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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3430283-3-/2022-0726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食品药品监管公共服务 发布日期 2022-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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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2022年野生菌中毒防控预警公告(2022年第6号)

当前,我县鸡枞已经开始上市,为有效预防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结合实际,发布野生菌中毒防控预警公告。

1.广大群众不要随意采摘、出售、购买食用自己不熟悉的野生菌,尤其是颜色鲜艳、霉变或幼小难辨识的野生菌。烹调加工野生菌时,不要凉拌食用,不要多品种混合加工,加工时要炒熟煮透后再食用,食用野生菌时不要饮酒。

2.我县生长的假褐云斑鹅膏、褚盖鹅膏、致命鹅膏等几种有毒菌类与鸡枞相似,县食安办提醒广大群众,食用鸡枞时认真辨别。致命鹅膏:外形像“白鸡枞”,特别是未开散时难以辨识,伞盖扁平至平展,白色,但中央米黄色光滑,菌肉白色,不变色,根部近球形,菌柄根部菌幕残余,浅杯状,此菌剧毒。误食后6—12小时的潜伏期;6—48小时表现为恶心、呕吐、腹泻等肠胃炎症状;48—72小时,为此菌重要表现,出现假愈,中毒症状消失,近似康复;如未及时救治72—96小时,患者重新出现腹痛,带血样腹泻、黄疸、肝肾功能恶化、凝血功能障碍,引起内出血,导致多器官功能衰竭;如未有效救治,5—16天,患者死亡。误食此类鹅膏菌类后,需及时催吐、洗胃和导泻,减少体内毒素,对症及支持治疗,血液净化治疗。

3.全县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食用野生菌中毒人员应急救治工作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重点对野生菌防控进行宣传。农村医疗机构要加强学习,能迅速识别中毒症状,无救治条件的迅速转诊,为抢救病人争取时间。

4.食用野生菌后,如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幻觉等疑似食物中毒反应时,应立即前往医疗机构就诊。

5.餐饮经营单位要严格把好食用野生菌采购关,建立和掌握野生菌中毒应急预案及处置流程,严格执行先用沸水煮漂等安全的烹调加工方法,并留样备查,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

6.要加强信息互通、强化协同联动。严格落实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报告规定要求,加强风险分析研判,凡疑似为野生菌中毒的,及时按规定报告,坚决杜绝互相推诿和缓报、瞒报、谎报现象发生。未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昌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