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430283-3-/2023-011900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安全消费 | 发布日期 | 2023-01-19 |
文号 | 浏览量 |
中国的传统节日“春节”将至,为能有效防范和减少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公众饮食安全,特发布昌宁县春节期间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提示:
一是要树立正确的食品采购观念。采购食品应到具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超市、商场等经营单位以及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集贸市场购买;选购预包装食品时,要注意查看其外包装上的标识和产品说明书,不选购外包装有破损、超过保质期以及不符合保存条件的食品;不选购未经检验检疫的鲜、冻畜禽产品,部分含乳食品应尽量选择在有冷藏专柜贮存的地方购买;不购买、食用有关部门明令禁止或来历不明的食物,以免发生食物中毒。
二是要预防农村自办宴席和集体聚餐食物中毒。近期,我县农村地区群众集中举办自办宴席和集体聚餐较为集中,承办者应严格遵守《云南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相关规定,并逐级做好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登记工作,保证食品加工环境、设施、食品的采购和存储、食品加工、操作人员等符合规定、符合要求,聚餐不加工食用剁生、火烧肉等高风险食品,食物必须烧熟煮透。特别是禁止采购和使用野生菌、发芽土豆、四季豆、亚硝酸盐加工的食品,严禁加工冷荤凉菜,严禁剩菜剩饭隔顿供应,严禁在集体聚餐中提供家庭自酿酒或散装储藏酒,不要购买、饮用私自勾兑和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
三是要预防散装白酒中毒。散装白酒具有较高的中毒风险,消费者应通过合法渠道购买白酒,选购正规厂家生产的预包装酒品,查看标签内容是否齐全,并索取票据;不要购买无产品标识、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地址的散装白酒;不要购买、饮用私自勾兑和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家庭自酿白酒严禁对外出售。
四是严选“年夜饭”就餐场所。应选择证照齐全、环境整洁、餐饮量化级别较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慎重选择熟卤菜、凉菜冷食、野生菌及山茅野菜、自制泡酒等高风险食品,主动索要发票等就餐凭证。家庭、个人不要聚众、邀约加工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及饮用毒性中药材配制的酒。
一旦就餐后出现不适,请尽快就医。广大群众在消费过程中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7121315”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和举报。
昌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