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430283-3/20231108-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价格执法 | 发布日期 | 2023-1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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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以来,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强化”抓实民生领域价格监管,进一步规范价格市场秩序,为民生领域保“价”护航。
一是强化价格监管执法,抓实专项整治。以稳价格保民生为目标,以自检自查和专项抽查检查相结合,持续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春耕化肥保供稳价、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教育收费、殡葬服务收费及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等民生领域价格市场专项整治,为民生领域保“价”护航。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36人次、车辆28驾次,检查涉企收费88个单位,化肥生产经营户112户次,公立医院6家、发现问题12个、责令整改4家,停车场8个,教育收费单位273个,殡葬服务及殡葬用品经营单位12个,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127户、巡查网店网站51户、监测广告29条,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领域价格行为“双随机”抽查,检查市场主体7户、联合抽查2户,查处价格违法案件4个,罚款1.31万元。
二是强化节日价格监管,抓实价格监测。抓实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和国庆等重点节日期间民生领域价格监管,针对节日市场特点,进一步强化市场价格监测,重点对集贸市场、大型超市、批发市场,对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粮油、肉、禽蛋、蔬菜、液化气等重要商品价格进行实时监测;对可能引起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况及时预警预测,抓好苗头性、倾向性和趋势性问题,积极了解掌握价格波动原因,严防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有效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三是强化收费行为监管、抓实价格备案。抓实教育、医疗服务价格收费备案审核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提高收费透明度。截至目前,共检查教育收费单位97家、收费项目3项,医疗服务单位14个、医疗服务收费项目1076项、存在整改问题29项。
四是强化宣传教育力度、营造宣传氛围。结合日常价格监管、采取主题宣传活动和提醒告诫等方式,向经营主体和广大群众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收费政策,引导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提醒告诫经营者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严禁价外加价、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及虚构原价、误导性价格标示、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