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6387470-X-/2021-1124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1-11-24 |
文号 | 浏览量 |
为深刻汲取曲靖市马龙区“10·27”危货运输车辆侧翻事故、省内外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典型案例教训,深入贯彻落实保山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协调会议精神,全面抓好昌宁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11月23日,昌宁县组织召开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会议。
会上,县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股长毕文园通报了曲靖市马龙区“10·27”危货运输车辆侧翻事故、省内外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典型案例。副局长段秀菊传达了保山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协调会议精神,同时对《昌宁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进行解读。参会单位领导及企业负责人围绕职责进行了发言。
会议要求,一是要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要相应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动员部署本行业、本系统迅速行动,层层部署落实,动真碰硬,不走形式。二是要强化执法力度。建立多部门联合的监管机制,加强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要强化宣传发动。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企业、路面开展宣传,调查、剖析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严重危害和当前危险化学品运输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道路运输企业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四是要强化措施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依法履行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对于检查发现和事故暴露的监管缺失问题,要倒查追究管理部门的责任。
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县住建局、县市管局、县工信局、县水务局、县卫健局、县消防大队分管领导及中石化昌宁公司负责人、中石油昌宁公司负责人、德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