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84-X-/2018-1206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乡村振兴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18-1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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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位于云南省西部,隶属保山市,辖9镇4乡124个村(社区),有汉、彝、傣等8个世居民族,总人口35.09万人。国土面积3888平方公里,其中山区面积占97%,耕地面积41.75万亩,人均耕地面积1.19亩,城镇建成区面积23.2平方公里,属滇西边境山区56个片区县和全国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是一个集山区、民族、边远、贫困为一体的传统农业县,贫困分布广、贫困程度深、贫困人口多,集中连片现象突出。2017年末,全县有贫困村40个,贫困人口6234户23681人,贫困发生率7.82%。全县贫困面广、贫困程度深、贫困人口多的现状仍未改变。突出表现为:
脱贫攻坚任务艰巨。2018年全县脱贫摘帽,时间紧、任务重。加之深度贫困村贫困发生率高、贫困人口多、贫困户之间贫困程度不同,脱贫攻坚尤其艰难。
脱贫退出短板突出。根据“贫困人口退出7项指标、贫困村出列10项指标、贫困县摘帽4项指标”2018年脱贫摘帽存在收入、住房、健康、教育、养老、道路交通、电力、广播电视、饮水安全、农村公共服务、集体经济收入、政策兜底、群众满意度等十三项短板,2018年底前全部补齐难度较大。
第一章 编制依据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
(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
(三)《国务院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
(四)《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
(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
(六)《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云发﹝2018﹞20号)。
(七)《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方案>的通知》(云厅字﹝2016﹞20号)。
(八)《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省级源头整合支持贫困县脱贫攻坚的意见》(云财农〔2018〕71号)
(九)《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办字﹝2017﹞10号)。
(十)《中共昌宁县委办公室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方案的通知》(昌办发﹝2017﹞63号)。
(十一)《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宁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昌政发﹝2017﹞14号)。
(十二)《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昌政办发﹝2018﹞38号)。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脱贫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定实施村振兴战略,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委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举全县之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以贫困乡村跨越式发展和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为核心,以区域发展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相结合为路径,按照“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的原则,建立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新机制,确保全县贫困人口如期脱贫、贫困地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突出重点,规划引领。坚持以脱贫退出为目标,确保基本;坚持以脱贫短板和弱项为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坚持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聚焦“两不愁三保障”,补齐短板和弱项;坚持量力而行,用有限时间解决有限问题,既不降低现行扶贫标准,也不擅自拔高标准、提不切实际的目标。紧盯贫困人口的基本需求,对标对表找准问题和差距,突出解决收入保障(产业发展)、农村交通、人畜饮水安全、农村公共服务、村集体经济发展、能力素质提升、住房安全保障、人居环境提升、基础设施巩固提升等脱贫退出短板和弱项。
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围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目标,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允许在相关领域先行先试。鼓励各乡镇和各部门大胆创新、主动作为,彻底打破“撒胡椒面”和“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的困局,集中财力支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渠道不变,充分授权。对纳入统筹整合适用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中央、省、市有关部门按照原渠道下达到县,改革资金管理方式,资金项目审批权限、使用权限完全下放到县级。资金项目由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审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进行审批后实施,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
统筹协调,权责匹配。做到上下统筹、条块统筹,坚持以统筹财政涉农资金为主体,带动统筹其他财政资金、金融资金和社会资本,以及各种资源和各方面力量。各级财政作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监督管理部门,对项目和资金进行监管;各项目主管部门及乡镇作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主体,根据脱贫攻坚规划,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并承担资金安全、规范、高效实用的责任。
精准发力,注重实效。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精确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富民产业培育、金融扶贫支撑、公共服务保障、能力素质提升和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等方面,切实解决制约贫困地区生产、生活和发展的瓶颈问题,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
部门协同,齐抓共管。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部门沟通协商机制,明确各涉农部门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过程中的职能职责。纪委监察、财政、审计部门重点负责项目资金监管,组织部、扶贫、发改、水务、农业、林业、住建、交通、教育、民宗、人社、供销和各乡镇等涉农部门负责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确定项目的组织实施和跟踪问效。
统筹规划,先建后补。为确保全县2018年脱贫摘帽,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规划建设项目2018年度全面完成建设,分年度整合付清建设项目工程款的原则执行,重点补齐全县脱贫摘帽指标中存在的短板。本方案中规划建设的项目所需资金可从2019、2020年度的财政涉农资金中列支,充分保障项目建设连续性。因项目建设内容不符合财政涉农资金覆盖范围的,由县人民政府统筹解决所需项目建设资金。
第三节 脱贫目标
