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430283-3-30/2015-1224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5-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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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年初制定的计划,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上级部门的总体部署,积极履行职责,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改进工作作风,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现将2015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突出亮点工作,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名特优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推进全县县域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我局切实抓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一是抓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标准制修订工作。经积极努力争取,2015年3月,《地理标志产品 昌宁红茶》云南省地方标准项目获省质监局立项。二是抓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工作。我局积极抓好名特优产品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今年6月,昌宁红茶获准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成为继昌宁核桃之后的第二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三是抓好昌宁核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用标志使用等后续工作。召开了《地理标志产品 昌宁核桃》地方标准和《昌宁核桃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管理办法》宣贯会,经积极努力今年9月,国家质检总局核准昌宁笑果果食品有限公司、昌宁县正强嘎薄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使用昌宁核桃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
(二)实施“品牌战略”有新突破。紧紧围绕质量强县这一主线,以实施品牌战略作为着力点,不断提升全县产品质量,在品牌建设工作中取得了新进展。一是大力组织省市名牌产品培育申报。围绕县内主导产业、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对拥有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竞争力较强、名牌知名度较高、在市场上占一定份额的优势名牌产品,实施重点培育,加大扶持力度。今年,新增省名牌1个,市名牌2个,目前全县共有云南名牌产品4个,保山名牌产品4个。二是全面推进全国昌宁红茶产业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立足昌宁红茶产业发展实际,积极打造区域性公共品牌,服务区域发展。今年3月,全国昌宁红茶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获准筹建,成为全国第一个获批筹建的红茶类知名品牌示范区,我县国字号品牌数量达到3个,走在了全市之首。及时召开了全国昌宁红茶产业示范区动员会,开展了示范区宣传口号和品牌建设理念征集活动,筹建规划编制上报,做好各项筹建工作,强力推进创建工作。三是积极开展品牌价值评价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区域品牌价值评价工作的精神,昌宁红茶产业以县政府的名义申报参加“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区域品牌价值评价。此次评价结果将会在中央电视台正式对外发布,此举将进一步扩大昌宁红茶产业示范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同时,完成了昌宁红茶、昌宁核桃两个地理标志产品品牌价值评价申报工作。
(三)多轮驱动,服务民生有保障。一是标准引领,和谐社区标准化建设项目市级立项。我县在保山市质监局的关心支持下,启动了勐廷和谐社区标准化建设,以“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保障有力、治安良好、环境优美、特色明显”的文明和谐社区为目标,全面推进勐廷和谐社区标准化建设。二是落实政策,助力小微企业减负。我局严格落实免征小微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的优惠政策,截止10月,共为743家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征组织机构代码办证费用80244元。此项政策的实施,有力的激发了小微企业活力。三是一线工作,合力开展挂钩帮扶。局党组班子高度重视基层帮扶工作,认真开展了“挂包帮”“转走访”活动。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及时召开会议进行了安排落实,制定方案,于9月18日,到卡斯镇新谷村和挂钩的20户农户家中进行了走访调查,了解基本情况,明确今后的工作开展方向。今年来,帮助新谷村解决了3000米的烤烟用引水管和购买办公电脑一台,价值6000余元;在春节期间走访了10家困难户,发放慰问金2000元、慰问品,计价值5800元;捐助会议桌椅一套,价值5000元。各项合计价值16800余元。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项业务顺利推进
(一)积极稳妥,推进质量强县工作。今年以来,围绕理顺思路、健全机制、重点推进、有所突破的方针扎实举好质量强县这面旗帜,做到四个到位。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昌宁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昌宁县人民政府实施质量强县工作方案》,并组织召开了质量强县工作推进会,切实发挥好质量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积极主动推进质量强县工作的开展。二是制度措施到位,健全“质量强县”战略工作的制度,发布了《昌宁县实施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昌宁县实施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联络员联席会议制度》、《昌宁县实施质量强县工作信息报送工作制度》等八项制度,努力形成质量强县工作政府主导、企业为主、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长效机制。三是考核制度到位,完善质量强县考核制度,县人民政府发布了《昌宁县质量强县工作考核办法》,将质量工作纳入考核。同时,为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分管领导同成员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四是宣传引导到位,加大质量工作宣传力度,开展了丰富多彩的“3·15”、“安全生产月”、“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宣传活动;扩大质量走廊建设范围,深化“质量走廊”建设,在公路沿线制作质量走廊宣传牌1块。为深入推进质量强县建设,增强全社会的质量意识,围绕“迈向质量时代 建设质量强县”的主题,“质量月”期间,深入龙润茶业有限公司、北社区、昌宁一中、二中、三中组织开展了“进企业进社区 进校园”的三进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
(二)着力规划,积极推进质量引领。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在总结“十二五”时期全县质量工作工作的基础上,认真研判“十三五”发展趋势,提出“十三五”时期全县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主要质量指标和保障措施。高质量地完成了牵头组织编制《昌宁县“十三五”质量发展规划》(草案)编制任务。
(三)打扶结合,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一是继续围绕老百姓关心的食品、有机产品、农资、建材、汽配组织开展“质检利剑行动”等专项打假行动,严厉查处各类质量违法行为。全年共检查生产企业、销售单位100余家次,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抽样 7 批次,立案查处2起,涉案货值30余万元,保持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产品质量和安全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树立质监部门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二是积极引导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推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加大企业质量管理和技术人员培训工作力度,帮助企业把握产业政策,更新和改进生产工艺,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加快产品改造升级,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督促落实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牢固树立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三是进一步推进首席质量官试点工作,6家企业开始实施。完成了全县17家正常生产的获证企业分类监管及评价,在全县范围内加强非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普查,进行分类监管;认真落实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对1户化肥企业和2户水泥企业的生产工艺、质量管理制度及化验室出厂检验情况进行了检查;加强企业质量信用档案的建设,完善更新企业质量信用档案3户。
