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76387470-X/20250414-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 |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5-04-14 |
| 文号 | 浏览量 |
4月14日上午,昌宁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应急讲堂”第二期开讲。本期讲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全局干部职工依法应对处置突发事件能力。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杨昉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进行解读,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立法目的和根据、指导思想和治理体系、工作原则和理念等方面,重点阐释了新修订的突发事件应对法的主要变化和对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作用,并对应急管理系统工作人员如何贯彻好新修订的突发事件应对法、强化法治思维、提高应急管理水平进行分享交流。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24年6月28日通过,自11月1日起施行。突发事件应对法是突发事件应对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为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下一步,全局干部职工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实施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推动形成“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学法普法氛围,不断提高应急管理水平,推动法律各项规定落地落实,依法依规开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以高水平安全护航昌宁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