通过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围绕2018年底实现整县脱贫摘帽,40个贫困村脱贫出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2万人以上,基本消除绝对贫困,全县综合贫困发生率下降至1.5%以内,贫困人口错退率控制在1%以内,贫困人口漏评率控制在1%以内,群众认可度90%以上,脱贫户人均纯收入100%达到3500元以上。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大幅提高,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较大提升。人口与生态协调发展、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良性循环、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相互促进的可持续发展格局基本形成,生态安全屏障作用明显。
围绕2018年整县脱贫摘帽,贫困村脱贫出列,贫困人口脱贫退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以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为载体,进一步完善产业规划布局,适度规模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强化科技推广,加大政策扶持,提升贫困地区农户持续增收能力,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有力支撑。针对有劳动能力、有耕地或其他资源,但缺资金、缺产业、缺技能的贫困人口,立足当地资源制定贫困地区产业发展规划,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宜商则商、宜游则游,通过发展特色产业实现脱贫。加快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强化产业培育,力促产业项目进村到户,确保每个贫困村有1至2个产业发展项目,有条件的贫困户至少参与一个增收项目。实施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小额到户贷款贴息、各类实用技术培训等产业发展项目,计划投资21147.46万元,其中:实施茶叶、蚕桑、中草药、核桃、澳洲坚果、甘蔗、水果、林木产业等7类种植业项目163个,计划投资9894.24万元;实施生猪、肉牛、肉鸡、肉羊、特色养殖等5类养殖业项目44个,计划投资2908.93万元;实施标准化茶所建设、扶持新型经营主体产业发展等2类项目30个,计划投资5018.24万元;实施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84个,计划投资2196.05万元;实施小额到户贷款贴息项目212个,计划投资1000万元;实施农村实用技术培训115个,计划投资130万元。
围绕贫困群众脱贫目标推进,加快农村基础实施、民生改善、公共服务、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等方面改善和提升,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加快小城镇与村庄建设,夯实农业生产基础,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农村生态环境。实施农村交通、水利设施、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农村人居环境、文化体育活动条件、农村公共服务等7类基础设施巩固提升项目,计划投资42956.18万元,其中:实施农村公路修复与生命安全防护工程项目40个,计划投资4532.04万元;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150件,计划投资4278万元;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38个,计划投资1444.8万元;实施农村危房修缮加固和拆除重建项目233个,计划投资13303.9万元;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97个,计划投资6313.52万元;实施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建设项目264个,计划投资7929.5万元;实施“雨露计划”项目120个,计划投资690.3万元;实施农村基础设施巩固提升项目52个,计划投资4464.12万元。
第三章 工作措施
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下设县整合涉农资金工作推进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县财政局,负责日常工作。
1、县整合涉农资金工作推进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协调组)主要负责上下衔接、组织协调、建章立制、编制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督促检查等工作,切实强化各乡镇、各部门主体责任,确保实现如期脱贫。
对统筹整合使用的具体资金范围,明确对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倾斜支持政策,取消限制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管理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交流情况,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强化培训,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及时研究处理具体操作层面遇到的问题,注意积累可借鉴的经验,发掘可复制的典型,并及时向上级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推进协调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报告。
各相关涉农部门要专门指定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各1名,抓好各部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推进,按时上报工作材料,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县直各相关部门结合部门工作职责,切实履行各部门资金整合责任。
2、工作方法:县扶贫办根据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建立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库,依据脱贫摘帽短板,对部门、乡镇申报实施的项目,按轻重缓急原则,在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内优选项目,汇总编制项目和资金使用计划。县财政局建立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池”,凡属整合范围的资金,一律通过“资金池”分配、下达预算指标,做到“多渠道引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
3、资金流程:一是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资金池”。将整合资金集中统筹管理,凡属于整合范围的资金,由财政相关股室录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股资金池”。每月15日和30日或根据资金量大小,由县财政局函告县扶贫办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资金到位情况(即财政涉农“资金池”归集的资金)。二是资金分配。县扶贫办收到县财政局提供的整合资金到位情况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项目安排和资金分配计划,并与财政局联文上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三是资金下达。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同意项目安排和资金分配计划后,由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及项目主管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联文将资金统一下达到项目资金使用单位。资金安排上,将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涉农资金纳入“资金池”,由一个行业部门统一设计方案、统一组织实施、统一考核验收、统一绩效评价(评价结果报原项目主管部门),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章 整合资金
按照省市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相关要求,对各级投入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涉农专项资金做到应整尽整,全部纳入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范围。2018年昌宁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安排脱贫攻坚项目计划总投入64103.64万元,其中: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40328.32万元,金融资金投入550.05万元,社会资金投入3880.39万元,农户自筹19344.88万元。
