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73430283-3/20250923-00004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5-09-23 |
| 文号 | 浏览量 |
近期,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25年县级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中,抽检了食用农产品248批次,不合格5批次。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公示如下:
1.昌宁县辉成芳水果铺销售的荔枝检出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昌宁县辉鲁明食品店销售的沃柑(柑)检出苯醚甲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昌宁县卡斯镇农贸市场+李学菊销售的芹菜检出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4.昌宁县罗会英蔬菜店销售的菜豆检出乙酰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5.昌宁县熊翠香食品店销售的沃柑(柑)检出联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附件: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2025年9月18日
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