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6387470-X/20221011-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2-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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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以来,根据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要求,我局重点加强了对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的监管,上半年全县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企业运营规范,安全基础进一步提高,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1.基本情况
全县非煤矿山共22座,其中地下矿山3座(均停产)尾矿库1座(四等库,停产),露天矿山正常生产1座,其余矿山均停产(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或采矿许可证到期);贸行业企业14户,均正常生产。
2.监管情况
一是开展学习教育,提高安全防范能力。2022年1月,组织全县非煤矿山和工贸企业法人、安全员共计67人进行学习培训,重点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对新安全生产法作出的调整项进行了解读,结合事故案例进行了分析,安排部署了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结合全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在微信群里推送教育警示信息18条,组织观看事故案例宣传片5次,及时将各级安全生产新要求传达至企业法人,提高了企业安全防范能力。
二是重点监管于协同监管齐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我县非煤矿山企业停产较多,工贸企业季节性生产的较多,针对关闭矿山、已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矿山和停产企业,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拟制了工作方案,要求发挥乡镇属地监管效能,及时梳理停产企业信息,就近就便实施监管,确保停产企业不私自生产;对正常生产企业,我局实施重点监管,先后对2座非煤矿山和3家工贸企业开展了监督检查,目前,正常生产的非煤矿山已全部建成了双重预防机制,工贸行业8户已建成双重预防机制,4户正在建设。
三是严格执法重点打击违法行为。上半年以来,先后对采矿许可证到期的三3户企业暂扣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对2座矿山企业违法生产行为进行了查处,罚款9.2万元。深入贯彻落实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严厉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和矿山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的通知》要求,对违法违规生产行为进行了查处并通报,通过严厉的手段打击了非法开采行为,教育警示了非煤矿山企业。
3.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措施
我县非煤矿山和工贸企业数量不多,但分布较散,规模较小,企业安全投入不足,安全风险分析判断不准,企业安全文化不高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安全发展的水平;局机关监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能力水平达不到安全监管要求。下一步,我们将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在监管执法中严谨细致,及时发现问题隐患,拿出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及时帮助企业解决问题,督促企业严格管理,加大安全生产建设投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