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84-X-/2019-0621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乡村振兴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19-0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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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昌宁县是一个集山区、民族、边远、贫困为一体的传统农业县,属滇西边境山区56个片区县和全国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之一。
2014年以来,全县共有建档立卡人口22022户88502人,到2018年末累计脱贫20547户83861人,其中:2014年脱贫3347户14837人,2015年脱贫3358户14202人,2016年脱贫4552户18447人,2017年脱贫3696户15022人,2018年脱贫5594户21353人;共有62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其中深度贫困村23个,到2018年末累计有56个建档立卡贫困村稳定有序退出。2018年末,全县还有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口1475户4641人,贫困发生率为1.62%,脱贫出列村占贫困村总数的90.32%。
2018年以来,昌宁县扶贫办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落实精准扶贫政策措施,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脱贫攻坚工作”项目资金主要由“昌宁县脱贫攻坚指挥部”使用。根据《中共昌宁县委办公室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昌宁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的通知》(昌办发〔2017〕226号)文件,该临时机构于2017年12月5日成立,下设11个办公室,有借调工作人员72名,预算项目经费拨付到扶贫办账户列支。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成立项目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制
接到通知后,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对文件要求进行全方位的学习,为贯彻实施好项目绩效评价营造了良好氛围。同时,为切实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成立了项目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永军 县脱贫攻坚指挥部长驻执行副指挥长
副组长:兰绍云 县脱贫攻坚指挥部财务办主任
李绍习 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综合办主任
成 员:杨 蓉 县脱贫攻坚指挥部财务人员
徐瑶苏 县脱贫攻坚指挥部财务人员
高云寿 县脱贫攻坚指挥部财务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由财务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处理业务上报等工作。
(二)扎实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是一个复杂的体系,涉及到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各项经济活动,县指挥部领导小组落实职责分工,形成联动机制,对涉及的业务流程进行梳理,确保绩效评价工作顺利推进。
本次评价采取的是自我评价的方式。在评价过程中,实施了询问、自查等核审程序,并审阅项目资料和资金下达文件、抽查会计记录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账簿等相关会计资料、复核预决算报表及编制依据,并对重点项目进行了追溯和延伸核查。我们认为资料和证据是充分的、适当的,评价结果实事求是、公正客观。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度县级预算计划安排我县脱贫攻坚工作项目经费200万元,到位20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脱贫攻坚项目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工作期间的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油料费等方面支出,保障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开展。截止2018年12月31日止,资金结余为0元,资金执行率达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2018年,县指挥部严格执行《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相关法规规定开展财务工作,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设置和登记会计账簿和使用会计科目。单独配备了会计和出纳两名专职工作人员,明确职责和权限、工作分工和纪律要求,认真做好单位财务工作,同时强化各岗位会计人员的责任感,加强内部核算监督。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制定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昌宁县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昌宁县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等,对每一笔资金的使用,在事前必须有领导安排和同意,在事中必须有专人按相关的开支标准和使用方向办理,在事后必须有经办人的签字、领导签批以及财政报账审核才能入账。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昌宁县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为根本遵循,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重大战略部署,把打赢脱贫摘帽攻坚战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全面落实“六个精准”和“五个一批”总体要求,在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上下功夫,举全县之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级各部门的大力关心支持下,昌宁贫困退出工作进展顺利,年度脱贫退出指标全面完成,如期实现脱贫退出目标。2018年脱贫5594户21353人;共有62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其中深度贫困村23个,到2018年末累计有56个建档立卡贫困村稳定有序退出。2018年末,全县还有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口1475户4641人,贫困发生率为1.62%,脱贫出列村占贫困村总数的90.32%。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脱贫攻坚工作经费”项目资金200万元的投入,我县已建立完善了各项扶贫政策、实施了扶贫项目资金“四到县”改革,使扶贫目标更加明确、任务更加具体、措施更加有力、力量更加凝聚,为打赢全县脱贫攻坚战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为实现2018年脱贫摘帽奠定了坚实基础,为农村全面建成小康创造了有利条件。
2018年以来,累计召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14次,为进一步强化脱贫攻坚组织领导,构建了“四级”指挥部抓扶贫的作战体系,即:县级抽调83名干部组建脱贫攻坚指挥部,由书记和县长任总指挥;指挥部设收入保障、住房保障等8个专项指挥部,由分管县级领导任指挥长;13乡镇作为13个战区,设作战指挥部,由挂包乡镇的县级领导任战区指挥长;120个行政村作为前线,设作战指挥室,由包村领导任指挥长。作战体系实行扁平化议事决策机制,有效提升了工作效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2018年项目资金投入满意度达90%以上,今后,我们将再接再厉、继续努力,进一步加大对扶贫项目资金信息公开公告公示等情况的督查、监管力度,严把质量关,按时、按质、按量高标准完成项目实施,让项目尽快发挥应有的效益,使贫困群众得到最大实惠,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出应有的贡献。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昌宁县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绩效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下步将围绕2019年7月份前接受国家级贫困县脱贫摘帽考核抽查,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摘帽。争取到位各类扶贫资金2亿元以上,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4亿元以上,确保2019年脱贫出列6个贫困村、减少贫困人口0.4万人,对已脱贫退出的8.3万贫困人口进行脱贫成果巩固,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坚实基础。主要做好几下几个方面:
1.结合精准扶贫工作的开展和脱贫攻坚工程的推进,认真做好脱贫成效巩固提升工作。
2.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3.抓好已建成项目的管护,促进扶贫项目效益发挥。
4.强化宣传,推动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扶贫、关注扶贫、监督扶贫、参与扶贫。
五、绩效自评结果
单位建立了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但也存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和厉行节约制度不健全的情况。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支出基本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根据县财政局绩效考核文件精神,绩效目标在本年圆满完成,评价结果为99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既是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基本前提,又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增强资金绩效理念、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为使绩效评价结果得到合理应用,我单位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合理安排使用财政资金。此外,对于绩效自评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规范。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工作经验
在绩效评价中,明确绩效考评工作的统一组织、实施工作,专门制定了绩效考评的有关规章制度,为指导、监督、检查部门绩效考评提供了依据。实施绩效考评的工作人员,可以通过实地勘察核对、调查取证等方式,对相关信息资料进行核实。建立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同时根据评价情况积累经验,逐步建立适应项目特点的绩效自评指标库,今后再根据担负的工作任务和项目绩效目标的变化适时调整绩效自评指标库内容。
(二)存在问题
一是项目绩效目标编制不够健全,项目绩效目标编制不完善、不规范。二是未全面开展绩效管理工作,未有效进行项目绩效跟踪、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工作。
(三)建议
1.建议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
2.建立绩效评价信息平台,开发绩效评价应用软件系统,提高绩效评价的技术性、科学性、权威性。
3.完善经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加强专项工作经费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增强项目绩效指标的量化、细化、可衡量性,提升预算的可执行性。
4.完善经费预算编制和核算基础工作,合理测算开支金额,保证严格按预算执行。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项目绩效自评表(脱贫攻坚工作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