(四)预防为主,筑牢特种设备安全防线。一是实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一岗双责”。为进一步明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责任目标,局长分别与副局长和纪检组长签订特种设备安全领导“一岗双责”责任书,将辖区范围内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目标任务分解落实。二是扎实开展安全知识进企业活动。6月,深入昌宁县龙润茶业有限公司和四方街超市开展了锅炉安全和电梯安全知识培训,80余人参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企业法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安全责任意识。三是加强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在“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期间,共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项规定》和锅炉、电梯、气瓶等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宣传材料800多份。四是严抓监管,加大安全监察工作力度。全年我局共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检查活动10余次,并与宾馆、超市、医院、企业、气站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座谈,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排查安全隐患,全县未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五是开展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召开了全县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工作动员部署会,全县24家电梯使用单位和相关维保单位、安装单位共40多人参会。组织电梯使用和维保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对17家电梯使用单位共33台电梯发放自查表,开展自查自纠。六是加大特种设备日常巡查力度。我局共出动执法检查车辆141台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433人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41家,检查特种设备615台(其中锅炉78台,压力容器139台,压力管道3条,电梯154台,起重机械103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35台,各类气瓶103台次),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43份,发现安全隐患185条,整改164条。七是督促超期未检设备申报定期检验。对我县超期未报检设备和即将到检验期的设备,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申请检验;对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超期未检设备,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通过督促企业申请检验,进一步提高我县特种设备定检率。同时,通知督促147家单位参加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开办的锅炉(包括锅炉水处理)、电梯、起重机、叉车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培训班。截至目前,今年全县新增特种设备持证人员46名,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有效促进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八是认真履职,进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截至10月,共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16家,特种设备32台(其中锅炉1台,压力容器18台,电梯8台,起重机械4台,叉车1台);办理特种设备停用、注销等变更登记共9家单位,特种设备11台。全年实现特种设备零事故目标。
(五)夯实基础,抓实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等工作。一是开展集贸市场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由我局牵头,邀请市质监局和市检测中心有关领导、技术人员进行业务指导,联合县工商局开展了集贸市场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对我县农贸市场的杂货店、熟食店、肉类、蔬菜、米线销售摊点和超市,共41家单位的71台弹簧度盘秤、电子台秤和案秤等计量器具进行了现场检查和检定,未发现使用作弊电子计价秤、破坏电子计价秤准确度等违法行为。二是积极参加成品油市场专项治理活动。对我县13乡镇加油站计量器具检定情况进行抽查,共检查加油站9个,检查加油机26台,加油枪34支(8支停用),检查中未发现使用未检定加油机的计量违法行为。三是指导企业开展能源计量工作。督导昌宁贞元冶炼硅有限公司、云南省昌宁恒盛糖业有限责任公司和昌宁康丰糖业有限责任公司3家企业,认真做好能源计量审查后相关数据采集工作,开展好能源计量。同时,如实上报列入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的3家企业,因破产停厂不再开展能源计量审查。四是积极开展认证认可后续监管工作。对我县各茶叶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无公害食品等自愿性认证情况进行了统计,并对证书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对嘉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汽车检测线进行了抽查,未发现违法行为。五是推进组织机构代码工作。截止10月,共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业务1496家,其中:新办证594家,变更364家,换证156家,年检338家,注销44家、迁入1家。扫描代码电子档案1496份,代码电子档案上报完成率、数据质量通过率均达到省局要求。
三、转变作风,党风廉政警钟长鸣
(一)坚持党要管党,以党建促发展。我局坚持把党建工作融入日常业务工作中抓紧抓实,以抓党建促思想统一,以抓党建促作风转变,以抓党建促凝心聚力。确保全局上下在思想上、作风上、行动上同县委、县政府的战略决策部署相一致。认真理清机关党组党建工作责任清单13项和党组成员党建工作责任清单19项,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负起责任,亲力亲为抓党建、聚精会神抓党建;每名班子成员都深刻认识到“党内职务不是政治荣誉,而是政治责任”,齐心协力抓党建,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最大的政绩,一切工作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这个大局出发。带好团队,强化团队的战斗力。
(二)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始终把能力建设作风建设摆在干部队伍建设的首要位置,从干部队伍的思想深处、认识高度等方面抓起。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一岗双责,明确党组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积极落实“党组担负主体责任,纪检履行监督责任,各科室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的工作机制。通过抓制度建设和贯彻执行工作,形成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物的管理机制,为防止贪腐案件的发生起到了有效的防范作用。无违纪违法案件发生。
1.加强领导,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任务。我局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坚持一手抓工作发展,一手抓廉政建设,切实抓好职能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一把手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高度重视,重要投诉亲自批阅督办。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重点抓好了以下环节:一是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并将目标层层分解到各科室(个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从主要领导到班子成员,从领导集体到领导干部个人,都明确了任务要求、工作目标、职责范围,确保组织到位。二是局长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科室负责人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以签订的责任书为重点,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完善了执法办案和廉洁从政的各项责任制度。三是责任追究。充分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的手段实施责任追究,维护责任制的严肃性。
2.注重廉政教育,构筑好干部职工思想道德防线。在廉政教育方面,我们坚持抓好两个教育。一是宗旨教育。用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广大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引导党员干部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用在关心群众疾苦,关心企业发展,为企业群众办实事。二是警示教育。认真组织学习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市纪委三届五次全会和县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论述等,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廉政谈话活动1次,教育党员干部坚定党性观念和理想信念,增强廉政意识,提高机关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促进了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
