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430283-3/20231122-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公告公示 | 发布日期 | 2023-11-22 |
文号 | 浏览量 |
依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5号)要求,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要求,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9月对昌宁县县内的非企业组织进行了抽查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检查计划名称 | 抽取对象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检查机关 | 抽查事项 | 检查 方式 | 检查 结果 |
1 | 2023年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 昌宁县柯街华侨农场小学 | 12533025G90115130J | 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依据《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定,重点检查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是否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按照《云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表》开展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许可范围、期限内经营;是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组织,是否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是否设立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责任是否履职到位;采购食品及原料是否合格,大米、食用油、鲜肉和肉制品、面粉、营养改善计划供餐食品、豆制品等重点食品票证索取、台帐记录是否齐全;食品加工是否违禁超限、非法添加,是否使用亚硝酸盐和有毒有害及高风险食品原料;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合格证,以及晨检制度落实情况;流程布局是否合理,设施设备是否齐全、正常运转;是否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保管、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是否推行了明厨亮灶。 | 实地检查 | 未发现问题 |
2 | 2023年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 昌宁县鸡飞镇中心完全小学 | 12533025G9011439XN | 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依据《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定,重点检查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是否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按照《云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表》开展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许可范围、期限内经营;是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组织,是否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是否设立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责任是否履职到位;采购食品及原料是否合格,大米、食用油、鲜肉和肉制品、面粉、营养改善计划供餐食品、豆制品等重点食品票证索取、台帐记录是否齐全;食品加工是否违禁超限、非法添加,是否使用亚硝酸盐和有毒有害及高风险食品原料;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合格证,以及晨检制度落实情况;流程布局是否合理,设施设备是否齐全、正常运转;是否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保管、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是否推行了明厨亮灶。 | 实地检查 | 未发现问题 |
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