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6387470-X-/2022-0608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2-06-08 |
文号 | 浏览量 |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安全生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21〕66号)和《昌宁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安全生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昌财建〔2021〕39号),下达我局2021年安全生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0万元,用于促进企业完善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效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昌宁县财政局关于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昌财发〔2022〕70号)要求,县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收集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项目资金管理情况相关文件资料,组织财务人员、管理人员组织开展此项工作。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共到位2021年安全生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0万元,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21年我局根据项目进度,完成资金支付6.66万元,资金执行率66.6%。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我单位对专项资金严格按程序进行管理,项目实施单位设专人负责项目资金管理,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无挪用和截留现象,项目达到了预期目标。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完成矿山关闭数量3座,实际完成关闭矿山数量3座。
数量指标。开展应急演练次数不少于1次,实际完成应急演练次数2次。
质量指标。企业隐患整改率达到90%以上,实际完成企业隐患整改率达95%。
质量指标。2021年企业隐患自查自报率达到90%以上,实际完成021年企业隐患自查自报率93%。
满分60分,自评分60分。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2021年,全县累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8起,同比事故起数减少1起,下降11.1%,死亡8人,同比减少1人,下降11.1%。其中:道路运输事故8起,死亡8人;工矿商贸、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建筑施工、水利水电、渔业船舶等行业领域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有效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升。
满分10分,自评分10分。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有所提升,完成值100%。满分10分,自评分10分。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此项目下达指标10万元,实际完成支付6.66万元,完成绩效目标66.6%。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是加快使用资金进度。二是严守资金支付审批程序,科学管理项目资金,坚决杜绝滞留、挤占、挪用、骗取、套取和改变专项资金用途等违纪违规行为发生,确保资金使用及时、安全、透明、高效。三是针对财务管理中容易出现问题的关键节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项目日常管理、财务日常核算、资金公示公开、各类资料归档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完善、及时整改。
五、绩效自评结果
此次自评得分93.3分,自评等级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单位将严格根据《昌宁县财政局关于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昌财发〔2022〕70号)精神,按要求对项目进行绩效自评,同时将结果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可以更好的掌握项目管理及财务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为以后年度项目实施提供经验,并将绩效评价工作贯穿于整个项目实施过程。在以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对项目情况进行收集反馈,切实促进项目绩效管理工作。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