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430283-3/20231204-00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食品药品监管公共服务 | 发布日期 | 2023-1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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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以来,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各级各部门工作部署要求,多措并举加大化妆品监管力度,全力以赴开展化妆品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重点督促化妆品经营企业严格执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和台帐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督促化妆品经营者对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国家药监局通告的不合格产品一律下架并停止销售。紧盯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重点检查化妆品的进货渠道、标签标识、产品合格标记、仓储条件、进销台帐记录、限用使用日期等内容,通过与企业负责人签订《化妆品经营企业质量安全责任书》,要求企业每月进行一次产品自查,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台账管理等措施,督促指导经营单位严把产品货源质量安全关,规范化妆品经营行为,确保化妆品质量安全。2023年,昌宁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37人次,检查化妆品专营企业39户次,兼营企业98户次,美容店36户次,美发店35户次。
二是强化化妆品领域专项整治。组织开展经营(含网络经营)环节化妆品专项整治,有工作部署,并认真总结经验成效、提炼工作亮点,按要求报送总结,持续清理整治网络销售非法添加、未经注册或备案化妆品、标签违法宣传及医疗美容行业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化妆品非法添加、无证生产、生产经营假冒化妆品等严重违法行为,突出儿童类、特殊类等化妆品重点品种,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按规定时限查处国家局推送的化妆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线索,提升监管能力和整治效果,加强与司法、公安等部门协调,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按照省、市关于开展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工作的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严查违法违规行为,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自查整改情况、统计表、工作总结等。
三是加强监督抽样。截至目前,昌宁县共有《营业执照》核准化妆品经营户1096户,实际经营有531户。结合全省药品化妆品抽样检验视频会精神,严格按照《保山市 2023 年化妆品抽样检验实施方案》要求,按计划高质量按时限按类别要求完成化妆品7批次抽样工作,无退修情况。检验结果为全部合格。
四是加强稽查办案。持续抽样检验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强化不合格产品处置工作,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化妆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力争办理大案要案,确保化妆品质量安全。及时做好数据上传、案件查处、信息公示等工作。2023年共立化妆品案件11件。
五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结合“3.15”、“5.25”国际护肤日,药品科技活动周等活动,积极开展好宣传。组织学习、开展培训、宣传颁布实施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牙膏监督管理办法》等,落实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主体责任,要求经营企业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2023年,共开展化妆品宣传3场次,展出宣传展板6块次,发放宣传材料一千余份。组织对基层监管人员进行法规业务培训2次,组织对部分经营企业法规宣贯培训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