3.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岗位廉政风险防范。一方面,针对我局行政执法、安全监管风险高等特点,将各项业务工作和单位职责权限进行梳理,共理出权利12项,制定了权利运行流程图,明确到股室、细化到岗位个人的防控机制。同时,设立举报信箱,通过12365投诉举报热线和96128政务服务专线,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零距离”监督机关党风政风。另一方面,厘清“三个清单”,规范运行。按照“简明务实、权责清晰”的原则,列好权力清单,晒出责任清单,抓实负面清单。我局厘清权力清单领导班子8项、班子成员28项,厘清责任清单领导班子13项、班子成员25项,厘清负面清单领导班子8项、班子成员20项。
4.加强廉洁自律,规范从政行为。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有关要求,班子成员带头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持执行领导干部及时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个人收入申报制度和填报廉政档案制度。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的各项规定,对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都坚持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凡重大问题特别是干部任免、重大决策等,都坚持集体讨论、民主决策,严格程序,“一把手”末位表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增强工作的透明度。严格贯彻执行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报告制度,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了豪华“活人墓”自检自查。一年来,我局干部职工没有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也没有违反通知精神的情况发生。同时,建立和完善了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和重大决策意见征求制度,充分发挥了党员、干部的监督作用。领导班子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按党纪条规约束自己,身体力行,严于律己,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严格公车管理,杜绝公车私用现象。
(三)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一是制定切合实际的学习计划,把计划定到周。明确具体学习内容、领学人和学习要求。二是以周一例会、座谈会、专题讨论会、个人自学等形式全面开展学习活动,同时发专题教育学习笔记,要求做好个人学习读书笔记,写好心得体会。三是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省市县主要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焦裕禄、杨善洲、高德荣等同志的先进事迹为学习重点。目前,共开展集体专题学习活动16次,个人自学每人140个学时,撰写心得体会21篇,开展专题大讨论活动三次。
五、科学谋划,谱写昌宁质量工作新篇章。
2015年以来,我局的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质监工作任重道远,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和不足。一是职能履行仍有欠缺;二是监管方式、方法创新不够;三是人少监管力量薄弱,服务工作能力和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2016年,我局将在县委、县政府和保山市质监局的领导下,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转变、李克强总理提出的提质增效,围绕“实现新跨越、争当排头兵”的要求,以解放思想、适应新常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为目标,大力实施品牌化、标准化两轮驱动战略,强化监管、确保安全底线,做好服务“三都”建设,展现昌宁质量工作新风采。
(一)履行好示范区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有序推进“全国昌宁红茶产业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工作。按照《全国昌宁红茶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规划》,牢牢把握创建工作的时间阶段、建设标准和质量要求,突出重点,细化任务,夯实责任,抓好落实。
(二)深入开展“质量强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昌宁县质量强县实施方案》,牵头组织实施《昌宁县质量工作考核办法》,全力完成“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各项目标任务和上级验收工作,合力推进质量共治新格局。
(三)抓好我县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完成昌宁红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后续工作,组织《地理标志产品昌宁红茶》地方标准编制、审查、实施、宣贯工作,出台《昌宁红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组织企业申报使用昌宁红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工作。
(四)严格产品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重大质量安全事件。认真开展好标准化、计量和认证认可等各项基础工作。
(五)打假治劣抓好执法工作。紧紧围绕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车用汽(柴)油、计量器具、农资、建材等产品,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打假和综合治理。
(六)全力开展好“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进一步明确帮扶任务,细化帮扶措施,按照部署安排,实施好贫困村、贫困户发展规划和帮扶计划,确保2016年底挂包村挂包户脱贫摘帽。
(七)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深化“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成果,推动作风建设再上新台阶。从细处入手、向实处发力,做到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把作风建设有机融入日常工作和生活之中,推动形成在严格约束下干事创业的作风建设新常态,全面抓好队伍建设,更好地为县域经济发展服务。
(八)抓好机构改革工作。坚决执行落实好“三合一”改革组建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上下贯通、运转顺畅,平稳过渡,主动作为。
(九)积极完成好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年初制定的计划,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上级部门的总体部署,积极履行职责,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改进工作作风,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现将2015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突出亮点工作,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名特优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推进全县县域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我局切实抓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一是抓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标准制修订工作。经积极努力争取,2015年3月,《地理标志产品 昌宁红茶》云南省地方标准项目获省质监局立项。二是抓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工作。我局积极抓好名特优产品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今年6月,昌宁红茶获准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成为继昌宁核桃之后的第二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三是抓好昌宁核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用标志使用等后续工作。召开了《地理标志产品 昌宁核桃》地方标准和《昌宁核桃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管理办法》宣贯会,经积极努力今年9月,国家质检总局核准昌宁笑果果食品有限公司、昌宁县正强嘎薄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使用昌宁核桃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
