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430283-3/20230619-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安全消费 | 发布日期 | 2023-06-19 |
文号 | 浏览量 |
夏季气温升高,湿度增大,食物容易腐败变质,发生食源性疾病的风险增高。针对夏季食品安全特点,为保障公众饮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发生,昌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向广大公众、消费者发布以下食品安全提示:
一、正确选购食品。购买食品时,应尽量选择环境卫生整洁、贮存条件较好、符合卫生要求的正规商场、超市和市场。仔细查看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外观、气味,防止购买腐败变质的食品,不要购买包装破裂、变形的产品和路边流动摊贩无证加工的食品。不购买无产品标识、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地址等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不要购买和食用不认识的野菜、野果和野生菌。夏季高温,部分水产品如鱼类、螃蟹等死亡后极易变质,切勿食用。
二、科学贮存食品。需要冷藏或冷冻的食品,购买后应尽快放入冰箱保存,避免在室温暴露时间过长导致腐败变质。冰箱内存放食品不宜过满,要定期除霜。蔬菜、水果类食品宜冷藏保鲜,熟食与生肉、生鱼等生食要分开保存,西瓜等高糖分水果应打开即食用完毕,尽量不冷藏。饮品应存放于阴凉处,注意避光保存。听装、瓶装、罐装、纸盒、真空包装等包装食品,要做到即开即用,开启后应及时冷藏且不宜久存。木耳浸泡时间不要超过4小时,水温不超过30℃。烹调好的食物室温存放时间不要超过2小时,剩菜、剩饭等要及时冷藏,冷藏时最好用保鲜膜包好,冷藏时间不宜超过24小时,再次食用前要彻底加热,并确认未变质后方可食用。
三、规范加工过程。果蔬类食品应尽可能先浸泡半小时后再清洗食用,清洗时应采用流动的洁净水多次清洗,去除果蔬类食品表面的农药残留和细菌。加工食品时,要保持炊具、餐具和食物的清洁卫生,生、熟食品要分开贮存和加工,要防止熟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原料间相互交叉污染。烹饪食品,应做到烧熟煮透,从冰箱中取出的冷藏、冷冻食品在烹饪前应彻底解冻,长时间贮存的食品食用前应彻底再加热,以杀灭存活的细菌。凉菜要现吃现做,可适量加入生蒜或醋杀菌,不吃或少吃生食海产品。
四、合理选择就餐。外出就餐应选择证照齐全、卫生设施好的餐馆。就餐前要注意检查食物感官是否异常、是否新鲜、是否烧熟煮透、餐具是否洁净。珍惜粮食,按需定餐,避免剩餐,减少浪费。就餐后索取发票等凭证。网上订餐时,应在平台上查验商家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慎食烧烤类食品,不到无证摊贩烧烤摊就餐。拒绝食用野生动物。冷冻饮品虽解暑消热,但经常食用易引发胃肠炎等疾病,应适量食用。注意平衡膳食,多食富含维生素与纤维素的新鲜蔬菜、水果等,切忌暴饮暴食。
五、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学校、旅游景区、建筑工地食堂及农村集体聚餐等集体供餐单位要依法履行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把供餐准入、原料采购、贮存使用、加工操作、运输配送各道关口,全面加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和健康检查,严格做到“食品安全五要点”:保持清洁、生熟分开、烧熟煮透、在安全的温度下保存食物、使用安全的水和食物,严防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消费者就餐后若出现发热、呕吐、腹泻等身体不适或明显食物中毒症状,应及时到正规医院诊治。如发现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等,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我们将依法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昌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