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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3430283-3-/2022-0513006 发布机构 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专项整治 发布日期 2022-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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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市场监管局“四举措”强化药械化监管

为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2022年以来,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不断加大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监管力度,提升药械化安全保障水平。

抓好疫情防控,筑牢安全屏障

着重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开展检查:突出疫苗接种单位的监管,对我县15个疫苗接种点全覆盖开展监督检查,目前未发现疫苗质量问题;突出药店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监管,对进店顾客戴口罩、测温、扫码“三步骤”,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四类药品实名登记的检查,与辖区169户药品零售企业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督促药店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坚持“分片区”与辖区负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对药品零售企业落实疫情防控责任进行督促检查,要求企业对购买“一退两抗”药品人员进行登记并上传至购药小程序,将药店监测哨点的职责落实到位;突出特殊药品、防疫药械、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及抗原检测试剂的监管,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413人次,检查药品零售企业201户次,提升了药械经营使用单位疫情防控安全意识。

强化部门联动,落实监管职责

与昌宁县公安局联合印发《昌宁县“药剑”2022联合行动方案》,通过建立“一办五联”机制,加大对药械化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检查力度。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以“八查”为重点的联合打击行动。在13乡镇集贸市场粘贴《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禁止销售未经国家批准和检验的境外药品的公告(2022年第1号)》43份,发布《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禁止无证销售药品及未经国家批准和检验的境外药品的告知书》124份,出动执法人员45人次开展了“药剑”行动第一轮联合执法检查,共查获5起涉嫌违法销售假药案,目前正在立案调查阶段。有效净化了药械化领域市场秩序。

聚力监管重点,全面排查隐患

以疫苗、血液制品、中药饮片、特殊药品、集采中标品种、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疫情防控药械、儿童及特殊化妆品等为重点产品,以农村、城乡接合部、网络平台为重点区域,以民营医疗机构、美容机构等为重点对象,从检查核查、监督抽检、不良反应/事件监测、网络监测、投诉举报、舆情监测等渠道,充分利用大数据分析研判,梳理排查药械化“问题隐患清单”,查找监管漏洞,严格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落实,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问题隐患“销号”,严控质量安全风险。

做好抽样工作,强化风险防范

坚持问题导向,稳步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样工作。第一季度,共从1家医疗机构、1家药品零售企业抽取6批次药品;从1家医疗机构、1家药品零售连锁总部抽取5批次医疗器械,已完成全年抽样任务;从1家美容机构、3家化妆品零售门店抽取4批次化妆品,已完成上半年抽样任务。所抽样品均已全部送检,抽检不合格的将立案查处,截至目前,未收到样品不合格检验报告,进一步压实了药械化安全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