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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384-X-04_A/2015-1128006 发布机构 昌宁县乡村振兴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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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扶贫办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扶贫办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预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核定昌宁县扶贫办编制职数16名,其中行政编5名、暂定编9名、工勤编制2名,在16名编制职数中科级领导职数3名、股级领导职数5名、其他职数8名。这些职数分别是:主任1名,副主任2名,综合股5名,计划财务统计股2名,项目管理股2名,信贷扶贫股2名,社会扶贫股2名。

2、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2015年,扶贫办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大扶贫、大整合、大变样、大发展”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区域发展带动扶贫开发,扶贫开发促进区域发展”的扶贫开发战略,创新扶贫开发机制,提高扶贫精准度,以改善基础设施和产业扶持为重点,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调整结构为主线,以提高贫困人口收入为目的,以实施项目带动为手段,加大脱贫攻坚力度,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扶贫开发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具体工作目标工作任务是:计划争取投入各类扶贫项目资金5000万元以上,争取实施整乡推进项目1个,易地扶贫搬迁400人,扶贫安居400户,劳动力转移培训1500人,信贷资金3500万元,解决1万贫困人口,返贫率控制在10‰以内。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5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性质为行政单位。编制部门预算时实际在职在编人数为1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4人;在编实有车辆2辆。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三、部门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昌宁县扶贫办(单位)预算总收入99.11万元,实际收入99.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1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部门预算总支出99.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11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5年用于保障昌宁县扶贫办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9.1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9.06万元。原因为压缩经费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5年无用于保障昌宁县扶贫办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1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8.17万元对比,减少49.06万元,增长-33.11%,原因分析为压缩经费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农林水事务支出99.1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61.36万元(用于开支本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支出61.24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75万元。

1、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支出61.24万元。

2、日常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37.75万元。

3、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支出0.12万元,用于遗属补助款。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扶贫办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7.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9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19.01万元减少11.11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开支。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扶贫办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昌宁县扶贫办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与2014年预算一样;运行维护费6万元,与2014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保障扶贫办开展扶贫计划规划编制、项目争取、申报、立项、论证、评估、评审、检查、验收、监测等方面,以及机关日常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昌宁县扶贫办公务接待费开支1.9万元,比2014年预算减少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各级检查指导工作产生的费用支出。

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三)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四)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注:以上名词解释部分可根据本单位公开的涉及内容自行增减)

2015年2月28日

昌宁县扶贫办2015年预算公开表.rar

(本文来源: 作者: ) 责任编辑(作者):yncnfp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