2018年整合财政涉农计划投入40328.32万元,具体来源情况为:中央财政涉农资金28716.7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303万元,水利发展专项资金6682万元,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223.43万元,林业改革补助资金701.93万元,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1349万元,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3145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289.12万元,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377万元,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资金303.51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5342.8万元。省级财政涉农资金9472.73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049.43万元,民族宗教专项资金(发展类资金)300万元,水利专项资金1000万元,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420.3万元,农村综合改革专项资金602万元,供销综合改革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部分)101万元。市级财政涉农资金2138.8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840万元,水利专项资金192万元,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46.8万元,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资金60万元。
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农村交通、饮水安全、产业发展、民生改善、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和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等方面,涉及交通、水务、农业、畜牧、林业、供销、财政、发改、扶贫、民宗、住建、教育、组织部、人社等项目部门,覆盖全县13乡镇124个村(社区),统筹整合使用的财政涉农资金项目选择坚持以脱贫攻坚项目库为基础,未纳入脱贫攻坚项目库的项目一律不得纳入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不得安排项目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安排坚持向贫困乡村倾斜,向贫困人口倾斜原则,重点扶持贫困乡、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资金下达到各项目实施部门后,各主管部门、各乡镇严格按照方案确定的项目规划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由各项目主管部门会同县财政局、县扶贫办组织相关人员审查评审后,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
第五章 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规划
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规划总投资64103.64万元,其中: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40328.32万元,金融资金投入550.05万元,社会资金投入3880.39万元,农户自筹19344.88万元。
第一节 基础设施
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夯实农业生产发展基础地位,改善和提升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大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饮水安全等投入,集中力量解决贫困乡村脱贫发展问题。方案中基础设施项目规划总投资8810.04万元,其中: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4056.41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具体如下:
一、农村交通
实施农村交通项目2类,项目规划总投资4532.04万元,全部为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
(一)县乡公路损毁道路修复项目
实施耈街乡耈街社区集镇至八卦山公路改造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为修复损毁路面10公里,铺筑6.5米宽水泥混凝土路面,同步实施安防工程;项目实施地点为耈街乡耈街;计划投资为2500万元,全部为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财政资金补助标准为250万元/公里;建设进度计划为2018年2月至2018年10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为县交通运输局;绩效目标为修复损毁路面10公里,同步实施安防工程,改善珠街、耈街人民群众出行条件。
(二)乡村公路修复及生命安全防护工程
实施乡村公路修复及生命安全防护工程项目39个。项目建设内容为修复损毁路面389.01公里,完成部分挡墙支砌,增加生命安全防护设施;项目实施地点为田园镇新华,大田坝镇华严,卡斯镇广邑、客邑、龙潭、龙洞、邑林,柯街镇大地、仙岳、华侨、芒赖、沙坝,翁堵镇立木山、翁兴、立桂,漭水镇老厂、河尾、翠华、明德,温泉镇新河、鹿塘、联席、光山、大九甲、尼诺,湾甸乡大城、小街子,耈街乡耈街,田园镇九甲、龙泉,鸡飞镇英韬、二母龙、八甲、珠山,更戛乡大沙坝、西米、西桂、立达、小街子;计划投资为2032.04万元,全部为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财政资金补助标准为4-6万元/公里,项目资金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据实结算;建设期限为2018年2月至2018年10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为县交通运输局;绩效目标为修复损毁路面389.01公里,增设生命安全防护设施,确保途经该路段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二、水利设施
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150件。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取水坝、集水池、提水站、水窖等,架设饮水管道,水质检测中心办公用房装修及仪器设备购置,安装水处理消毒设备、生物滤池、水表井等相关设备。项目实施地点为田园镇勐廷、九甲、宝丰、右文、新华、达丙等,温泉镇新河、兴文、大九甲、松山、鹿塘、温泉、尼诺、光山等,漭水镇明德、联福、翠华、老厂、共裕、沿江等,大田坝镇大田坝,鸡飞镇扁木、邑等、二母龙、英韬、珠山、八甲等,柯街镇大地、柯街、立斯达、芒赖、沙坝、仙岳、联合,卡斯镇大塘、卡斯、大水平、邑林、龙洞、广邑、新谷、兰山、毛寨等,勐统镇勐统、酒药寨、新庆、马家田,翁堵镇扁里、立木山、翁堵、翁兴、阳旺田,更戛乡木瓜树、更戛、田头、立达、小街子、大沙坝、西桂、西米,湾甸乡下甸、大城、上甸,耉街乡耉街阿水;计划投资为4278万元,全部为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财政资金补助标准项目主体工程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据实结算,入户管道补助1元/米;建设期限为2018年3月至2018年9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水务局,责任单位为县水务局;绩效目标为提高水质监测能力,解决53136人饮水困难,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870人。
第二节 产业发展
全面落实各级扶贫开发工作相关部署,围绕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以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为载体,进一步完善产业规划布局。因地制宜加快发展对贫困户增收带动作用明显的种植养殖业、林草业、农副产品加工业,适度规模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和推广有市场、有品牌、有效益的特色产品。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联动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做到每个有劳动能力、有产业发展意愿的贫困户至少与1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生产经营合作关系,加大政策扶持,提升贫困地区农户持续增收能力,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有力支撑。方案中产业发展项目规划总投资21017.46万元,其中: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9802.73万元,金融资金投入550.05万元,社会资金投入3880.39万元,农户自筹6784.29万元。
