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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6387470-X-/2019-0619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19-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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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昌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承担县级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依法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的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制度草案,安排部署年度性和综合性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安全生产活动。负责全县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和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法组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重大问题。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监管行业领域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职责,按分级管理权限负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承担监管行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按分级管理权限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监管行业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贯彻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有关规定。负责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和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工作。负责对煤矿的生产安全实施综合监管。组织指导并监督监管行业特种作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监管行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2.根据昌政办发[2011]182号文件《关于印发昌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设立昌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单位。机构人员情况。

3.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昌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2004年起实行财务独立核算,2011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昌政办发[2011]182号文件,明确我局为正科级单位,内设机构为办公室、政策法规应急救援股、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股、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股。从2004年开始执行行政会计制度。2015年11月中共昌宁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在政府机构改革中做好“三定”工作的通知(昌编办发〔2015〕7号),职能职责调整将县安监局民用爆破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和煤矿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县工信局。关于增加县安监局内设机构的批复(昌机编发〔2015〕24号)同意将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应急救援股的宣传教育培训单设,增设宣传教育培训股,所需编制在县安监局内部调剂。

4.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8年末昌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编制数为15人,其中行政编制9名、待消化编4名,工勤编2名。2018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4人。机构人员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2018年末昌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实有人数为15人,其中行政编制9名、待消化编4名,工勤编2名。较上年减少1人,因工作需要调出本单位1名。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2018年初预算核定我局包干经费为2010301科目支出除人员工资外,人员经费1,866,062.40元(全部为在职人员经费支出),其中:公用经费支出为37,500.00元(办公费);车辆费用30,000.00元。日常公用经费225,201.04元

2018年总收入:上年结余195,171.65元,本年收入2,542,950.31元。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度收入254.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4.2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2018年度支出253.19万元,财政拨款支出253.19万元,占本年总支出的100%。其中:人员经费1,866,062.40元(全部为在职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为37,500.00元(办公费);车辆费用30,000.00元。商品服务支出225,201.04元。我局年初结转结余195,171.65元,2018年支出为:人员经费1,866,062.40元,日常公用经费225,201.04元。项目支出43,797.17元,年末结转结余206,202.83元。结转原因为项目年末下达,资金未及时拨付。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并完善单位预算管理内控制度:一是领导重视,做好总体部署、部门协调、进度跟踪等工作;二是明确职责,强化制度落实。专项资金应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不得虚列项目支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浪费、套取、转移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加强监督,立行立改。建立健全支出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稽核、审批、审查制度,完善内部支出管理,强化内部约束。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增强单位资金使用的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掌握部门财政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率和使用效果,发现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

(二)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1.过程-预算执行-预算调整率指标,2018年安监局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预算调整率11-20%,得分2分(扣1分)。

2.过程-预算执行-资金结余指标,2018年昌宁县安监局年末有项目资金结余,项目资金结余数大于上年年末资金结转数。扣3分。

3.过程-预算管理-管理制度健全性指标,相关财务制度虽然建立,但是内容不够完善,执行制度还不够到位,酌情扣1分。

4.产出-职责履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指标,根据履行职责和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酌情扣1分。

以上共计扣6分,最终得分94分。

(三)自评组织过程

成立绩效自评小组,实施询问、检查等必要的工作程序并审阅项目资料和资金下达文件、抽查会计记录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账簿等相关会计资料、复核预决算报表及编制依据。获取的资料和证据是充分的,实施的工作方法和程序是适当的。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目标设定

1.绩效目标是否设立:据绩效目标是否设立、是否充分等情况进行评价打分。绩效目标用以反映和考核整体绩效目标与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2.绩效目标准确性:根据①是否将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③是否与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④是否与本年度预算资金相匹配等情况进行评价打分。

(二)过程情况分析

预算执行

1. 我局年初结转结余195,171.65元,2018年收入为:人员经费1,866,062.40,元,日常公用经费225,201.04元。项目支出43,797.17元。

2. 支出进度: 按项目要求完成资金使用。

3. 2018年末有项目资金结余,年末结转结余206,202.83元。

预算管理

1. 管理制度健全性: 根据相关政策文件规定以及内控文件的要求,2018年我局制定内控管理制度、预算业务管理制度、收支业务管理制度、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厉行节约制度等一系列财务管理制度,但是内容不够完善,执行制度不到位。

2. 资金使用合规性: 严格按照资金来源、用途使用资金;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严格执行市财政局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制度;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坚持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

3.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整性: 能按规定时间、内容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预决算信息,并做到信息资料真实、准确。

资产管理

1. 管理制度健全性: 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 资产管理安全性: 资产保存完整;资产配置合理;资产处置规范;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3. 固定资产利用率: 固定资产利用率100%。

(三)产出情况分析

职责履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2018年,安监局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悉心指导下,依法履行单位职能职责,依法办事。

(四)效果情况分析

履职效益

1.根据实际或未来以及可能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进行客观、综合的评定。我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监管重点,夯实监管基础,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提升市场监管能力和水平,为全县的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做出应有贡献。

2.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较好。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昌宁县安监局2018年自评得分94分。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1.健全完善预算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财政资金,资金支出按照严格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进行,重大项目支出应按规定进行评估论证,支出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不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

2.与财政协调沟通,对结余资金进行处理。

3.严格执行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做到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理、处置规范、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4.单位领导及财务人员加强财务法律、法规学习。

5. 进一步精确年初预算,保证重点项目资金。

6.“三公经费”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一是使干部职工的行为趋向于组织目标;二是建立完善相关制度;三是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在整体考核中。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领导重视,由主要领导亲自牵头、亲自落实,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做好总体部署、部门协调、进度跟踪等工作;二是明确职责,强化制度落实。明确责任,按照内控管理要求,重新对岗位职责进行梳理,做到了分管明确化,岗位清晰化,责任具体化,切实增强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履职意识。三是加强监督,立行立改。加大对内部控制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监督检查,不断发现问题、改进问题,及时协调解决问题。

六、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昌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18日