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430283-3-/2022-1205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 | 发布日期 | 2022-12-05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现将未按规定期限报送2021年年度报告,以及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到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作如下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1:2022年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名单
附件2:2022年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
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