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84-X-17_F/2018-051800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乡村振兴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18-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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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共产党的重要使命。习近平总书记和陈豪书记多次指出: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既不能降低标准,影响质量,也不能提高标准,吊高胃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指示要求,就是要坚持现行扶贫标准,把目标和任务始终锁定在“消除绝对贫困”上,确保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针对昌宁贫困分布广、贫困程度深、贫困人口多的贫困实际,以及2018年整县脱贫摘帽的现实需求,昌宁县要消除绝对贫困实现区域性整体脱贫,必须精准解决全县23681名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问题,让贫困人口成为脱贫人口,解决40个贫困村和少数民族地区、偏远山区和产业单一地区的持续发展问题,让贫困村成为脱贫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