(二)实施“品牌战略”有新突破。紧紧围绕质量强县这一主线,以实施品牌战略作为着力点,不断提升全县产品质量,在品牌建设工作中取得了新进展。一是大力组织省市名牌产品培育申报。围绕县内主导产业、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对拥有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竞争力较强、名牌知名度较高、在市场上占一定份额的优势名牌产品,实施重点培育,加大扶持力度。今年,新增省名牌1个,市名牌2个,目前全县共有云南名牌产品4个,保山名牌产品4个。二是全面推进全国昌宁红茶产业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立足昌宁红茶产业发展实际,积极打造区域性公共品牌,服务区域发展。今年3月,全国昌宁红茶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获准筹建,成为全国第一个获批筹建的红茶类知名品牌示范区,我县国字号品牌数量达到3个,走在了全市之首。及时召开了全国昌宁红茶产业示范区动员会,开展了示范区宣传口号和品牌建设理念征集活动,筹建规划编制上报,做好各项筹建工作,强力推进创建工作。三是积极开展品牌价值评价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区域品牌价值评价工作的精神,昌宁红茶产业以县政府的名义申报参加“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区域品牌价值评价。此次评价结果将会在中央电视台正式对外发布,此举将进一步扩大昌宁红茶产业示范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同时,完成了昌宁红茶、昌宁核桃两个地理标志产品品牌价值评价申报工作。
(三)多轮驱动,服务民生有保障。一是标准引领,和谐社区标准化建设项目市级立项。我县在保山市质监局的关心支持下,启动了勐廷和谐社区标准化建设,以“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保障有力、治安良好、环境优美、特色明显”的文明和谐社区为目标,全面推进勐廷和谐社区标准化建设。二是落实政策,助力小微企业减负。我局严格落实免征小微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的优惠政策,截止10月,共为743家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征组织机构代码办证费用80244元。此项政策的实施,有力的激发了小微企业活力。三是一线工作,合力开展挂钩帮扶。局党组班子高度重视基层帮扶工作,认真开展了“挂包帮”“转走访”活动。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及时召开会议进行了安排落实,制定方案,于9月18日,到卡斯镇新谷村和挂钩的20户农户家中进行了走访调查,了解基本情况,明确今后的工作开展方向。今年来,帮助新谷村解决了3000米的烤烟用引水管和购买办公电脑一台,价值6000余元;在春节期间走访了10家困难户,发放慰问金2000元、慰问品,计价值5800元;捐助会议桌椅一套,价值5000元。各项合计价值16800余元。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项业务顺利推进
(一)积极稳妥,推进质量强县工作。今年以来,围绕理顺思路、健全机制、重点推进、有所突破的方针扎实举好质量强县这面旗帜,做到四个到位。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昌宁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昌宁县人民政府实施质量强县工作方案》,并组织召开了质量强县工作推进会,切实发挥好质量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积极主动推进质量强县工作的开展。二是制度措施到位,健全“质量强县”战略工作的制度,发布了《昌宁县实施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昌宁县实施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联络员联席会议制度》、《昌宁县实施质量强县工作信息报送工作制度》等八项制度,努力形成质量强县工作政府主导、企业为主、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长效机制。三是考核制度到位,完善质量强县考核制度,县人民政府发布了《昌宁县质量强县工作考核办法》,将质量工作纳入考核。同时,为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分管领导同成员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四是宣传引导到位,加大质量工作宣传力度,开展了丰富多彩的“3·15”、“安全生产月”、“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宣传活动;扩大质量走廊建设范围,深化“质量走廊”建设,在公路沿线制作质量走廊宣传牌1块。为深入推进质量强县建设,增强全社会的质量意识,围绕“迈向质量时代 建设质量强县”的主题,“质量月”期间,深入龙润茶业有限公司、北社区、昌宁一中、二中、三中组织开展了“进企业进社区 进校园”的三进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
(二)着力规划,积极推进质量引领。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在总结“十二五”时期全县质量工作工作的基础上,认真研判“十三五”发展趋势,提出“十三五”时期全县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主要质量指标和保障措施。高质量地完成了牵头组织编制《昌宁县“十三五”质量发展规划》(草案)编制任务。
(三)打扶结合,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一是继续围绕老百姓关心的食品、有机产品、农资、建材、汽配组织开展“质检利剑行动”等专项打假行动,严厉查处各类质量违法行为。全年共检查生产企业、销售单位100余家次,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抽样 7 批次,立案查处2起,涉案货值30余万元,保持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产品质量和安全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树立质监部门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二是积极引导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推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加大企业质量管理和技术人员培训工作力度,帮助企业把握产业政策,更新和改进生产工艺,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加快产品改造升级,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督促落实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牢固树立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三是进一步推进首席质量官试点工作,6家企业开始实施。完成了全县17家正常生产的获证企业分类监管及评价,在全县范围内加强非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普查,进行分类监管;认真落实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对1户化肥企业和2户水泥企业的生产工艺、质量管理制度及化验室出厂检验情况进行了检查;加强企业质量信用档案的建设,完善更新企业质量信用档案3户。
(四)预防为主,筑牢特种设备安全防线。一是实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一岗双责”。为进一步明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责任目标,局长分别与副局长和纪检组长签订特种设备安全领导“一岗双责”责任书,将辖区范围内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目标任务分解落实。二是扎实开展安全知识进企业活动。6月,深入昌宁县龙润茶业有限公司和四方街超市开展了锅炉安全和电梯安全知识培训,80余人参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企业法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安全责任意识。三是加强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在“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期间,共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项规定》和锅炉、电梯、气瓶等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宣传材料800多份。四是严抓监管,加大安全监察工作力度。全年我局共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检查活动10余次,并与宾馆、超市、医院、企业、气站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座谈,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排查安全隐患,全县未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五是开展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召开了全县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工作动员部署会,全县24家电梯使用单位和相关维保单位、安装单位共40多人参会。组织电梯使用和维保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对17家电梯使用单位共33台电梯发放自查表,开展自查自纠。六是加大特种设备日常巡查力度。我局共出动执法检查车辆141台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433人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41家,检查特种设备615台(其中锅炉78台,压力容器139台,压力管道3条,电梯154台,起重机械103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35台,各类气瓶103台次),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43份,发现安全隐患185条,整改164条。七是督促超期未检设备申报定期检验。对我县超期未报检设备和即将到检验期的设备,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申请检验;对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超期未检设备,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通过督促企业申请检验,进一步提高我县特种设备定检率。同时,通知督促147家单位参加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开办的锅炉(包括锅炉水处理)、电梯、起重机、叉车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培训班。截至目前,今年全县新增特种设备持证人员46名,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有效促进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八是认真履职,进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截至10月,共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16家,特种设备32台(其中锅炉1台,压力容器18台,电梯8台,起重机械4台,叉车1台);办理特种设备停用、注销等变更登记共9家单位,特种设备11台。全年实现特种设备零事故目标。
