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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6387470-X-09_E/2018-0418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
公开目录 其他 发布日期 2018-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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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安监局三项举措重申节庆假日“十一个严禁”,打好“清明节”期间党风廉政预防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切实打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昌宁安监局采取多项三项措施,严把“廉洁关”,积极部署“清明节”期间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工作。

一是领导重视,精心部署。局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杜绝一切铺张浪费现象的存在。

二是强化廉政纪律教育。组织机关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自觉抵制低级趣味、迷信、奢侈等不良行为。紧紧围绕“人、车、财、酒”等关键环节,重点抓住易发生问题,及时发现存在的隐患、苗头,积极做好预防和整改工作,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局机关充分利用集中教育、会议等时机,强化节日期间教育力度,对照党纪党规,重申节庆假日“十一个严禁”纪律要求,即: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各种购物卡;严禁借节日之机公款大吃大喝;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严禁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赌酒和赌博;严禁出入私人会所。要利用报刊、电视媒体和网站、微信、短信等载体,及时宣传节日期间相关纪律作风要求,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方式,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做到早部署、早提醒、早预防。

三是抓好廉政监督检查。节日期间,按照县纪委工作要求,强化干部职工节前纪律作风规定日常教育,及时开展自检自查,切实监督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建设纪律和制度执行落实情况,严厉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开通24小时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编织起“护廉网”,有效防范不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