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430283-3-/2021-1116014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质量安全监管 | 发布日期 | 2021-11-16 |
文号 | 浏览量 |
进一步加强口罩行业质量安全管理,促进口罩产品质量提升,按照云南省市场监管局等六部门《转发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关于促进口罩产品质量提升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市监办函〔2020〕40号)和市局的相关文件要求,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昌宁市场监管局结合辖区实际,对口罩用品销售企业、个体工商户开展日常监管工作,督促9家口罩经营企业和个体户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产品质量经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切实保证产品生产销售全过程可追溯。
对口罩的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一是检查口罩是否标明生产企业名称和厂址,二是检查口罩是否有产品合格证书,三是检查口罩是否有有效的产品执行标准,四是检查口罩是否标注有中文标识等进行监督检查。此次专项检查,出动执法人员4人次,共检查了9家口罩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