(五)夯实基础,抓实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等工作。一是开展集贸市场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由我局牵头,邀请市质监局和市检测中心有关领导、技术人员进行业务指导,联合县工商局开展了集贸市场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对我县农贸市场的杂货店、熟食店、肉类、蔬菜、米线销售摊点和超市,共41家单位的71台弹簧度盘秤、电子台秤和案秤等计量器具进行了现场检查和检定,未发现使用作弊电子计价秤、破坏电子计价秤准确度等违法行为。二是积极参加成品油市场专项治理活动。对我县13乡镇加油站计量器具检定情况进行抽查,共检查加油站9个,检查加油机26台,加油枪34支(8支停用),检查中未发现使用未检定加油机的计量违法行为。三是指导企业开展能源计量工作。督导昌宁贞元冶炼硅有限公司、云南省昌宁恒盛糖业有限责任公司和昌宁康丰糖业有限责任公司3家企业,认真做好能源计量审查后相关数据采集工作,开展好能源计量。同时,如实上报列入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的3家企业,因破产停厂不再开展能源计量审查。四是积极开展认证认可后续监管工作。对我县各茶叶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无公害食品等自愿性认证情况进行了统计,并对证书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对嘉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汽车检测线进行了抽查,未发现违法行为。五是推进组织机构代码工作。截止10月,共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业务1496家,其中:新办证594家,变更364家,换证156家,年检338家,注销44家、迁入1家。扫描代码电子档案1496份,代码电子档案上报完成率、数据质量通过率均达到省局要求。
三、转变作风,党风廉政警钟长鸣
(一)坚持党要管党,以党建促发展。我局坚持把党建工作融入日常业务工作中抓紧抓实,以抓党建促思想统一,以抓党建促作风转变,以抓党建促凝心聚力。确保全局上下在思想上、作风上、行动上同县委、县政府的战略决策部署相一致。认真理清机关党组党建工作责任清单13项和党组成员党建工作责任清单19项,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负起责任,亲力亲为抓党建、聚精会神抓党建;每名班子成员都深刻认识到“党内职务不是政治荣誉,而是政治责任”,齐心协力抓党建,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最大的政绩,一切工作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这个大局出发。带好团队,强化团队的战斗力。
(二)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始终把能力建设作风建设摆在干部队伍建设的首要位置,从干部队伍的思想深处、认识高度等方面抓起。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一岗双责,明确党组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积极落实“党组担负主体责任,纪检履行监督责任,各科室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的工作机制。通过抓制度建设和贯彻执行工作,形成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物的管理机制,为防止贪腐案件的发生起到了有效的防范作用。无违纪违法案件发生。
1.加强领导,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任务。我局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坚持一手抓工作发展,一手抓廉政建设,切实抓好职能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一把手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高度重视,重要投诉亲自批阅督办。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重点抓好了以下环节:一是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并将目标层层分解到各科室(个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从主要领导到班子成员,从领导集体到领导干部个人,都明确了任务要求、工作目标、职责范围,确保组织到位。二是局长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科室负责人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以签订的责任书为重点,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完善了执法办案和廉洁从政的各项责任制度。三是责任追究。充分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的手段实施责任追究,维护责任制的严肃性。
2.注重廉政教育,构筑好干部职工思想道德防线。在廉政教育方面,我们坚持抓好两个教育。一是宗旨教育。用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广大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引导党员干部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用在关心群众疾苦,关心企业发展,为企业群众办实事。二是警示教育。认真组织学习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市纪委三届五次全会和县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论述等,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廉政谈话活动1次,教育党员干部坚定党性观念和理想信念,增强廉政意识,提高机关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促进了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
3.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岗位廉政风险防范。一方面,针对我局行政执法、安全监管风险高等特点,将各项业务工作和单位职责权限进行梳理,共理出权利12项,制定了权利运行流程图,明确到股室、细化到岗位个人的防控机制。同时,设立举报信箱,通过12365投诉举报热线和96128政务服务专线,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零距离”监督机关党风政风。另一方面,厘清“三个清单”,规范运行。按照“简明务实、权责清晰”的原则,列好权力清单,晒出责任清单,抓实负面清单。我局厘清权力清单领导班子8项、班子成员28项,厘清责任清单领导班子13项、班子成员25项,厘清负面清单领导班子8项、班子成员20项。
4.加强廉洁自律,规范从政行为。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有关要求,班子成员带头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持执行领导干部及时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个人收入申报制度和填报廉政档案制度。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的各项规定,对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都坚持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凡重大问题特别是干部任免、重大决策等,都坚持集体讨论、民主决策,严格程序,“一把手”末位表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增强工作的透明度。严格贯彻执行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报告制度,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了豪华“活人墓”自检自查。一年来,我局干部职工没有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也没有违反通知精神的情况发生。同时,建立和完善了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和重大决策意见征求制度,充分发挥了党员、干部的监督作用。领导班子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按党纪条规约束自己,身体力行,严于律己,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严格公车管理,杜绝公车私用现象。
(三)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一是制定切合实际的学习计划,把计划定到周。明确具体学习内容、领学人和学习要求。二是以周一例会、座谈会、专题讨论会、个人自学等形式全面开展学习活动,同时发专题教育学习笔记,要求做好个人学习读书笔记,写好心得体会。三是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省市县主要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焦裕禄、杨善洲、高德荣等同志的先进事迹为学习重点。目前,共开展集体专题学习活动16次,个人自学每人140个学时,撰写心得体会21篇,开展专题大讨论活动三次。
五、科学谋划,谱写昌宁质量工作新篇章。
