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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6387470-X-/2021-0702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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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执行相关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县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管理。负责管理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两支综合性救援队伍,强化应急救援力量和装备等建设,提升处置能力。指导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2.机构情况。内设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应急救援管理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非煤矿山和安全生产基础股、安全生产执法监督股、法规宣传及应急保障股和应急救援中心八个股室。昌宁县应急管理局是昌宁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3.人员情况。昌宁县应急管理局核行政编制19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局长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5名:副局长4名、督查专员1名。核事业编制3名,股所级领导职数7名。现实有23人,其中:公务员18人,机关工勤3人,事业人员2人。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1.职责履行良好:一是围绕服务发展大局,积极保障发展;二是科学部署,发挥规划引领作用;三是多措并举,全面加强耕地保护;四是合理调整,优化发展格局;五是狠抓政策机遇,强化项目实施与管理;六是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七是切实推进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八是强化应急管理处置工作九是拓展宣传内容,营造全社会关注应急的氛围。

2.履职效益明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明显,社会公众及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3.预算编制科学:预算编制科学;基本支出足额保障;确保重点项目支出安排;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4.预算执行有效:严格执行预算;严控结转结余;项目组织良好。5.预算管理规范:管理制度健全;信息公开及时完整;资产管理使用规范。(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全年财政拨款收入为1752.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收入277.05万元,占总收入15.8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43.26万元,占总收入2.47%;卫生健康收入25.49万元,占总收入1.4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收入495万元,占总收入28.24%;抗疫特别国债收入912万元占总收入52.03%。2020年全年总支出1108.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7.05万元,占总支出24.9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26万元,占总支出3.9%;卫生健康支出25.49万元,占总支出2.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03.2万元,占总支出45.37%,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260万元,占总支出23.45%。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下发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共设立一级指标4个,包括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二级指标7个,包括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三级指标18个,主要是二级指标的细化和量化。

二是制定了《昌宁县应急管理局预算管理制度》、《昌宁县应急管理局财务制度》、《昌宁县应急管理局资产管理制度》等。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1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本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昌宁县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昌办发〔2021〕15号)、《昌宁县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昌财发〔2021〕72号)文件要求,严格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提升部门责任意识,促进社会公共事业发展。

2.通过对资金使用情况、管理情况、绩效目标设立及完成情况的衡量,了解资金的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检验资金的支出效率和使用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

(二)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自评指标体系主要参照《云南省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进行编制,自评得分95分。详见附件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自评组织过程

遵循绩效自评“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自评工作包括准备、实施、整改三个阶段。自评准备阶段,首先,确定评价对象。其次,拟定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方式,确定评价目的、内容、任务、依据、评价时间及要求等方面的情况。最后,自评实施阶段。拟定评价实施方案,根据评价计划拟定组织实施方案、评价指标体系等具体评价方案。在部门整体支出指标体系框架的基础上,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补充设计个性指标,确定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同时根据评价情况积累经验,逐步建立适应部门和项目特点的绩效自评指标库。自评实施阶段。一是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自评,并按照自评指标体系认真进行分析评价。二是撰写绩效自评报告。自评工作按照参考提纲撰写绩效自评报告,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自评整改阶段。部门结合自评报告和上级部门审核结果提出的整改意见,在限期内做出相应整改。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投入情况分析满分15分,自评得分15分。

1.目标设定方面:结合部门实际设立绩效目标,其具有合理性、准确性。满分7分,自评分7分;

2.预算配置方面: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结合部门实际,根据预算目标合理安排预算项目及资金,满分8分,自评分8分。

(二)过程情况分析

过程情况分析满分30分,自评分25分。

县应急管理局严格按照《预算法》的相关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预算管理。其中预算完成率满分8分,自评分5分,因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预算912万元,实际完成支付260万元;支付进度率满分7分,自评分5分,因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预算912万元,实际完成支付260万元,未完成全部支付。

(三)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情况分析满分30分,自评得分30分。

2020年,昌宁县应急管理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生产与安全、发展与安全问题,依法实施监督管理,加强重点时段安全督查,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强化应急能力体系建设,实现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零发生”,安全生产总体形势保持稳定。

(四)效果情况分析

效果情况分析满分25分,自评分25分。

2020年,全县共发生各类事故20起,死亡9人,直接财产损失6.22万元。同比事故起数增加2起,上升11.1%;死亡人数增加4人,上升80%;经济损失减少59.37万元,下降90.5%。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9起,同比增加5起,上升125%,死亡9人,同比增加5人,上升125%;火灾事故发生11起,同比减少2起,下降15.4%。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问题

1.年初只预算基本支出,没有预算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全部作为调整预算,使年内预算调整较大,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2.内控制度有待完善,财务管理有待加强。

3.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会计核算欠规范。

4.对财政预算绩效管理重视不够,财政整体支出管理有待完善。

(二)整改情况

1.加强预算管理,细化预算指标,提高预算科学性。

2.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加强监督机制建设。

3.加强会计人员业务素质教育,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

4.加强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自评工作的开展,将评价结果作为部门改进预算管理和绩效评价管理的重要依据,对自评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加强预算管理和绩效目标管理,完善管理制度,增加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效和社会效益。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领导重视,由财务分管领导牵头,各股室积极配合,按照要求做好总体部署、部门协调、进度跟踪等工作;二是明确职责,强化落实,责任到人;三是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执编制、执行、决算等环节中,严格预算管理制度的执行。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