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430283-3-/2019-123100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9-12-31 |
文号 | 浏览量 |
1.办公室
负责人:李姗姗
联系电话:0875-7130130
工作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政务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督查督办、综治维稳、保卫、档案、接待联络、招标采购、精准扶贫、后勤保障等工作。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重要工作的督查督办,综合协调各股室工作。
2.组织人事股(党委办公室)
股长:吴颖
联系电话:0875-7121679
工作职责:负责机关、派出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思想宣传和意识形态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机关、派出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干部考核评价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3.食品综合协调股(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股长:张宏婷
联系电话:0875-7121679
工作职责:负责推进食品安全战略政策措施的组织实施。承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承担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协调乡(镇)食品安全工作。分析掌握生产、流通和餐饮领域食品和特殊食品安全形势。承担昌宁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4.计划财务股
会计:段相娥
联系电话:0875-7120416
工作职责:承担机关、派出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财务审计、基本建设和各类资金及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单位专项经费及国家、省、市、县投资项目的申报、实施、检查和监督管理。负责制定机关和派出机构财务、资产、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收缴并监督管理派出机构财务工作,协调专用票据的申报及核销工作。负责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审核本单位财务收支计划。
5.政策法规股
股长:朱丽芳
联系电话:0875-7121896
工作职责:负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工作。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本局行政处罚案件的有关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6.行政许可股
股长:李海蓉
联系电话:0875-7120829
工作职责:贯彻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负责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备案、登记服务事项。承担县政府决定交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集中实施的行政审批工作。组织实施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承担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完成涉及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方面工作。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指导派出机构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
7.质量发展监管股
负责人:谷晓凤
联系电话:0875-7120656
工作职责:拟订推进质量强县战略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实施质量激励制度措施,推进品牌建设工作。贯彻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按规定权限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承担食品有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和昌宁县实施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8.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股
负责人:欧应保
联系电话:0875-7121119
工作职责:对国家目录内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含进出口特种设备)、使用、检验检测、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节能标准执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协调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科技研究成果的应用。
9.标准化和计量认证股
股长:王洪春
联系电话:0875-7120656
工作职责:拟订标准化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工业、农业、服务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业标准化。贯彻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管理团体标准、企业(联盟)标准。管理商品条码。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负责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开展能源计量工作。组织实施对有关认证机构及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认可和检验检测监督管理,负责对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指导检验检测行业发展并组织查处检验检测违法行为。
10.食品监管股
股长:毕会明
联系电话:0875-7130055
工作职责:拟订食品生产和加工、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食盐经营监督管理及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产品抽检工作。组织食盐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品生产小作坊监督管理。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组织特殊食品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负责网络餐饮监督管理。组织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承担全县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培训管理工作。负责指导食品检验工作。
11.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股
负责人:鲍开颖
联系电话:0875-7131256
工作职责: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经营(零售)、使用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计划、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督药品、医疗器械经营(零售)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监督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零售)、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抽检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用药宣传。组织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协助上级做好药学(非临床)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注册、登记备案等工作。负责指导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药品检验工作。
12.市场秩序监管股(市场监管股)
股长:段红秀
联系电话:0875-7120411
工作职责:负责完善和组织推进信用监督管理措施、办法的实施。组织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推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的运用。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组织“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承担全县登记注册企业登记事项的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贯彻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协调配合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加快整合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组织开展消费维权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健康消费,推动消费升级工作,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负责指导投诉举报工作。
13.知识产权广告监管股
股长:菊李新
联系电话:0875-7120411
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奥林匹克标志、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官方标志保护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制度。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承担扫黄打非等知识产权领域违法行为的争议处理、维权援助、纠纷调处等执法工作,监督管理商标印制企业。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和管理,做好侵权判定、申请相关工作,规范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推进专利信息利用和服务工作。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广告业发展工作。拟订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指导并监督管理广告行业的工作。
14.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大队长:杜雁飞
联系电话:0875-7121538
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的制度措施。承担指导、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违反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执法工作,承办上级交办及部门移送案件。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价格收费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组织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依法组织查处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违法行为。依法组织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依法组织查处虚假广告、侵犯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依法组织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依法组织对特种设备、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违法案件的查处。依法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使用违法案件的查处。依法查处生产、流通领域的不正当竞争、假冒伪劣产(商)品、盐业、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依法组织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承担打击走私、打击传销、扫黑除恶等专项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