2015年以来,我局的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质监工作任重道远,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和不足。一是职能履行仍有欠缺;二是监管方式、方法创新不够;三是人少监管力量薄弱,服务工作能力和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2016年,我局将在县委、县政府和保山市质监局的领导下,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转变、李克强总理提出的提质增效,围绕“实现新跨越、争当排头兵”的要求,以解放思想、适应新常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为目标,大力实施品牌化、标准化两轮驱动战略,强化监管、确保安全底线,做好服务“三都”建设,展现昌宁质量工作新风采。
(一)履行好示范区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有序推进“全国昌宁红茶产业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工作。按照《全国昌宁红茶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规划》,牢牢把握创建工作的时间阶段、建设标准和质量要求,突出重点,细化任务,夯实责任,抓好落实。
(二)深入开展“质量强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昌宁县质量强县实施方案》,牵头组织实施《昌宁县质量工作考核办法》,全力完成“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各项目标任务和上级验收工作,合力推进质量共治新格局。
(三)抓好我县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完成昌宁红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后续工作,组织《地理标志产品昌宁红茶》地方标准编制、审查、实施、宣贯工作,出台《昌宁红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组织企业申报使用昌宁红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工作。
(四)严格产品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重大质量安全事件。认真开展好标准化、计量和认证认可等各项基础工作。
(五)打假治劣抓好执法工作。紧紧围绕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车用汽(柴)油、计量器具、农资、建材等产品,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打假和综合治理。
(六)全力开展好“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进一步明确帮扶任务,细化帮扶措施,按照部署安排,实施好贫困村、贫困户发展规划和帮扶计划,确保2016年底挂包村挂包户脱贫摘帽。
(七)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深化“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成果,推动作风建设再上新台阶。从细处入手、向实处发力,做到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把作风建设有机融入日常工作和生活之中,推动形成在严格约束下干事创业的作风建设新常态,全面抓好队伍建设,更好地为县域经济发展服务。
(八)抓好机构改革工作。坚决执行落实好“三合一”改革组建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上下贯通、运转顺畅,平稳过渡,主动作为。
(九)积极完成好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年初制定的计划,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上级部门的总体部署,积极履行职责,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改进工作作风,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现将2015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突出亮点工作,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名特优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推进全县县域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我局切实抓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一是抓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标准制修订工作。经积极努力争取,2015年3月,《地理标志产品 昌宁红茶》云南省地方标准项目获省质监局立项。二是抓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工作。我局积极抓好名特优产品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今年6月,昌宁红茶获准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成为继昌宁核桃之后的第二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三是抓好昌宁核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用标志使用等后续工作。召开了《地理标志产品 昌宁核桃》地方标准和《昌宁核桃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管理办法》宣贯会,经积极努力今年9月,国家质检总局核准昌宁笑果果食品有限公司、昌宁县正强嘎薄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使用昌宁核桃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
(二)实施“品牌战略”有新突破。紧紧围绕质量强县这一主线,以实施品牌战略作为着力点,不断提升全县产品质量,在品牌建设工作中取得了新进展。一是大力组织省市名牌产品培育申报。围绕县内主导产业、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对拥有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竞争力较强、名牌知名度较高、在市场上占一定份额的优势名牌产品,实施重点培育,加大扶持力度。今年,新增省名牌1个,市名牌2个,目前全县共有云南名牌产品4个,保山名牌产品4个。二是全面推进全国昌宁红茶产业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立足昌宁红茶产业发展实际,积极打造区域性公共品牌,服务区域发展。今年3月,全国昌宁红茶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获准筹建,成为全国第一个获批筹建的红茶类知名品牌示范区,我县国字号品牌数量达到3个,走在了全市之首。及时召开了全国昌宁红茶产业示范区动员会,开展了示范区宣传口号和品牌建设理念征集活动,筹建规划编制上报,做好各项筹建工作,强力推进创建工作。三是积极开展品牌价值评价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区域品牌价值评价工作的精神,昌宁红茶产业以县政府的名义申报参加“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区域品牌价值评价。此次评价结果将会在中央电视台正式对外发布,此举将进一步扩大昌宁红茶产业示范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同时,完成了昌宁红茶、昌宁核桃两个地理标志产品品牌价值评价申报工作。
(三)多轮驱动,服务民生有保障。一是标准引领,和谐社区标准化建设项目市级立项。我县在保山市质监局的关心支持下,启动了勐廷和谐社区标准化建设,以“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保障有力、治安良好、环境优美、特色明显”的文明和谐社区为目标,全面推进勐廷和谐社区标准化建设。二是落实政策,助力小微企业减负。我局严格落实免征小微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的优惠政策,截止10月,共为743家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征组织机构代码办证费用80244元。此项政策的实施,有力的激发了小微企业活力。三是一线工作,合力开展挂钩帮扶。局党组班子高度重视基层帮扶工作,认真开展了“挂包帮”“转走访”活动。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及时召开会议进行了安排落实,制定方案,于9月18日,到卡斯镇新谷村和挂钩的20户农户家中进行了走访调查,了解基本情况,明确今后的工作开展方向。今年来,帮助新谷村解决了3000米的烤烟用引水管和购买办公电脑一台,价值6000余元;在春节期间走访了10家困难户,发放慰问金2000元、慰问品,计价值5800元;捐助会议桌椅一套,价值5000元。各项合计价值16800余元。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项业务顺利推进
(一)积极稳妥,推进质量强县工作。今年以来,围绕理顺思路、健全机制、重点推进、有所突破的方针扎实举好质量强县这面旗帜,做到四个到位。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昌宁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昌宁县人民政府实施质量强县工作方案》,并组织召开了质量强县工作推进会,切实发挥好质量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积极主动推进质量强县工作的开展。二是制度措施到位,健全“质量强县”战略工作的制度,发布了《昌宁县实施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昌宁县实施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联络员联席会议制度》、《昌宁县实施质量强县工作信息报送工作制度》等八项制度,努力形成质量强县工作政府主导、企业为主、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长效机制。三是考核制度到位,完善质量强县考核制度,县人民政府发布了《昌宁县质量强县工作考核办法》,将质量工作纳入考核。同时,为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分管领导同成员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四是宣传引导到位,加大质量工作宣传力度,开展了丰富多彩的“3·15”、“安全生产月”、“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宣传活动;扩大质量走廊建设范围,深化“质量走廊”建设,在公路沿线制作质量走廊宣传牌1块。为深入推进质量强县建设,增强全社会的质量意识,围绕“迈向质量时代 建设质量强县”的主题,“质量月”期间,深入龙润茶业有限公司、北社区、昌宁一中、二中、三中组织开展了“进企业进社区 进校园”的三进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
