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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3430283-3-/2021-1115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公告公示 发布日期 202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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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云市监保昌异(2021)第00102号)

昌宁县军林泡核桃专业合作社:

经查,你单位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联系,违反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昌宁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昌宁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 年 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