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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3430283-3/20230925-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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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告(2023年第5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近期,昌宁县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保山市2023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方案》及《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实施细则》的要求,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茶叶及相关制品、调味品、蜂产品、糕点、酒类、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等食品127批次,产品合格率95.28%。现将抽检合格产品信息公告如下:

1.茶叶及相关制品,抽检依据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2320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茶叶中448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法》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草甘膦、吡虫啉、乙酰甲胺磷、联苯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甲胺磷、甲拌磷、氟、克百威、水胺硫磷、氧乐果等指标,公告合格样品56批次。

2.调味品,抽检依据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5009.2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GB 5009.23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氨基酸态氮的测定》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糖精钠、大肠菌群等指标,公告合格样品4批次。

3.餐饮食品,抽检依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709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5009.2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等指标,公告合格样品2批次。

4.蛋制品,抽检依据GB 274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菌落总数ab、大肠菌群b、沙门氏菌c等指标,公告合格样品1批次。

5.酒类,抽检依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57-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酒精度、三氯蔗糖、氰化物(以HCN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甲醇、铅(以Pb计)等指标,公告合格样品10批次。

6.糕点,抽检依据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709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酸价、过氧化值、铅、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霉菌等指标,公告合格样品24批次。

7.乳制品,抽检依据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500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 1964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巴氏杀菌乳》、GB 2519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抽检项目包括蛋白质、非脂乳固体、三聚氰胺、商业无菌、酸度、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等指标,公告合格样品2批次。

8.蜂产品,抽检依据GB 149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316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抽检项目包括嗜渗酵母计数、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果糖和葡萄糖、甲硝唑、菌落总数、霉菌计数、氯霉素等指标,公告合格样品2批次。

9.罐头,抽检依据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709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罐头食品》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抽检项目包括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商业无菌砷、铅、镉等指标,公告合格样品1批次。

10.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抽检依据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酸价、过氧化值、苯并[a]芘、溶剂残留量、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铅等指标,公告合格样品16批次。

11.蔬菜制品,抽检依据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7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腌菜》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铅、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糖精钠等指标,公告合格样品1批次。

12.粮食加工品,抽检依据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铅、镉、无机砷、苯并[a]芘、黄曲霉毒素B1等指标,公告合格样品2批次。

附件:食品抽检合格-20230925

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