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6387470-X/20230729-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预警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3-07-29 |
文号 | 浏览量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单位、省市驻昌单位:
根据昌宁县气象台2023年7月29日13时20分升级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过去1小时,我县鸡飞英韬降雨量43.8毫米,预计未来2小时,上述地区及勐统降水仍将持续,3小时的累积降雨将达50毫米以上,发生城市内涝、洪水、山洪和地质灾害的风险高。根据《昌宁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7月29日13时40分经县防办组织县气象局、水务局、自然资源局会商研判,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2023年7月29日14时00分启动防汛应急Ⅳ级响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乡镇、各单位要坚持两个至上理念,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落实到位的执行力,认真履行好防汛职责,压实防汛责任,要加强对水库、山洪灾害点、地质灾害点、在建项目、城市易涝点等薄弱环节的巡查排险,严防灾害发生,要各尽其责,及时沟通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高效开展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昌宁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3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