(二)着力规划,积极推进质量引领。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在总结“十二五”时期全县质量工作工作的基础上,认真研判“十三五”发展趋势,提出“十三五”时期全县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主要质量指标和保障措施。高质量地完成了牵头组织编制《昌宁县“十三五”质量发展规划》(草案)编制任务。
(三)打扶结合,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一是继续围绕老百姓关心的食品、有机产品、农资、建材、汽配组织开展“质检利剑行动”等专项打假行动,严厉查处各类质量违法行为。全年共检查生产企业、销售单位100余家次,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抽样 7 批次,立案查处2起,涉案货值30余万元,保持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产品质量和安全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树立质监部门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二是积极引导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推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加大企业质量管理和技术人员培训工作力度,帮助企业把握产业政策,更新和改进生产工艺,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加快产品改造升级,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督促落实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牢固树立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三是进一步推进首席质量官试点工作,6家企业开始实施。完成了全县17家正常生产的获证企业分类监管及评价,在全县范围内加强非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普查,进行分类监管;认真落实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对1户化肥企业和2户水泥企业的生产工艺、质量管理制度及化验室出厂检验情况进行了检查;加强企业质量信用档案的建设,完善更新企业质量信用档案3户。
(四)预防为主,筑牢特种设备安全防线。一是实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一岗双责”。为进一步明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责任目标,局长分别与副局长和纪检组长签订特种设备安全领导“一岗双责”责任书,将辖区范围内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目标任务分解落实。二是扎实开展安全知识进企业活动。6月,深入昌宁县龙润茶业有限公司和四方街超市开展了锅炉安全和电梯安全知识培训,80余人参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企业法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安全责任意识。三是加强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在“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期间,共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项规定》和锅炉、电梯、气瓶等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宣传材料800多份。四是严抓监管,加大安全监察工作力度。全年我局共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检查活动10余次,并与宾馆、超市、医院、企业、气站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座谈,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排查安全隐患,全县未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五是开展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召开了全县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工作动员部署会,全县24家电梯使用单位和相关维保单位、安装单位共40多人参会。组织电梯使用和维保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对17家电梯使用单位共33台电梯发放自查表,开展自查自纠。六是加大特种设备日常巡查力度。我局共出动执法检查车辆141台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433人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41家,检查特种设备615台(其中锅炉78台,压力容器139台,压力管道3条,电梯154台,起重机械103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35台,各类气瓶103台次),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43份,发现安全隐患185条,整改164条。七是督促超期未检设备申报定期检验。对我县超期未报检设备和即将到检验期的设备,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申请检验;对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超期未检设备,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通过督促企业申请检验,进一步提高我县特种设备定检率。同时,通知督促147家单位参加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开办的锅炉(包括锅炉水处理)、电梯、起重机、叉车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培训班。截至目前,今年全县新增特种设备持证人员46名,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有效促进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八是认真履职,进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截至10月,共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16家,特种设备32台(其中锅炉1台,压力容器18台,电梯8台,起重机械4台,叉车1台);办理特种设备停用、注销等变更登记共9家单位,特种设备11台。全年实现特种设备零事故目标。
(五)夯实基础,抓实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等工作。一是开展集贸市场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由我局牵头,邀请市质监局和市检测中心有关领导、技术人员进行业务指导,联合县工商局开展了集贸市场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对我县农贸市场的杂货店、熟食店、肉类、蔬菜、米线销售摊点和超市,共41家单位的71台弹簧度盘秤、电子台秤和案秤等计量器具进行了现场检查和检定,未发现使用作弊电子计价秤、破坏电子计价秤准确度等违法行为。二是积极参加成品油市场专项治理活动。对我县13乡镇加油站计量器具检定情况进行抽查,共检查加油站9个,检查加油机26台,加油枪34支(8支停用),检查中未发现使用未检定加油机的计量违法行为。三是指导企业开展能源计量工作。督导昌宁贞元冶炼硅有限公司、云南省昌宁恒盛糖业有限责任公司和昌宁康丰糖业有限责任公司3家企业,认真做好能源计量审查后相关数据采集工作,开展好能源计量。同时,如实上报列入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的3家企业,因破产停厂不再开展能源计量审查。四是积极开展认证认可后续监管工作。对我县各茶叶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无公害食品等自愿性认证情况进行了统计,并对证书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对嘉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汽车检测线进行了抽查,未发现违法行为。五是推进组织机构代码工作。截止10月,共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业务1496家,其中:新办证594家,变更364家,换证156家,年检338家,注销44家、迁入1家。扫描代码电子档案1496份,代码电子档案上报完成率、数据质量通过率均达到省局要求。
三、转变作风,党风廉政警钟长鸣
(一)坚持党要管党,以党建促发展。我局坚持把党建工作融入日常业务工作中抓紧抓实,以抓党建促思想统一,以抓党建促作风转变,以抓党建促凝心聚力。确保全局上下在思想上、作风上、行动上同县委、县政府的战略决策部署相一致。认真理清机关党组党建工作责任清单13项和党组成员党建工作责任清单19项,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负起责任,亲力亲为抓党建、聚精会神抓党建;每名班子成员都深刻认识到“党内职务不是政治荣誉,而是政治责任”,齐心协力抓党建,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最大的政绩,一切工作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这个大局出发。带好团队,强化团队的战斗力。
