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索引号 73430283-3-/2022-1129005 发布机构 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专项整治 发布日期 2022-11-29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第二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根据《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保山市公安局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第二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工作有关文件的通知》保市监发〔2022〕60号文件要求,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对第二类精神药品开展了流向核查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昌宁县使用精神药品的医疗机构一共是18家,包括县医院、中医院、保健院、天和医院、仁爱医院、康弘医院及12乡镇卫生院。

二、工作开展情况

结合日常监管,按照《2022年保山市药品监管工作要点》要求,从特殊药品生产流通信息报告系统中调取了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8月8日销售数据对保山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保山久泰药业有限公司第二类精神药品销售流向开展跟踪核查,对相关单位的二类精神药品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医疗机构二类精神药品证、票、账、货、款是否一致;是否与供货商签订协议、合同;是否存在现金交易情形;是否存在流入非法渠道情形;是否有过期失效、存在质量问题或退货药品,发现质量可疑或不合格药品是否严格按规定处理等情况。

通过对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8月8日的100批次二类精神药品销售数据核查,未发现二类精神药品使用违法违规行为。

下一步,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盯住使用量较大、守法意识较淡薄的单位,同时积极开展宣传教育,严防第二类精神药品流弊事件发生。

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