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430283-3-/2022-0920004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专项整治 | 发布日期 | 2022-09-20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工作重中之重,实行药械监管“线上线下”同发力,抓实抓细落实疫情防控和防疫药械质量监管措施,真正做到“疫苗储存运输到哪里,昌宁市场监管就跟到哪里”。
“线下”监管不缺位。加大现场检查力度,提升精准监管效能:对疫苗配送、接种单位全面监督检查,重点查看新冠病毒疫苗进货单位资质、购进票据,确定来源渠道是否正规合法;检查新冠病毒疫苗储存、运输全过程温度记录,是否保持在2-8℃之间;查阅预防接种记录是否真实完整并上传追溯系统,确保不发生流弊现象;对储运的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是否正常运转等,确保人民群众使用新冠病毒疫苗的质量安全;对药品经营企业落实疫情防控情况开展多频次抽查:查药店是否严格落实顾客进店扫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等措施;查药店员工健康管理情况、每日体温测量记录、药店消杀记录、发现异常情况是否及时报告等疫情档案;查药店销售“一退两抗”药品登记台账是否与“小程序”、与销售数量一致,并对口罩、医用一次性防护服、体温计等防疫医疗器械的经营使用开展了专项检查,推动药械经营使用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落地做实。
“线上”监管不放松。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实时掌握接种单位疫苗质量安全问题,加强不良反应监测;第一时间通过“监管群”向药品经营企业推送疫情防控最新要求,督促药店销售止咳、退热、抗病毒、抗菌素等“一退两抗”药品时通过“云南省互联网+药品流通公告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扫码登记,跟踪掌握每家药店上报情况,充分发挥好药品零售环节监测疫情“哨点”作用;实施药品信息化追溯,督促零售药店入驻和使用“码上放心追溯平台”,推进重点类别药品全过程来源可溯、去向可追。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725人次,检查药械经营企业197家次、药械使用单位46家次、疫苗配送接种单位26家次,立案查处2起经营劣药、1起使用劣药、4起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行为。“一退两抗”药品登记次数17.4万次,少数未严格落实扫码测温、登记信息不全的药店现场给予口头警告并监督整改到位。通过检查,药械经营使用单位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有效助力了全县疫情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