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6387470-X/20240119-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救灾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4-01-19 |
文号 | 浏览量 |
2023年,昌宁县先后遭受了低温冷冻、风雹、洪涝、地质灾害,13个乡镇不同程度受灾。受灾人口达64985人,农作物受灾面积4774.56公顷,其中绝收面积544.36公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3247.52万元,给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严重影响。
提高思想认识,准确把握救灾救助方向。灾害救助是执政为民、情系民生的具体体现,关系到广大受灾群众的切身利益。昌宁县应急管理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实际,制定下发《昌宁县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 2023-2024年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昌宁县应急管理局关于调拨 2023一2024 年冬春救助救灾物资的通知》,对分配数量、救助对象、发放程序、发放时间等做出具体要求,全力保障冬春救助物资的发放。
把好关键环节,精准确定冬春救助对象。严格按照《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受灾人员冬春救助工作规程》和有关规定,在关键环节上把好关,确保救助对象精准、救助标准合理、救助资金专款专用。该资金救助对象为 2023 年度因灾造成生活困难人员,为精准确定救助对象,乡镇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全面掌握受灾困难群众的具体需求情况,摸清困难群众底数、了解掌握需求,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
严格规范程序,确保物资及时发放到位。按照资金使用相关规定,严格规范程序,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在2024年1月10日前将下拨的应急御寒物资发放到受灾困难群众手上。截止2024年1月11日,已调拨13乡镇冬春救助物资棉被677床、衣服340套;下拨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23-2024年冬春救助资金)303万元,该资金通过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全部打入需救助对象社保卡中。2023年共计救助5494户20741人,确保了我县受灾困难群众安全过冬、温暖过冬,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受灾困难群众的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