一、种植业
实施种植业项目8类,项目规划总投资9894.24万元,其中: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3323.23万元,社会资金投入608.8万元,农户自筹5962.21万元。
(一)标准化茶园建设项目
实施标准化茶园建设项目19个。项目建设内容为建设标准化茶园11319亩,全面进行中耕、追肥、除草、修剪等管理,并每亩配发2包茶叶专用肥和25片粘虫板,50亩配备一台修剪机和一盏杀虫灯;项目实施地点为大田坝镇清河,温泉镇联席、下六甲、光山、新河、鹿塘、尼诺、松山,田园镇新华、四角田、达仁,鸡飞镇鸡飞、勐统镇板家寨、刺竹山,漭水镇明德、沿江,翁堵镇阳旺田、扁里、明山;计划投资为525.22万元,筹资方式为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300万元,农户自筹225.22万元,财政资金补助标准为200-300元/亩;建设期限为2018年2月至2018年10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农业局,责任单位为县农业局;绩效目标为每亩增产干茶15公斤以上,增收450元,人均增收300元以上。
(二)蚕桑产业发展项目
实施蚕桑产业发展项目32个。项目建设内容为新植桑园2800亩,新建地蚕大棚7740平方米,新建小蚕共育室12座,开展蚕桑产业发展技术培训1520人次,开展蚕桑产业病虫害统防统治10500亩;项目实施地点为田园镇新城、达仁、勐廷、宝丰、九甲、龙泉、新华、四角田,漭水镇明华、沿江、老厂、明德、漭水、共裕、翠华、联福,大田坝镇华严、文沧、新寨、大田坝,柯街镇立斯达,勐统镇马家田、小勐统、板家寨、长山、大河、刺竹山、新庆、酒药,更戛乡更戛、小街子、打瓦;计划投资为542.22万元,全部为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财政资金补助标准为桑苗补助1540元/亩;建设期限为2018年2月至2018年10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农业局,责任单位为县农业局;绩效目标为实现增收950万元以上,使参训人员掌握种养技术。
(三)中草药种植项目
实施中草药种植项目17个。建设内容为新植中药材1770.5亩,开展中药材种植技术培训400人次;项目实施地点为翁堵镇明山,大田坝镇华严、新寨、湾岗,更戛乡打瓦、立达,卡斯镇毛寨、大塘、龙潭、龙洞,鸡飞镇鸡飞、里文、干塘,漭水镇漭水、联福、共裕、翠华;计划投资为270.23万元,筹资方式为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97.24万元,农户自筹172.99万元财政资金补助标准为新植中草药300元/亩,技术培训250元/人;建设期限为2018年2月至2018年10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农业局,责任单位为县农业局;绩效目标为完成中药材种植1770.6亩,实现产值1531.9万元,使参训400人掌握中药材种植基本技术。
(四)核桃产业提质增效项目
实施核桃提质增效项目26个。项目建设内容为实施泡核桃产业提质增效100000亩,对泡核桃基地进行施肥、整形修剪、树干涂白、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实施地点为田园镇四角田,漭水镇沿江、联福,大田坝镇华严、新寨、清河,柯街镇玉地里、立斯达、松林,卡斯镇新谷,更戛乡木瓜树,勐统镇大河,温泉镇下六甲,鸡飞镇鸡飞、八甲、干塘,翁堵镇阳旺田、明山,耉街乡阿干、栗木、阿水、土皮太、挖沙、团山,珠街乡谷满、羊街;计划投资为1500万元,筹资方式为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1000万元,农户自筹500万元,财政资金补助标准为100元/亩;建设期限为2018年5月至2018年10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林业局,责任单位为项目实施乡镇人民政府;绩效目标为提高泡核桃单产效益,营造良好生态环境,促进林农增收2300万元。
(五)澳洲坚果产业提质增效项目
实施澳洲坚果提质增效项目12个。项目建设内容为澳洲坚果提质增效10000亩,对澳洲坚果进行施肥、整形修剪、品种改良。项目实施地点为鸡飞镇鸡飞、澡塘、八甲、干塘,翁堵镇立木山、阳旺田,勐统镇马家田、小勐统,珠街乡珠街、比此、金宝、黑马。计划投资为150万元,筹资方式为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150万元,财政资金补助标准为150元/亩。建设期限为2018年5月至2018年10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林业局,责任单位为项目实施乡镇人民政府;绩效目标为提高澳洲坚果单产效益,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林农增收960万元。
(六)甘蔗产业发展项目
实施甘蔗产业发展项目53个。建设内容为新植甘蔗34508.14亩,实施新植甘蔗全膜覆盖33568.05亩,项目实施地点为柯街镇华侨、芒赖、柯街、沙坝、腊邑、大地、松林、联合、立斯达,大田坝镇大田坝、清河、新寨,湾甸乡上甸、小街子、下甸、大城、芒回,翁堵镇阳旺田、扁里,鸡飞镇扁木、邑等、二母龙、珠山、澡塘、鸡飞、八甲、干塘、英韬、里文,卡斯镇大塘、新谷、邑林、大水平、卡斯、龙洞、龙潭,更戛乡木瓜树、米河、西河、打瓦、西桂、立达、小街子、大沙坝、更戛,勐统镇马家田、长山、板家寨、大河、小勐统、酒药寨、新庆、勐统;计划投资为5998.31万元,筹资方式为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618.01万元,社会资金投入608.8万元,农户自筹4771.5万元,财政资金补助标准为新植甘蔗补助100元/亩,全膜覆盖80元/亩;建设期限为2018年2月至2018年10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农业局,责任单位为县农业局;绩效目标为完成新植甘蔗34508.14亩,实施新植甘蔗全膜覆盖33568.05亩,提高甘蔗种植单产,增加农户收入。
(七)少数民族特困人口产业扶持项目
实施苗族特困人口产业发展项目3个。项目建设内容为新植桑园300亩,新建地蚕大棚3000平方米,新建小蚕共育室108平方米,新植反季芒果300亩,种植花椒230亩;项目实施地点为更戛乡打瓦、大沙坝、西桂;计划投资为324.66万元,筹资方式为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300.76万元,农户自筹23.9万元;建设期限为2018年6月至2018年12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农业局,责任单位为更戛乡人民政府;绩效目标为亩产鲜茧150公斤,年可产蚕茧45吨,新植反季芒果300亩,种植花椒230亩。
(八)农业综合开发国家储备林示范项目
实施昌宁县农业综合开发国家储备林示范项目1个。项目建设内容国家储备林建设6900亩,其中集约人工林栽培1500亩,现有林改培5400亩,新建管护房1间120平方米,新建营林道路15.6公里,维修营林道路29.8公里,施硫酸钾复合肥357.96吨,营林道路恢复栽植西南桦24400株,新建机械围栏6公里,新建标志碑2座,标志牌10块;项目实施地点勐统镇刺竹山;计划投资为583.6万元,筹资方式为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315万元,农户自筹268.6万元;建设期限为2018年1月至2018年7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财政局,责任单位为县林业局;绩效目标为项目达成熟林可增加木材3.6万立方米,产值可达到4000多万元。直接带贫困户劳动力输出1350个工日,增加贫困户收入13万元;项目期结束可增加贫困户木材收入77.76万元
二、养殖业
实施养殖业项目5类,项目规划总投资2908.93万元,其中: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1789.5万元,社会资金投入861.75万元,农户自筹257.68万元。
(一)生猪养殖产业项目
实施生猪养殖产业项目28个。项目建设内容为出栏生猪52910头,建设标准化猪舍,实施资产收益扶贫,向贫困户推广良种猪,配套完善粪污处理设施等,建设生猪养殖示范村17个。项目实施地点为鸡飞镇邑等、鸡飞、干塘,耉街乡打平、土皮太、阿干,温泉镇联席、兴文、下六甲,珠街乡岔河、丛岗,大田坝镇清河、文沧、新寨、大田坝,卡斯镇大水平,柯街镇联合、仙岳、松林、扁瓦、腊邑、玉地里、柯街,漭水镇明德,翁堵镇扁里、翁堵、翁兴、立木山;计划投资为2007.63万元,筹资方式为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1249.5万元,社会资金投入539.25万元,农户自筹218.88万元;建设期限为2018年2月至2018年10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畜牧局,责任单位为项目实施乡镇人民政府;绩效目标为建设标准化猪舍28个,通过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开展资产收益扶贫,带动规模户(场)及贫困户增收766万元。
(二)肉牛养殖产业项目
实施肉牛养殖产业项目1个。项目建设内容为建肉牛养殖示范村1个,扶持贫困养殖示范户16户,建牛舍800平方米,青贮池160立方米,推广一年生黑麦草种植40亩。项目实施地点为田园镇达仁;计划投资为38万元,筹资方式为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32万元,农户自筹6万元;建设期限为2018年2月至2018年10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畜牧局,责任单位为田园镇人民政府;绩效目标为建肉牛养殖示范村1个,扶持贫困养殖示范户16户,建牛舍800平方米,青贮池160立方米,推广一年生黑麦草种植40亩,带动贫困户增收8万元。
