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430283-3/20250909-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5-09-09 |
文号 | 浏览量 |
秋季来临,昼夜温差逐渐增大,食物储存和加工条件发生变化,食品安全风险也随之增加。为保障广大市民饮食安全,昌宁县特发布2025年秋季食品安全预警公告,提醒广大消费者和食品生产经营者注意以下事项:
(一)消费者篇。一是食材选购。选择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超市、农贸市场等场所采购食材,仔细查看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等信息,不购买“三无”食品(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如购买肉类,要查看是否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购买卤肉制品要优先选择证照齐全、环境卫生状况良好、有冷藏设施的超市、农贸市场摊位、品牌专卖店等正规场所,切勿购买流动摊贩销售的卤肉制品。购买蔬菜,尽量选择新鲜、无腐烂变质迹象的。此外,秋季是各类野生菌生长旺盛的季节,切勿自行采摘、食用不认识的野生菌,以防误食有毒菌类,引发中毒事件。二是储存方法。秋季气候干燥,但早晚温差大,食品储存不当仍易变质。不同类型的食品应按照其适宜的储存条件存放,如肉类、海鲜等需冷冻保存;蔬菜、水果等可冷藏保鲜,但要注意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大米、面粉等粮食类食品要放在干燥通风处,避免受潮发霉。定期清理冰箱和食品储存柜,及时丢弃过期或变质的食品。三是食品加工。加工食品前,要洗净双手,厨房用具如刀具、案板等也要清洗干净,并做到生熟分开使用,避免交叉污染。烹饪食物时,务必烧熟煮透,尤其是肉类、蛋类和海鲜等易受细菌污染的食材。像豆角等豆类食物,必须充分煮熟,以破坏其中含有的皂素和血球凝集素等有毒物质。尽量不吃或少吃生冷食物,如沙拉、刺身等,若食用需确保食材新鲜、卫生,加工过程严格遵循卫生标准。四是外出就餐。选择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环境整洁的餐厅就餐。就餐时注意查看食物是否新鲜、有无异味,餐具是否清洁卫生。倡导使用公筷公勺,实行分餐制,减少疾病传播风险。同时,要理性点餐,避免铺张浪费,践行“光盘行动”。五是网络订餐。通过正规网络订餐平台订餐,查看商家的资质信息、菜品评价和卫生状况等。收到外卖食品后,先检查包装是否完好、餐食是否与订单一致,若发现食品有变质、异物等问题,应及时联系商家或平台协商解决,并保留相关证据,以便维权。六是酒类选购。购买酒类要选择信誉良好的商场、超市、专卖店等避免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同时,仔细查看产品标签上的名称、配料表、执行标准、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二)食品生产经营者篇。一是严格原料采购。严格执行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原料,确保来源可追溯。拒绝采购腐败变质、霉变生虫、过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如采购食用油,要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确保油品质量安全。二是加强人员管理。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工作时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口罩,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如发现从业人员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应及时调整工作岗位,待康复后方可重新上岗。三是规范加工制作。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食品加工制作,食品加工过程中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加工,防止交叉污染。控制好食品加工的温度和时间,确保食品烧熟煮透。加工后的食品应及时食用,如需存放,要按照要求进行冷藏或热藏。四是保持环境卫生。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扫、消毒,做好防蝇、防鼠、防尘等“三防”措施。厨房的垃圾桶要及时清理,避免垃圾堆积滋生细菌。对加工设备、工具等也要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卫生安全。五是餐饮具消毒。餐饮具使用后应及时清洗消毒,采用物理消毒(如高温蒸煮、红外线消毒等)或化学消毒(如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消毒剂)方法,确保消毒效果。消毒后的餐饮具要存放在专用的保洁柜内,防止二次污染 。
(三)加强应急处置。若消费者在食用食品后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并尽快就医。同时,保存好剩余食物、呕吐物和就医记录等证据,以便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昌宁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