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索引号 73430283-3-/2020-1201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公告公示 发布日期 2020-12-01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致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打击传销的一封公开信

致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打击传销的一封公开信

一、什么是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的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费用或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等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主要表现为“拉人头”传销、骗取入门费传销、“团队计酬”传销。

传销与直销的区别


传销

正规直销

公司主要

利润来源

最低层新人的会员入会费

整体经营者的零售

经营理念

短期内诈取大量财富

长期提供优质产品

公司策略

鼓动会员推荐新人

零售与推荐并重

加入条件

需高额入会费、或认购相当金额的货品

无需缴费、且无须大量订货

产品退货

不准退货或退货条件苛刻

可在一定期限内无因退货

货品价格

定价较高,价值很难确定

定价合理,具有市场竞争性

二、怎样识别传销?

(一)组织方式

传销组织者承诺给予参加者高额回报,发展他人加入,参加者再以同样的方式介绍和发展他人加入,以此组成上下线紧密联系的传销网络。

(二)计酬方式

传销组织者以参加者发展下线的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以参加者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给付报酬,形成传销的“金钱链”。

(三)经营目的

传销不以销售商品为最终目的,而以发展人员数量,骗取钱财为最终目的。

如果有人介绍“工作”、“生意”或者“投资”,前提是要交钱,并且需要发展亲戚朋友等人参加,许诺从中提取报酬,就要引起警惕了

三、如何防范传销?

(1)要注意学习、了解《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定,掌握识别传销的基本知识,树立勤劳致富、传销违法 、拒绝传销防范意识。

(2)在发现自己被骗参与传销活动后,要注意收集、保存汇款账号、汇款凭证、交费收据、介绍人及更高级上线人员的姓名、电话、互联网账号密码等相关证据线索,及时提供给执法机关,以便于及时、准确地打击违法犯罪,保障自身的权益。

(3)如果被骗到外地,到达当地后朋友绝口不谈工作、生意,而是带你游山玩水、熟悉环境,所谓放松;要看你的身份证、借打你的手机,发现情况不对时,一定要机智、冷静应对,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设法脱离,如果发现该组织从事传销活动的证据后,应设法与当地公安、市场监管机关取得联系,及时举报。

(4)如有亲戚、朋友被骗往异地从事传销,首先应积极做好亲戚朋友的思想教育工作,劝说其尽快脱离传销组织;若劝说无效,应设法弄清所在详细地址,并及时向当地公安、市场监管机关举报。

(5)如果您发现了传销行为,或您是传销活动的受害者,应积极收集有关线索信息,包括传销活动的详细地点、传销人员尤其是骨干人员的住所、传销方式、宣传材料等,并尽快举报。

(6)如果您是学生,除采取以上措施外,还应该及时向所在学校反映情况,防止传销活动进校园。

举报电话:县打传办0875-7121538;市管部门12315公安机关110

举报邮箱:cnxdcb@163.com


昌宁县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