(三)肉鸡养殖产业项目
实施肉鸡养殖产业项目10个。项目建设内容为出栏肉鸡16.6万羽,扶持产业化龙头企业1个,通过探索发展“公司+基地+贫困户”的产业化代养模式,建山地鸡养殖示范村10个,改扩建基地育雏舍,开展技术培训,扶持贫困养殖示范户建鸡舍大棚,牧场围网,推广优质鸡苗等。项目实施地点为田园镇九甲,温泉镇联席、新河、下六甲、尼诺、鹿塘、松山、兴文、光山,珠街乡金宝;计划投资为451.2万元,筹资方式为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268万元,社会资金投入164.5万元,农户自筹18.7万元;建设期限为2018年2月至2018年10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畜牧局,责任单位为县畜牧局、珠街乡人民政府;绩效目标为建山地鸡养殖示范村10个,通过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开展资产收益扶贫,带动经营主体及贫困户增收134.7万元。
(四)肉羊养殖产业项目
实施肉羊养殖产业项目4个。项目建设内容为出栏肉羊3960只,扶持产业化龙头1个,建养殖示范村3个,建企业核心基地扩繁场1个,建羊舍3230平方米,青贮池100立方米,选购本地黑山羊200只,开展技术推广培训2期100人次,配套完善粪污处理、防疫消毒、饲草库房等设施建设;项目实施地点为田园镇九甲,漭水镇明华,大田坝镇新寨、湾岗。计划投资为158.1万元,筹资方式为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85万元,社会资金投入59万元,农户自筹14.1万元;建设期限为2018年2月至2018年10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畜牧局,责任单位为县畜牧局;绩效目标为扶持产业化龙头1个,建标准化肉羊示范村3个,通过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开展资产收益扶贫,带动企业及贫困户增收86万元。
(五)特色养殖产业项目
实施豪猪特色养殖产业项目1个。项目建设内容为建年出栏600只以上的豪猪规模养殖场1个,采取“引种扶持,规模场代养”的方式,带动扶持贫困户160户,建豪猪舍2500平方米,引进种豪猪620头,配套完善粪污处理、防疫消毒、饲料库房等设施建设;项目实施地点为翁堵镇翁堵。计划投资为254万元,筹资方式为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155万元,社会资金投入99万元;建设期限为2018年2月至2018年10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畜牧局,责任单位为翁堵镇人民政府;绩效目标为建年出栏600只以上的豪猪规模养殖场1个,带动养殖场及贫困户增收53万元,其中:贫困户实现增收24万元。
三、农副产品加工业
实施农副产品加工业项目两大类,项目规划总投资5018.24万元,其中: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2050万元,社会资金投入2403.84万元,农户自筹564.4万元。
(一)标准化茶所建设项目
实施标准化茶所建设项目15个。建设内容为新建及改扩建生产厂房、购置安装生产设备和机械、新建红茶、绿茶生产线等。项目实施地点为大田坝镇湾岗,温泉镇联席、下六甲、鹿塘、光山、温泉,田园镇达仁、四角田、新华,勐统镇勐统、漭水镇明华,翁堵镇扁里、明山;计划投资为864.4万元,筹资方式为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300万元,农户自筹564.4万元,财政资金补助标准为20万元/个;建设期限为2018年2月至2018年10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农业局,责任单位为县农业局;绩效目标为建设标准化茶所15个,可增加收入256.37万元,人均增加收入157.25元,其中:挂钩建档立卡贫困户150户,可实现人均增收457.25元。
(二)扶持新型经营主体产业发展
实施扶持新型经营主体产业发展项目15个。建设内容为建生产及业务用房1100平方米,新建蔬菜保鲜库2990立方米,建设种苗基地1000亩,种植沃柑及配套建设冷链物流加工厂,建设科技大棚6000立方米。实施扶持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项目10个,通过建设生产用房、食用菌种植大棚、竹鼠养殖用房,肉羊养殖场,蔬菜分拣储藏用房,种植水果等配套相关实施设备;项目实施地点为湾甸乡大城、小街子、上甸,卡斯镇龙潭、邑林、大水平,田园镇新城、四角田,勐统镇大河,珠街乡羊街,温泉镇松山,柯街镇华侨;计划投资为4153.84万元,筹资方式为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1750万元,社会资金投入2403.84万元;建设期限为2018年2月至2018年11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农业局、县供销社,责任单位为县农业局、县供销社、各经营主体;绩效目标为通过项目实施开展资产收益扶贫试点,将财政资金投入优先量化予贫困户后二次量化给入社社员,2018年起连续3年每年获得合作社补助资金及分红返利合计不低于10OO元,带动农户(建档立卡户)持续增收。
四、其他
实施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和小额到户贷款贴息项目,项目规划总投资3196.05万元,其中: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2640万元,金融资金投入550.05万元,社会资金投入6万元。
(一)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实施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82个。建设内容为通过入股建材公司、建筑公司、专业合作社、木材加工企业、公共澡堂等经营主体,对现有资产、资源改造、扩建,盘活资产、资源,新建、购置固定资产,新建集贸交易市场、商铺、摊位等商业服务设施,发展特色种养殖业、加工业等方式,实现村集体经济年收入2万元以上。项目实施地点为田园镇、漭水镇、大田坝镇、柯街镇、卡斯镇、湾甸乡、更戛乡、勐统镇、温泉镇、鸡飞镇、翁堵镇、耉街乡、珠街乡82个行政村;计划投资2196.05万元,筹资方式为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1640万元,金融资金投入550.05万元,社会资金投入6万元,财政资金补助标准为20万元/村(社区);建设期限为2018年4月至2018年10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农业局,责任单位为项目实施乡镇人民政府;绩效目标为通过项目实施,实现村集体经济持续年收入达2万元以上。
(二)小额到户贷款贴息项目
实施小额到户贷款贴息项目121个。建设内容为按照建档立卡贫困户5万元/户给予贷款,向2017年已发放小额到户贷款的360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贴息,2018年计划发放小额到户贷款3000户1.5亿元,并按政策规定进行贴息;项目实施地点为全县13个乡镇121个村(社区);计划投资1000万元,筹资方式为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1000万元,财政资金补助标准为4.75%的比列贴息;建设期限为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扶贫办,责任单位为县农商行、邮储银行和项目实施乡镇人民政府;绩效目标为完成1.5亿元小额到户贷款发放和3.3亿元到户贷款贴息,有效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发展资金筹措困难,确保贫困户按期脱贫。
第三节 民生改善
紧紧围绕贫困村、贫困群众脱贫目标,聚焦“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按照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完成1806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及公共基础配套设施。保障贫困人口基本居住条件,确保住上安全房,按照“安全稳固和遮风避雨的农村危房改造基本要求,对各乡镇常住人口的C、D级危旧房屋进行修缮加固、拆除重建和兜底帮建,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基础设施巩固提升工程,实现新房、新村、新景、新产业、新生活、新发展。民生改善项目规划总投资25526.34万元,其中: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20280.25万元,农户自筹5246.09万元。
一、易地扶贫搬迁项目
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38个。建设内容为完成1806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及公共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实施地点为大田坝镇华严、镇湾岗、大田坝,柯街镇柯街、更戛乡西桂、大沙坝、田头、西米、西河、木瓜树、打瓦,勐统镇长山、勐统、小勐统、新庆、板家寨、马家田、酒药寨、大河、刺竹山,翁堵镇翁堵、阳旺田、翁兴、扁里,珠街乡岔河、庆美、珠街、子堂、金宝、谷满、羊街、丛岗,温泉镇温泉,湾甸乡上甸,耈街乡阿干,鸡飞镇邑等;计划投资1444.8万元,筹资方式为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1444.8万元,财政资金补助标准为0.8万元/人;建设期限为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发改局,责任单位为各项目实施乡镇人民政府;绩效目标为完成1806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确保贫困户按期脱贫。
