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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3430283-3-/2022-0901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食品药品监管公共服务 发布日期 2022-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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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2022年野生菌中毒防控预警公告(2022年第8号)

中秋节即将来临,为有效遏制我县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昌宁县结合实际,再次发布预警公告。

一是采食野生菌应注意。不要随意采摘、出售、购买、食用自己不认识的野生菌,尤其是颜色鲜艳或霉变的野生菌。特别需要警惕云南省野生菌中毒的“两大杀手”。一类是亚稀褶红菇(俗称火炭菌亚稀褶红菇是我省中毒最严重的毒菌品种,历年来已造成多人中毒、多人死亡事件,而外形极为相似的密褶红菇、稀褶红菇却是食用菌,一般人很难区分,需要专业人员结合显微镜及分子生物学鉴定手段才能进行准确鉴别,建议这类菌子最好不要食用。一类是剧毒鹅膏类有人听说吃鸡枞中毒,但鸡枞是无毒的,其实是因为误食了形态类似鸡枞的毒菌,如剧毒的致命鹅膏菌、灰花纹鹅膏菌、假褐云斑鹅膏菌形态和鸡枞很相似,因此采食鸡枞要特别小心。

二是家庭烹调加工应注意。家庭加工食用野生菌时应做到“四个不、一个要”,“四个不”:不凉拌食用野生菌;不多品种混合加工野生菌;不食用剩余隔顿的野生菌;食用野生菌时不要饮酒。“一个要”:要炒熟煮透后食用。

三是餐饮服务单位应注意。严格落实“三个要”,一要严格把好野生菌采购关,不得购买加工出售有毒和不熟悉的野生菌;二要严格执行沸水煮漂、炒熟煮透等安全的烹调加工方法,并留样备查;三要建立野生菌中毒应急预案,熟悉和掌握处置方法,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

四是集体用餐单位应注意。严禁加工食用野生菌,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会议集体用餐单位和农村集体聚餐等重点单位,严禁加工食用野生菌类,严防群体性中毒事件的发生。

五是出现中毒症状后应注意。野生菌中毒的表现有:胃肠中毒型、神经精神型、溶血型、肝脏损害型、肾衰竭型、呼吸与循环衰竭型、光过敏性皮炎型等。其中,胃肠中毒型最为普遍,肝脏损害型致死人数最多。一般误食有毒野生菌后,最短可以在10分钟、最长在6—12小时后发病。如果食用野生菌后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中毒症状,要马上催吐,并立即就医。

特别提醒:远离毒菌的“两个金标准”,第一金标准:头上戴帽(菌盖)、腰间系裙(菌环)、脚上穿鞋(菌托)的菌子多有毒,尽量不要吃!第二金标准:自己不熟知的菌子不要吃!只吃熟知的食用菌!

昌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