(二)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始终把能力建设作风建设摆在干部队伍建设的首要位置,从干部队伍的思想深处、认识高度等方面抓起。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一岗双责,明确党组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积极落实“党组担负主体责任,纪检履行监督责任,各科室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的工作机制。通过抓制度建设和贯彻执行工作,形成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物的管理机制,为防止贪腐案件的发生起到了有效的防范作用。无违纪违法案件发生。
1.加强领导,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任务。我局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坚持一手抓工作发展,一手抓廉政建设,切实抓好职能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一把手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高度重视,重要投诉亲自批阅督办。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重点抓好了以下环节:一是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并将目标层层分解到各科室(个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从主要领导到班子成员,从领导集体到领导干部个人,都明确了任务要求、工作目标、职责范围,确保组织到位。二是局长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科室负责人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以签订的责任书为重点,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完善了执法办案和廉洁从政的各项责任制度。三是责任追究。充分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的手段实施责任追究,维护责任制的严肃性。
2.注重廉政教育,构筑好干部职工思想道德防线。在廉政教育方面,我们坚持抓好两个教育。一是宗旨教育。用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广大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引导党员干部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用在关心群众疾苦,关心企业发展,为企业群众办实事。二是警示教育。认真组织学习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市纪委三届五次全会和县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论述等,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廉政谈话活动1次,教育党员干部坚定党性观念和理想信念,增强廉政意识,提高机关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促进了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
3.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岗位廉政风险防范。一方面,针对我局行政执法、安全监管风险高等特点,将各项业务工作和单位职责权限进行梳理,共理出权利12项,制定了权利运行流程图,明确到股室、细化到岗位个人的防控机制。同时,设立举报信箱,通过12365投诉举报热线和96128政务服务专线,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零距离”监督机关党风政风。另一方面,厘清“三个清单”,规范运行。按照“简明务实、权责清晰”的原则,列好权力清单,晒出责任清单,抓实负面清单。我局厘清权力清单领导班子8项、班子成员28项,厘清责任清单领导班子13项、班子成员25项,厘清负面清单领导班子8项、班子成员20项。
4.加强廉洁自律,规范从政行为。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有关要求,班子成员带头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持执行领导干部及时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个人收入申报制度和填报廉政档案制度。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的各项规定,对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都坚持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凡重大问题特别是干部任免、重大决策等,都坚持集体讨论、民主决策,严格程序,“一把手”末位表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增强工作的透明度。严格贯彻执行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报告制度,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了豪华“活人墓”自检自查。一年来,我局干部职工没有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也没有违反通知精神的情况发生。同时,建立和完善了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和重大决策意见征求制度,充分发挥了党员、干部的监督作用。领导班子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按党纪条规约束自己,身体力行,严于律己,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严格公车管理,杜绝公车私用现象。
(三)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一是制定切合实际的学习计划,把计划定到周。明确具体学习内容、领学人和学习要求。二是以周一例会、座谈会、专题讨论会、个人自学等形式全面开展学习活动,同时发专题教育学习笔记,要求做好个人学习读书笔记,写好心得体会。三是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省市县主要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焦裕禄、杨善洲、高德荣等同志的先进事迹为学习重点。目前,共开展集体专题学习活动16次,个人自学每人140个学时,撰写心得体会21篇,开展专题大讨论活动三次。
五、科学谋划,谱写昌宁质量工作新篇章。
2015年以来,我局的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质监工作任重道远,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和不足。一是职能履行仍有欠缺;二是监管方式、方法创新不够;三是人少监管力量薄弱,服务工作能力和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2016年,我局将在县委、县政府和保山市质监局的领导下,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转变、李克强总理提出的提质增效,围绕“实现新跨越、争当排头兵”的要求,以解放思想、适应新常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为目标,大力实施品牌化、标准化两轮驱动战略,强化监管、确保安全底线,做好服务“三都”建设,展现昌宁质量工作新风采。
(一)履行好示范区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有序推进“全国昌宁红茶产业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工作。按照《全国昌宁红茶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规划》,牢牢把握创建工作的时间阶段、建设标准和质量要求,突出重点,细化任务,夯实责任,抓好落实。
(二)深入开展“质量强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昌宁县质量强县实施方案》,牵头组织实施《昌宁县质量工作考核办法》,全力完成“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各项目标任务和上级验收工作,合力推进质量共治新格局。
(三)抓好我县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完成昌宁红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后续工作,组织《地理标志产品昌宁红茶》地方标准编制、审查、实施、宣贯工作,出台《昌宁红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组织企业申报使用昌宁红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工作。
(四)严格产品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重大质量安全事件。认真开展好标准化、计量和认证认可等各项基础工作。
(五)打假治劣抓好执法工作。紧紧围绕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车用汽(柴)油、计量器具、农资、建材等产品,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打假和综合治理。
(六)全力开展好“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进一步明确帮扶任务,细化帮扶措施,按照部署安排,实施好贫困村、贫困户发展规划和帮扶计划,确保2016年底挂包村挂包户脱贫摘帽。
(七)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深化“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成果,推动作风建设再上新台阶。从细处入手、向实处发力,做到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把作风建设有机融入日常工作和生活之中,推动形成在严格约束下干事创业的作风建设新常态,全面抓好队伍建设,更好地为县域经济发展服务。
(八)抓好机构改革工作。坚决执行落实好“三合一”改革组建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上下贯通、运转顺畅,平稳过渡,主动作为。
(九)积极完成好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