二、农村危房改造
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两类6694户,其中:修缮加固5432户、拆除重建及兜底帮建1262户。项目规划总投资13303.9万元,全部为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
(一)农村危房改造修缮加固项目
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修缮加固项目120个。项目建设内容为对5432户农村常住人口危房进行除险修缮加固;项目实施地点为13乡镇120个村(社区);计划投资为9339.5万元,全部为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财政资金补助标准为四类重点人员C级危房修缮加固2.1万元/户、D级危房修缮加固2.5万元/户,非四类重点C、D级修缮加固和拆除重建1.5万元/户;建设期限为2018年2月至2018年8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住建局,责任单位为项目实施乡镇人民政府;绩效目标为通过项目实施,解决5432户农村常住人口住房安全问题。
(二)农村危房拆除重建及兜底帮建项目
实施农村危房拆除重建及兜底帮建项目113个。项目建设内容为对1262户农村常住人口危房进行拆除重建及兜底帮建;项目实施地点为13乡镇113个村(社区);计划投资为3964.4万元,全部为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财政资金补助标准为D级危房拆除重建及无房户新建补助上限3.2万元/户,兜底帮建补助上限6万元/户;建设期限为2018年2月至2018年9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住建局,责任单位为项目实施乡镇人民政府;绩效目标为通过项目实施,解决1262户农村常住人口住房安全问题。
三、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96个。项目建设内容为对10475户农村常住人口人居环境进行改善,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村庄绿化和庭院治理,提升进村入户通达水平;项目实施地点为13乡镇96个村(社区);计划投资为6313.52万元,筹资方式为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1641.55万元,农户自筹4671.97万元,财政资金补助标准为0.6万元/户;建设期限为2018年2月至2018年9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住建局,责任单位为项目实施乡镇人民政府;绩效目标为通过项目实施,改善10475户农村常住人口人居环境问题。
四、其他
实施整乡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基础设施巩固提升补短板项目三大类,项目规划总投资4464.12万元,其中: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3890万元,农户自筹574.12万元。
1、实施整乡推进项目4个。项目建设内容为改扩建村组道路,发放种牛、种猪,建卫生圈,建农户安居房,种植桔子、红豆杉、坚果、蚕桑等;项目实施地点为大田坝镇文沧、湾岗、华严、大田坝、清河新寨,鸡飞镇邑等、八甲、珠山、澡塘、扁木、里文、英韬、干塘、鸡飞、二母龙,更戛乡田头、更戛、小街子、西桂、立达、打瓦、木瓜树、西河,珠街乡庆美、珠街、比此、黑马、丛岗、羊街、子堂;计划投资为2000万元,全部为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财政资金补助标准为500万元/乡镇;建设期限为2018年2月至2018年10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扶贫办,责任单位为项目实施乡镇人民政府;绩效目标为按期完成项目建设,改善贫困村组出行道路,发展产业促进群众增收。
2、实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7个。项目建设内容为建村民小组活动室(场)、安装路灯、种植绿化树、建公厕、铺筑组内道路、发展特色产业等;项目实施地点为耉街乡栗木、耈街,卡斯镇卡斯,珠街乡子堂、黑马,更戛乡米河,田园镇关庙;计划投资为700万元,全部为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财政资金补助标准为80-120万元/个;建设期限为2018年2月至2018年12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民宗局,责任单位为项目实施乡镇人民政府;绩效目标为按期完成项目建设,推动“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贫困人口精准脱贫,受益4420户15357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受益618户2366人。
3、实施基础设施巩固提升补短板项目5个。项目建设内容为改扩建村组道路34.9公里,机耕路1.5公里,坡耕地治理200亩,建设临街商铺283平方米,停车场1900平方米80个车位,建便民服务中心618平方米、社区村委会用房960平方米、建支部活动室309平方米,完善相关附属设施;项目实施地点为鸡飞镇干塘,珠街乡庆美村、珠街,勐统镇长山,漭水镇漭水;计划投资为1764.12万元,筹资方式为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1190万元,农户自筹574.12万元;建设期限为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扶贫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责任单位为鸡飞镇、珠街乡、勐统镇、漭水镇人民政府;绩效目标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增强农业发展基础,拓宽增收渠道。
第四节 公共服务
构建以人民为本、覆盖城乡、分布合理、功能完备、运转高效的公共服务体系。深入推进职业教育,实施“雨露计划”项目,健全资助政策体系,实现职业教育贫困学生资助政策全覆盖,做到应补尽补。改善群众文化体育活动条件,补齐短板。方案中公共服务项目规划总投资8619.8万元,其中: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1305.3万元,农户自筹7314.5万元。
一、教育
实施“雨露计划”项目120个。项目建设内容为扶持贫困户子女上学1534人,项目覆盖的学生入学时限从2017年9月份起计算;项目实施地点为13乡镇120个村(社区);计划投资为690.3万元,全部为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财政资金补助标准为1500元/人.学期;建设期限为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教育局,责任单位为项目实施乡镇人民政府;绩效目标为对1534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就读中高等职业教育的贫困学生实施生活补助,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二、文化体育活动条件改善
实施文化体育活动条件改善项目264个,项目建设内容为建设占地面积不低于300㎡,建筑面积不低于90㎡活动室264个,按照“十有”标准配套相关附属设施设备;项目实施地点为13乡镇101个村(社区);计划投资为7929.5万元,筹资方式为为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615万元,农户自筹7314.5万元,补助标准为30-30.5万元/个;建设期限为2018年1月至2018年10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为项目实施乡镇人民政府;绩效目标为完成264个文化体育活动场建设项目,补齐公共活动场所短板,改善文化体育活动条件。
第五节 能力建设
以昌宁产业政策和县域经济发展规划为根本,紧密结合当地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以解决当地产业发展急需农村人才为根本,以推动地方特色产业发展帮助脱贫为目标,充分发挥技工院校、职校、农广校、社会培训机构等的作用,认真组织农村劳动力特别是扶贫对象开展种养殖、驾驶、民族传统工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实现就近就地转移就业。方案中能力提升项目规划总投资130万元,全部为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
