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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6387470-X/20240325-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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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执行相关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县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管理。负责管理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两支综合性救援队伍,强化应急救援力量和装备等建设,提升处置能力。指导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2.机构设置情况

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应急救援管理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非煤矿山和安全生产基础股、法规宣传及应急保障股,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昌宁县应急救援中心;

2.昌宁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属昌宁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3.人员情况。昌宁县应急管理局在职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工勤编制3人、参公事业编制10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28人,其中:公务员21人,机关工勤3人,事业人员4人;退休人员 6人。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1.产出指标

从数量、质量、时效和成本方面进行设定了13个三级指标,具体为:确保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正常发放、公务用车正常运转、日常工作如期推进,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扎实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灾害损失,对受灾困难群众实施生活救助,严格应急值班值守,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

2.效益指标

从经济、社会、生态和可持续影响方面进行设定了6个三级指标,提高辖区群众安全生产意识,降低安全生产事故,优化安全生产环境,减少灾害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

3.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设定了2个,从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对干部职工和群众满意度进行评价。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3年,昌宁县应急管理局部门整体收入支出1367.16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1.01万元,占总收支的2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42万元,占总收支的6.25%;卫生健康支出31.9万元,占总收支的2.3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58.76万元,占总收支的62.81%;其他支出0.07万元,占总收支的0.01%。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昌宁县应急管理局预算管理制度》《昌宁县应急管理局财务制度》《昌宁县应急管理局资产管理制度》,全面强化部门预算管理。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根据《昌宁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昌财发〔2024〕39号)要求,通过对资金使用情况、管理情况、绩效目标设立及完成情况的衡量,了解资金的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检验资金使用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促进应急管理事业发展。

(二)自评组织过程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绩效自评按照“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分准备、实施、整改三个阶段开展绩效自评。一是准备阶段。确定评价对象,拟定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方式,确定评价目的、内容、任务、依据、评价时间及要求等方面的情况。二是实施阶段。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组织人员按程序开展自评,并根据指标体系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找出不足,拟定改进措施,撰写绩效自评报告并上报。三是整改阶段。结合部门自评报告和上级部门审核提出的整改意见,在限期内整改完善。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产出情况分析

2023年,昌宁县应急管理局按时发放在职人员(28人)工资,及时缴纳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等,1辆公务用车正常运转。派出督导组489个,组织专家技术服务961人次,检查服务企业2664家次,排查整改重大安全隐患20项,一般安全隐患2308项,实施行政处罚23家,罚款60.7万元。发放棉被棉服1375件套、资金266万元,救助受灾群众4459户18845人。开展“应急使命·2023”模拟突发5.9级地震造成断水、断电、断路、断网和部分群众伤亡,供水、供电、通道、通讯抢通和人员搜救的17个科目综合演练;牵头组织全县2015个自然村9万户14.8万人开展汛期安全逃生应急演练。

此项标准分40分,自评得40分。

(二)效益情况分析

2023年,昌宁县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应急管理工作部署和县委、县政府的总体要求,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狠抓重点安全专项整治,大力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积极应对突发事件,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有序。

此项标准分30分,自评得30分。

(三)满意度情况分析

2023年,昌宁县应急管理局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救助群众对应急管理工作满意度分别达99%、96%。

此项标准分10分,自评得10分。

对照绩效目标,昌宁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100分,自评等级为“优”。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绩效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单位内控制度不够完善,财务管理水平不高;对绩效管理工作重视不够,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管理有待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完善:

一是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 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二是实施财务人员素质提升工程,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三是强化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将评价结果做为部门改进预算管理和绩效评价管理的重要依据,对自评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加强预算管理和绩效目标管理,完善管理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工作,成立绩效自评工作机构,有计划有步骤的实施绩效自评。二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定期汇总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资金使用进度,通报预算执行进度,对做好预算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三是加强督促跟踪问效,单位领导和业务股室定期不定期对项目、资金管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项目建设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四是不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实际,制定完善本单位的预算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等各个环节。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