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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3430283-3-/2018-0310015 发布机构 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 2018-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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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年,县市场监管局紧紧围绕《昌宁县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昌政办发〔2016〕102号)和《昌宁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坚持依法公开、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为推动“高效、廉洁、务实”政府建立、树立部门良好形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现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紧扣《昌宁县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的5个大方面的具体工作,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按照职责权限全力抓好重点工作落实。

(一)牵头落实的工作情况。第一大方面:“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中的第2项“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认真开展食品药品、产品质量方面的监管,及时依法公开执法信息,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名称;加快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加强对企业作出的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信息以及行政处罚、严重违法、抽查检查等信息应通过该系统进行归集并公示。

(二)负责落实的工作情况。第二大方面:“围绕经济发展推进公开”第1项“持续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以稳定市场预期为目标,加大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政策公开力度,及时公布支持“双创”、培育发展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深挖内需潜力、优化产业结构、扩大对外开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扩大传播范围,提高知晓度。第三大方面:“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第6项大力公开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做好食品药品监管信息、抽检抽验信息的公开工作,及时发布行政处罚信息、食品安全警示信息(预警公告)和产生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信息。第五大方面:“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第1项“做好政策解读”。加强《食品安全法》《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第2项“回应社会关切”。认真组织做好本部门的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本地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第3项“用好新闻媒体”。充分运用媒体发布监管信息,截至目前,编制印发市场监管部门信息38期216条,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

二、典型经验和做法

(一)推进权责清单公开。今年以来,市场监管局坚持把“放管服”改革作为转变政府工作职能的关键性举措,编制和公开部门权责清单,明确部门职责,落实责任主体,完善监管制度,加强公共服务,促进市场监管有序发展。及时建立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共明确部门行政职权1730项,其中:行政许可10项、行政处罚1559项、行政强制49项、行政检查77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奖励8项、行政裁决1项,其它行政职权22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14781项。

(二)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一是建立“一单两库”。编制并公示抽查事项清单32项。建立了执法人员名录库,共有行政执法人员87人,已完全具备随机抽取功能;依托“云南工商一体化业务系统”,建立了动态的监管对象名录库,截至目前,全县监管对象名录库中共有企业 2637户,农民专业合作社563户,个体工商户12224户。二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2017年,我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共开展了三个批次的联合抽查检查工作,共抽查市场主体347户,共抽取执法人员18人,通过检查,通过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18户,不予配合1户,抽查结果已全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进行了公示。三是签订合作协议。今年,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成员单位签订《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共享合作协议》29份。四是编制涉企信息资源目录。截至目前,全县30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已按规定报送行政许可目录报送表和行政处罚目录报送表,并完成了《昌宁县政府部门涉企信息资源目录》的编制工作。五是开展涉企信息归集。截至目前,在“云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数据交换协同平台”录入涉企信息3465条。(其中行政许可3265条,行政处罚32条,抽查检查65条,小微企业扶持103条)。六是开展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工作。督促各类市场主体公示年报信息45399条次;各类市场主体年报信用信息公示率均在95%以上;对成员单位通过模块填报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小微企业扶持、联合惩戒的涉企信息数据进行归集公示,目前,全县共归集政府部门涉企信息3108条。七是开展异常名录管理工作。强化异常名录管理工作,及时公示异常名录管理信息,目前,全县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44户次(其中:企业37户次、专业合作社7户次),“移出经营异常名录”35户次(其中:企业31户次、专业合作社4户次),个体工商户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566户次,“恢复正常记载状态”152户次。八是建立机制,增强失信联合惩戒效果。配合法院系统拦截失信被执行人4人次;配合开展了拟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企业人员等项目的信用查询工作20多户次;在银行金融机构信贷工作和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方面对失信企业进行限制。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限制办理变更、备案、注销登记手续10户次。

(三)规范注册登记。落实各项优惠措施,放宽市场主体准入条件,简化登记手续,规范注册登记,为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今年新增各类市场主体4028户,其中内资企业15户,私营企业633户,农专社63户,个体工商户3317户。目前,全县共有市场主体15424户,与去年同期14111户相比增加1313户,增长率为9.30%。

(四)加强食品药品日常监管。一是加强监督检查。采取现场检查指导、与企业签订承诺书等形式加强监督检查,推行实施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帐制度、销售食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市场主办者责任制、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等六项制度。加大对公路沿线、旅游景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药品经营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注重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监管,对零售药店在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时进行实名登记,严格按要求限量登记销售,做到购进渠道合法、库存情况准确、销售去向真实;开展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部分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采购、使用等情况核查。同时,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实施分级动态管理。加强化妆品监管。二是加强服务保障。强化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两会”、中高考、“国庆中秋”等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服务保障。加大对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经营户、超市、单位食堂和旅游景点的检查力度,在重大活动服务保障中,餐前开展农残快检、餐具和食用油检测。三是开展专项整治。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积极开展春(秋)季学校食堂及周边环境、婴幼儿食品、茶叶市场、白酒小作坊和散装白酒等9个专项整治;开展疫苗、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终止妊娠药品医疗器械、全县学校(含幼儿园)等集体用药单位药品安全11个专项检查(整治);同时,严格按要求做好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登记工作,与自办宴席户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对自办宴席期间食品安全进行现场指导。四是开展监督抽检(样)。共完成416批次食品抽检,其中,生产环节完成国抽53批次、省抽36批次;食品销售环节完成国抽19批次、省抽40批次,食用农产品抽检240批次;积极配合市局进行抽检,完成白糖3批次、红糖1批次,茶业13批次、糕点11批次。完成药品抽样任务90批次,医疗器械抽样任务4批次,化妆品抽样任务6批次。

三、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我局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少数干部对推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认识到政务信息公开是市场监管部门推进“阳光政务”的表现,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二是由于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主要是兼职工作,在日常事务繁多的情况下,政务信息公开录入会有滞后现象的发生。三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规范,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四是监督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监督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完善机制,持续深入开展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养和服务水平,保障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发展,树立良好的市场监管部门形象。二是探索政务公开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通过规范和完善,把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真正落实在行动上,增强政务透明度,确保处事公正、办事公开。三是梳理、规范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和充实主动公开的职权目录,加大网上公开力度,全面、规范做好公开资料的归集、整理、归档工作,努力开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