实施农村实用技术培训项目115个。项目建设内容为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转移就业引导性培训13000人次,促进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项目实施地点为13乡镇115个村(社区);计划投资为130万元,全部为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补助标准为100元/人;建设期限为2018年2月至2018年10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人社局,责任单位为县人社局;绩效目标为完成13000人劳动力转移就业引导性培训,确保户均一人接受实用技术培训。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组织领导
为扎实推进全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提高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效益,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成立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分管财政、扶贫的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昌宁县整合涉农资金工作推进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财政局,由王一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光莲、杨立国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抽调相关人员为成员,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第二节 制度建设
一、建立绩效管理制度
建立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绩效管理制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应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都应申报绩效目标,实施绩效目标审核并批复下达绩效目标,各部门(单位)应根据审核批复的绩效目标,定期开展绩效目标执行监控,实施绩效评价,以全面规范的绩效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绩效管理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由县财政局、县扶贫办组织实施,各行业部门和项目单位按职责分工具体实施。各部门(单位)是本部门(单位)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对本部门、本单位项目资金绩效管理负责,项目责任人对项目绩效管理负责,对重大项目责任人要实行绩效终身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年终各单位开展绩效自评报县扶贫办,县扶贫办根据各单位自评情况开展涉农资金整合综合绩效评价,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报相关部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绩效评价以资金项目公示公告情况、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账务处理情况为主。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绩效评价通过看现场、查资料、访群众的方式开展。通过实地查看整合项目公示公告、规模、实施、竣工验收及投入使用等情况。查看有关单位会计凭证、账本、报表及有关文件资料。通过项目所在地乡镇、项目村和县直有关单位了解,同干部、党员和一般群众座谈,查看整合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后产生的经济、社会、生态和扶贫效益,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带来了哪些方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得到了多少实惠,贫困村村容村貌发生了什么变化。
资金项目公示公告情况。主要评价是否按规定的要求,对整合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地点、资金来源、资金规模、项目实施主体及责任人、监督电话、开竣工日期、施工单位等相关情况,在项目村进行公告、公示。
项目实施情况。主要评价整合项目招投标、项目施工、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后续管理等方面是否符合规定要求,项目实施前和项目竣工验收后的成效对比。
资金使用情况。主要评价整合资金使用是否合规,审批手续是否完善,拨付是否及时,是否存在截留、挤占和挪用等违纪行为。
账务处理情况。主要评价项目实施单位有关会计资料,检查整合资金收支使用的账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制度要求。年终各资金将其纳入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绩效评价结果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名义通报。对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工作成效好、资金使用效益高的乡镇和部门,在分配统筹整合使用的财政涉农资金时给予奖励和倾斜。
二、项目管理制度
各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项目批复和下达计划执行,不得擅自调整、变更县级批复的项目计划、扶持标准和资金投向等。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和变更的,应按照审批权限逐级报批。项目实施单位应当加强项目管理,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政府采购制、廉政承诺制、廉政评议制等制度。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强化服务与监督,定期组织相关业务培训,切实承担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的实施和管理责任,统筹整合使用自有资金和整合资金,加强项目库建设,从已审核通过的项目库中,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
要充分发挥财政涉农资金的引导作用,拓宽投入渠道,县直各部门要积极支持加大整合各类项目资金投入农村贫困地区的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脱贫攻坚的积极性,完善帮扶机制,拓展帮扶领域,扩大帮扶规模,提高帮扶水平。充分发动群众主动参与项目建设,投工筹资,自力更生,全面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
三、资金管理制度
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视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执行乡级报账制相关规定,建立健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依法依规使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检查到项目。各项目实施部门根据资金管理规定,可据实列支1%的项目管理费,超1%部分由县级统筹解决。
建立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公告公示制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公告、公示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各涉农主管部门和乡镇组织实施,按照谁决策谁实施、谁公告公示、谁受理反馈意见的原则,县乡两级应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公开栏(墙)、会议及告示等形式,将统筹中所有的财政涉农资金总量、来源、性质、用途、分配原则、计划等内容和项目完成情况在实施地点进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提高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分配和使用的透明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建立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行绩效评价制度,绩效评价结果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名义通报。对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工作成效好、资金使用效益高的乡镇和部门,在分配统筹整合使用的财政涉农资金时给予奖励和倾斜。
建立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到位和管理使用情况的定期审计和检查制度。县审计部门每年开展一次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到位和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对查出的违规问题应当依法处理。
