集成。

(八)打造试点示范。全省选取昆明和普洱4个县(市、区)作为残疾人服务“一件事”试点。残疾人服务“一件事”工作专班要加强试点地区的工作指导,依托试点地区对初步制定的材料清单、实施流程、系统平台等内容进行实践,不断优化完善残疾人服务“一件事”工作指引内容,提升工作指引的科学性、实操性,打造试点示范县区。

(九)全面总结推广。及时总结提炼试点州(市)和县(市、区)经验做法,对各地在工作体系、试点创新、流程优化等方面的经验进行总结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样板。根据试点成果开展业务系统使用培训,省级培训由州(市)、县(市、区)相关业务人员参加,乡镇(街道)、村(社区)业务人员培训由县级组织。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对残疾人服务“一件事”在全省范围内应用推广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推动“一地创新、多地复用”。

二、职责分工

(一)省残联主要职责。开发建设残疾人服务“一件事”主题业务模块,负责残疾人证新办、换领、迁移、挂失补办、注销、残疾类别/等级变更事项的业务办理,推进与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业务系统对接联通,并做好上线测试、功能优化等工作。配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高校残疾人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事项的实施。牵头制定残疾人服务“一件事”工作方案、业务流程和办理规范,组织相关部门梳理服务对象、受理条件、法定依据、申报表单、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关键要素;协调推进业务流程优化,推动电子证照、电子材料在各部门之间互认互通,免于申请人跑动提交纸质材料,加强数据共享应用。

(二)省民政厅主要职责。负责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事项的业务办理优化对接。配合牵头部门制定残疾人服务“一件事”业务流程和办理规范;推进业务流程优化,推动低保数据汇集、低保证电子证照应用及数据共享互通;推动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流程优化。

(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要职责。负责高校残疾人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事项的业务办理优化对接。配合牵头部门制定残疾人服务“一件事”业务流程和办理规范;配合推动高校残疾人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流程优化及数据共享互通。

(四)州(市)、县(市、区)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州(市)、县(市、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残联、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将残疾人服务“一件事”所涉及事项全部安排进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实现“一窗受理”,并开展线下办理。通过残疾人服务“一件事”线上主题业务模块,开展残疾人证、残疾人“两项补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高校残疾人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等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业务,实现全程网办。按照省级安排组织开展残疾人服务“一件事”试点工作并推广运用。

三、技术保障

(一)完善功能。建设残疾人服务“一件事”线上主题业务模块,实现申请一次填报、后台自动流转、数据共享应用、结果自动生成等,并与云南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联通。

(二)数据共享。加强全国残联信息化服务平台、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云南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等业务协同,推动相关业务数据通过数据共享平台或数据库前置机获取。

四、实施步骤

开办残疾人服务“一件事”为省、州(市)、县(市、区)三级联动,省级负责搭建残疾人服务“一件事”线上主题业务模块,县(市、区)级业务主管部门具体实施。

(一)2024年5月底前,制定印发工作方案,规范事项清单,优化材料清单、整合申请表单,科学设计流程,编制办事指南。

(二)2024年6月底前,县(市、区)开展线下办理。

(三)2024年8月底前,开发建设残疾人服务“一件事”主题业务模块,接入云南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业务专区,将残疾人服务“一件事”申请表电子化,进一步优化流程,实现申请、受理、分发、审查、出证全流程“一网通办”。

(四)2024年9月底前,部署残疾人服务“一件事”在选定县(市、区)的试点运行,并依据实施结果优化服务事项及业务。

(五)2024年10月底前,总结试点经验和成果,开展业务培训并在全省推广。

五、工作要求

(一)成立工作专班。省级成立由省残联主要领导为组长,省残联、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业务处室为成员的残疾人服务“一件事”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省残联。

(二)强化协同问效。明确各部门具体的责任分工,各责任单位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对残疾人服务“一件事”涉及具体事项的业务流程、系统支撑等环节加大协作配合力度,采取定期、不定期调度方式,全面掌握改革落地情况,及时研判分析堵点难点问题,对各地推进残疾人服务“一件事”进行全闭环监测,确保取得实效。

(三)加大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工作使命感和责任感。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残疾人服务“一件事”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拓宽服务渠道,及时对典型经验做法再总结再提炼,引导各地推出更多“一件事”,推动改革红利惠及更多残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