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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3430283-3-/2020-1201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公告公示 发布日期 202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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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致广大经营户及消费者的一封信

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致广大经营户及消费者的一封信

野生动植物是人类的朋友,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不仅关系到人类的生存与发展,更是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践行。全民要以维护生态安全的高度,积极行动,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以实际行动关爱野生动植物,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

一、认识野生动、植物,什么是野生动植物?

野生动物是指在野外环境下生活繁衍的动物,也就是生存在自然状态下,不属于人工驯养的各种哺乳动物、鸟类、爬行动物、两栖动物、鱼类、软体动物、昆虫及其他动物。

野生植物是指原生地天然生成的植物,也就是说生存在自然状态下,不属于人工培育的各种植物。

二、为什么要保护野生动植物?

野生动植物是大自然的产物,自然界是由许多复杂的生态系统构成的。和谐的自然界是一个完整的生物链,且少了任何一个环节都会造成可怕后果,有一种动植物消失了,势必会对其他与此动植物有关联的其他物种造成严重影响。由于人类的过度膨胀和科技的发达,现在物种灭绝的速度在加快,保护好每一个物种才能维持生态平衡,因此我们要保护野生动植物。

三、认识《野生动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义务,对侵占或者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捕猎或者破坏。国家对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实行重点保护。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分为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禁止捕猎、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依照关于惩治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的补充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在自然保护区、禁猎区破坏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地场所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破坏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处以罚款。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他产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四、经营者及消费者如何保护野生动植物?

(一)保护野生动植物从拒绝野生动植物上餐桌做起,不食用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抵制“食野味”思想,树立饮食文明新风尚。

(二)不捕杀、不猎杀野生动物,做文明、守法、有爱心的好市民。

(三)饲养运输和餐饮企业不非法经营、贩卖、加工、制作、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做绿色、环保、守法的经营者。

人人行动起来,积极劝阻,举报各类破坏、食用、伤害野生动植物的行为,坚决不参与非法买卖野生动植物,做保护生态环境的模范。

举报电话:0875-7121315、0875-7121538


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