构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多方监管机制。乡镇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就近就便监督管理职能,加强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的巡视、检查,发现违规问题应及时制止、纠正并报告上级部门。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等要深度参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监督管理。
第三节 明确职责
县直各相关部门结合部门工作职责,切实履行资金整合责任,工作职责具体如下。
1、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财政涉农资金的统筹整合、指导督促、组织协调、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审定、建章立制等工作。
2、县扶贫办负责牵头编制《县级扶贫规划》,建立县级项目库及开展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绩效评价。规划要详实具体,要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等重点扶贫项目为载体,分年度分项目提出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规模、筹资方式、绩效目标、时间进度、拨付程序、监督措施等,扶贫规划要做到可操作、可实施;根据财政部门提供的整合资金到位情况,及时向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提出项目安排计划和用款申请;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督促检查。
3、县财政局负责制定《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和《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建立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台账;梳理甄别纳入统筹整合的项目和资金,及时向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告纳入统筹整合范围资金到位情况;审核扶贫规划中项目是否符合涉农资金支出使用范围,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加强资金监管,强化乡镇财政业务指导工作。
4、各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加大切块资金的争取力度,做好项目储备,对乡镇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把关,并按要求及时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编制整合项目统一实施方案,对涉及的项目和资金进行指导监督。
5、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按照年度实施方案中的考核内容和标准,每年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申报下年度项目需求计划、组织好项目实施。
6、县人民银行负责协调各金融部门加大对全县脱贫攻坚的金融支持,根据工作进展,按时提交工作进度情况。
7、监督部门: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审计局、监察委等部门应加大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推进情况、规划衔接情况、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整合资金产生的效益,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应当依法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坚决查处干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行为,确保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效益。
第七章 效益分析
第一节 经济效益
一是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快速。2018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根据贫困县脱贫摘帽补短板的需求,项目资金投入、使用更加精准,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快速。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得到改善、产业结构得到优化、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生态环境有效保护,发展差距逐步缩小。
二是促进困难群众持续稳定增收。通过产业扶贫、小额信贷等项目实施,有力推动全县茶叶、蚕桑、甘蔗、生猪、肉牛、肉羊、肉鸡等产业发展,加快推进全县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换档提速的进程,农业产业实现提质增效,拓宽贫困群众增收来源渠道,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3500元,贫困群众实现“吃穿不愁”。
三是村集体经济得到加强。以项目实施为契机,加大资源整合,不断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现行政村村集体经济年收入2万元以上。
第二节 社会效益
一是有效解决贫困群众生产生活困难。项目实施将有效解决贫困群众“出行难、饮水难、安居难、增收难”等问题。2018年实施农村公路修复及生命防护工程项目399.01公里,实施安全饮水工程150件覆盖人口53136人,修缮加固及拆除重建危房6694户,实施标准化茶园建设,蚕桑、中药材、甘蔗等种植,核桃、澳洲坚果提质增效,生猪、肉鸡、肉牛、肉羊养殖等项目,投入产业发展资金21017.46万元。贫困群众安全稳固住房、持续稳定收入得到保障。
二是社会公共事业得到发展。实施“雨露计划”项目扶持贫困户子女上学1534人、有效解决了贫困户子女上学难的问题。建设活动场所264个,丰富了群众业余文化生活。
三是基础设施明显改善。通过项目实施,极大改善农村交通、水利、人居设施、人畜饮水、村庄道路等基础设施。
四是群众素质不断提高。广泛宣传国家支农、惠农、强农政策,按照“有文化、懂技能、会经营、守法纪”的新型农民标准,认真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劳务输出、农民工职业技能和农村妇女综合知识培训,增强贫困群众依靠科技致富能力。实施农村实用技术培训项目115个,覆盖人口贫困人口13000人。
第三节 扶贫效益
到2018年底,解决2万以上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实现稳定脱贫,40个贫困村脱贫全部出列,全县贫困发生率控制在1.5%以下,贫困县脱贫摘帽。
一是贫困人口大幅减少。全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加大扶贫攻坚力度,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不断得到增强,收入持续增长,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贫困人口大幅减少。2018年末全县贫困人口0.37万人,比2017年末2.37万人减2万人。2万名脱贫退出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超过3500元,每户贫困户至少加入了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安全稳固住房,安全饮水有保障,户均享受一项及以上扶贫政策、资金、项目帮扶,脱贫退出贫困人口稳定达到“两不愁、三保障”,脱贫退出7项指标全部达标。
二是40个贫困村脱贫出列。2018年,全县4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全部达到出列标准:一是贫困发生率均控制在2%以内。二是道路全面硬化,且危险路段均有防护措施。三是村民小组全部通动力电。四是广播电视全覆盖。五是网络宽带达标。六是饮水安全保障。贫困村农户均通自来水或饮水水源均有保障,人力取水半径不超过1公里。七是医疗卫生实现标准化。40个贫困村均建有标准化卫生室,每所卫生室均按标准配备有乡村医生,且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具有执业资格证。八是公共活动场所按标准建设。九是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小学入学率和初中毛入学率均达100%及以上。十是40个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均达5万元以上。
三是贫困县脱贫摘帽。通过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扶贫,有力推进全县城乡统筹发展进程,以项目建设为契机,探索出“区域发展带动扶贫开发,扶贫开发促进区域发展”新路子,城乡发展差距进一步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导致的贫困状况得到有效改善。全县综合贫困发生率控制在1.5%以下,漏评率在1%以下,错退率在1%以下,群众认可度在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